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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通:关于与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导读:九州通:关于与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 年8 月21 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在“养老金融+医药服务”等方面开展创新合作。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文件,具体合作项目双方将根据 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签署相关业务合同。本协议的签订预计对公司2026 年度经 营业绩暂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双方后续具体合 作项目的实施情况而定。

? 本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本协议为框架性文件, 尚未构成关联交易的实质,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本协议的履行可能面临政策及市场环境、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后续具 体合作项目实施内容和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26年8月21日,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通”或“公司”) 与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养老保险”)签订了《战略合作协 议》。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响应国家发展银发经 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决策部署,九州通与国民养老保险结为长期战略合作伙伴, 发挥各自在医药健康与养老金融领域的专业优势,通过全方位资源整合与创新协 同,共同打造医药服务与金融业跨界联动的标杆示范,为我国银发经济高质量发 展贡献力量。双方合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需求为 导向,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医药及养老领域共同探索品牌协同、产品服务创新、 客户服务体系完善、员工福利赋能、数字化能力共建及资产投资等领域的合作。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9号楼9层903单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7LE7UA7T

法定代表人:黄涛

注册资本:1,137,755.10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保险业务;保险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国新资本有限公司、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工银 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农 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拟选举黄涛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黄涛先生在国民养老保险担任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国民养老保险 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框架性文件,尚未构成关联交易的实 质,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对于本协议所涉具体合作项目,双方将根据实际情 况,另行协商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积极响应国家发展银发 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决策部署,甲乙双方立足各自在医药健康与养老金融领 域的专业优势,秉承“优势互补、价值共享”的合作思路,致力于通过全方位资 源整合与创新协同,携手做好“五篇大文章”,共同打造金融业与医药零售业跨 界联动的标杆示范,为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合作内容

1、双方自愿选择对方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坚持普惠为民、平等开放、互利 共赢的合作原则,致力于优化产品供给和服务体系,共同探索打造便民利民、普 惠融合的“养老金融+医药服务”新业态和新范式。

2、本协议为框架性文件,是对双方权利义务的原则性约定。具体合作项目

均须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符合双方业务审批条件和办理程序的 前提下,另行协商签署业务合同。本协议约定事项与具体业务合同不一致的,以 具体业务合同为准,业务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事项适用本协议。

3、双方以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各自优势, 共同探索品牌协同、产品服务创新、客户服务体系完善、员工福利赋能、数字化 能力共建及资产投资等领域的合作。同时,双方积极顺应政策指引方向,不断拓 展合作空间、深化行业融合。具体合作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三)保密条款

双方及其所属公司均有义务为对方严守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客户 资料、商业计划、涉密经营数据等,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对外 提供任何有关对方的非公开业务经营资料和信息,但可以通过公开渠道获得或已 经对外发布的经营信息以及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另有规定或有权机关另有要求的 除外。该保密条款持续有效,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四)其他事宜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 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北 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当事人均 有约束力。本协议中某一条款发生争议不影响本协议项下其他条款的执行。

2、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变更协议应以书面形式,且需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当制定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法 规发生变化,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或因出现不可抗力,使协议无法履行时,任 何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但应提前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本协议履行过 程中,一方如需终止协议,应提前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同意 后,即可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有效期三年,任何一方在本合作协议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内未书 面通知另一方不再续签,本协议自动延期三年。

4、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各方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和公允性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的交易金额,尚未构成关联交易的实质, 具体合作项目双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签署相关业务合同。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的签订旨在通过建立长期全面的战略合作关系,促进双方深化合作, 充分利用九州通高效的医药供应链能力、覆盖全国的医药分销与零售网络以及丰 富的医药行业数据沉淀等优势,以及国民养老保险在养老金融领域的专业优势, 探索打造便民利民、普惠融合的“养老金融+医药服务”新业态和新范式,有利于 将公司的医药销售网络服务于更需要的养老群体,更好地推动公司“新产品、新 零售、新医疗、新服务”战略落地,对公司战略规划实现、未来长期发展起到积 极作用。

本协议的签订预计对公司2026年度经营业绩暂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 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双方后续具体合作项目的实施情况而定。

六、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文件,是对双方权利义务的原则性约 定,具体合作项目双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签署相关业务合同。本协议的 履行可能面临政策及市场环境、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后续具体合作项目实施内 容和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报备文件:《战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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