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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港: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导读:中电港: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3月16日发布的《关于同意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997.5024万股,发行价格11.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25,690.33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13,331.22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验资报告》(XYZH/2023SZAA4B0125),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计划使用总金额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90,640.8482,609.87
2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20,517.656,690.84
3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38,841.5138,844.81
4亿安仓智慧供应链项目15,439.618,761.47
合计165,439.61136,906.99

注1:投入“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的38,844.81万元包含专户利息收入。注2:亿安仓智慧供应链项目投资总额17,000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15,439.61万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01,907.1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136,906.99万元(不含银行手续费0.13万元),人民币6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3,187.95万元(含利息收入)。

三、本次结项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原因

(一)结项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结项项目为“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截至2026年

日,该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2,609.87万元,占承诺投资募集资金总额的91.14%,项目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投入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计划使用总金额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含利息、理财收益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预计待支付金额节余募集资金
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90,640.8482,609.878,436.8510.008,426.85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原计划主要用于软硬件设备系统及服务、场所租赁及装修等固定资产投入,但受到宏观经济以及半导体产

品更新迭代加快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对软硬件设备系统及服务、场所租赁及装修等固定资产的投入将采取更为审慎的策略。若继续投入,难以满足募投项目所需的同时,无法到达预期的经济效益。

2、在公司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本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合理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

3、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专户里存放的闲置募集资金通过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合规的资金管理方式,在募集资金存放期间取得了一定的理财和利息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鉴于“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8,426.85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转入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对应的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以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对“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以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对“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8,426.85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转入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以及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李邦新王申晨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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