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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港: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导读:中电港: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3月16日发布的《关于同意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997.5024万股,发行价格11.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25,690.33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13,331.22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验资报告》(XYZH/2023SZAA4B0125),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计划使用总金额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90,640.8482,609.87
2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20,517.656,690.84
3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38,841.5138,844.81
4亿安仓智慧供应链项目15,439.618,761.47
合计165,439.61136,906.99

注1:投入“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的38,844.81万元包含专户利息收入。注2:亿安仓智慧供应链项目投资总额17,000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15,439.61万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01,907.1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136,906.99万元(不含银行手续费0.13万元),人民币6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3,187.95万元(含利息收入)。

三、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情况及原因

(一)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20,517.65万元,原定建设周期

年,期间进行了一次延期,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6年

日。项目拟通过围绕数字化转型所需构建的内、外部目标进行资金投入,购置项目所需要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等配套设施,构建安全、高效、规范的开发环境,并引进相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形成一支具有高水平的开发团队,同时租赁相关机房、云服务器及办公场地等,确保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的顺利实施。

项目将基于公司芯查查、电商平台、供应链业务、产业数据共享平台以及自身业务中台办公架构进行数字化建设,利用互联网、数据中心以及公司现有平台进行采购、销售、仓储、物流等业务的精细化管理,在简化流程、提高效率的基础上进行更精准的分析、决策,并通过行业数据共享平台进行产品的搜寻、匹配与对比,使行业能够更加规范化发展,推动国产替代进程。截至2026年

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计划使用总金额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含利息、理财收益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预计待支付金额节余募集资金
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20,517.656,690.8414,192.0393.0014,099.03

(二)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主要原因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严格遵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序推进各项前期建设工作,依规开展资金拨付、系统迭代、团队搭建等阶段性工作,建设流程合规、资金管理规范。但受宏观经济波动、半导体及电子信息产业快速迭代、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等多重外部因素影响,叠加公司自身业务结构与发展战略的动态优化调整,项目整体建设推进节奏持续放缓,建设落地不及预期。截至2026年6月30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占承诺投资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仅为

32.61%,项目整体建设进度滞后,具体原因如下:

1、宏观与行业环境迭代变化,原有项目建设方案适配性下降近年来,宏观经济环境呈现复杂多变态势,半导体行业技术迭代、产品更新节奏持续提速,下游人工智能、先进计算、智能终端、新能源工控等新兴产业应用场景爆发式增长,行业数字化转型的技术路径、需求标准、应用模式较项目立项阶段发生根本性变革。项目原规划的传统信息化系统升级、基础数字化运营改造方案,主要适配传统分销业务运营模式与静态行业需求,难以匹配当前AI赋能、全域数据协同、场景化智能服务的行业数字化新趋势。与此同时,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竞争格局持续优化,行业头部企业数字化建设已从基础流程信息化升级转向AI智能赋能、产业生态数据互通、客户全链路数字化服务高阶阶段,本项目原有建设内容存在技术路径滞后、建设维度偏基础、赋能能力不足等问题,若持续按原方案投入建设,建成后将无法适配行业最新发展生态,难以形成有效核心赋能价值。

2、前沿技术快速迭代,项目投入效益存在不确定性当前前沿技术快速迭代,大模型、智能算法、自动化数据处理、智能化业务赋能等新技术持续渗透电子信息产业全链条,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核心逻辑已从“系统搭建、流程线上化”转向“智能赋能、数据价值化、生态协同化”。本项目立项时的数字化建设

技术框架、系统架构与人才配置标准,已落后于当前AI赋能的数字化发展潮流。若继续按照原计划开展大规模软硬件采购、人员招募及系统开发投入,不仅无法跟上行业技术迭代节奏,建成的数字化体系极易出现落地即迭代、投入即滞后的情况,难以实现项目预期的运营提效、数据赋能目标,项目整体投资效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公司战略布局优化调整,原有项目建设路径与公司发展方向不匹配目前公司数字化建设重点聚焦于面向下游客户的场景化智能赋能工具、产业协同数据平台、高端技术服务数字化支撑体系,已落地数字FAE智能服务、智能BOM管理、标准化参考设计库等市场化数字化赋能产品,形成了贴合主营业务、适配客户需求的数字化服务生态。而本项目原建设内容侧重企业内部基础运营系统优化,与公司当前深耕新兴产业、强化对外技术赋能、打造产业创新生态的核心战略契合度持续降低,继续投入将造成资源错配。

、资金配置效率偏低,持续投入将挤占核心业务资源结合项目当前建设进度及内外部环境变化,项目剩余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周期长、落地不确定性高,且项目本身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价值体现为长期运营效率提升,回报周期长、隐性风险高。若公司持续对本项目进行大规模资金、人力、物力投入,将占用公司营运资金及核心管理资源,分散公司对高景气新兴赛道业务拓展、核心产品线扩充、产业技术创新、优质客户资源开发等核心主业的资源投入,不利于公司整体资源高效配置与经营效益提升,不符合公司提质增效、稳健经营的发展原则。

四、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公司拟终止“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4,099.03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募集资金划转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对应的募集资金三

(四)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五、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本次终止“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自身战略升级及资

金效益最大化原则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项目终止不存在违规使用、挤占、挪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监管规定。项目终止后,公司将统筹盘活剩余募集资金资源,优化资金配置结构,聚焦人工智能、先进计算、汽车电子、新能源工控等核心新兴赛道布局,集中资源推进主业提质升级与核心技术创新,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经营能力。本次终止事项不会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战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对“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予以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自身战略升级及资金效益最大化原则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违规使用、挤占、挪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战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对“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予以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4,099.03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转入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本事项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自身战略升级及资金效益最大化原则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违规使用、挤占、挪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战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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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邦新王申晨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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