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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科希德:2026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导读:赛科希德:2026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

688338证券简称:赛科希德公告编号:

2026-016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科希德”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现将公司2026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5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41.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774.4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347.4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2,426.9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7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100Z0058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0年7月29日
本次报告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102,774.42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55,354.68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10,347.46
二、募集资金净额92,426.96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77,212.08
本年度使用金额464.49
暂时补流金额0.00
现金管理金额12,877.69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2.15
其他-节余金额补充流动资金7,332.99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5,650.31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187.87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使用管理、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开设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0188370000002462、11050188370000002463)。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8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北京赛诺希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0188370000002503)。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2024年7月9日,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外大街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中金北京建国门外大街营业部”)签署《客户开户合约》,在中金北京建国门外大街营业部开设专户(账号:800100027784)用于办理股票回购相关事宜。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0年7月29日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报告期末余额账户状态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1105018837000000246240.04使用中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11050188370000002463114.18使用中
北京赛诺希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1105018837000000250333.65使用中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金北京建国门外大街营业部8001000277840.00使用中

注: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实际开户网点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下设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生命园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提前进行募投项目的建设,截至2020年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9,803,976.24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100Z0619号《关于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于2020年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9,803,976.24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情形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9)。截至2020年

日,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0年7月29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置换金额置换完成日期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32,090.082,215.142,215.142020年12月10日2020年11月27日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4,290.05710.01710.012020年12月10日2020年11月27日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4,102.9655.2555.252020年12月10日2020年11月27日

2、募集资金置换的其他情况2023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2026年上半年度,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为

207.78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4,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3,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7,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31)。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9,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2024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2025年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现金管理产品到期日超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授权期限的情况进行追认。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2)。2025年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2026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0年7月29日
计划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计划进行现金管理的方式计划起始日期计划截止日期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13,000.00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2026年8月20日2027年8月19日2026年8月20日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0年7月29日
委托方受托银行产品名称产品类型购买金额起始日期截止日期归还日期尚未归还金额预计年化收益率利息金额
赛科希德建设银行北京生命园支行单位通知存款通知存款2,400.002020-9-27不适用2,400.001.89%263.23
赛科希德建设银行北京生命园支行单位通知存款通知存款100.002020-9-27不适用2026-1-2910.24
赛科希德建设银行北京生命园支行单位通知存款通知存款100.002020-9-27不适用2026-6-2911.03
赛科希德民生银行昌平支行2025年对公大额存单第10期(6个月)大额存单7,000.002025-10-222026-4-222026-4-2245.50
赛科希德民生银行昌平支行2025年对公大额存单第12期(6个月)大额存单2,000.002025-12-82026-6-82026-6-813.00
赛科希德民生银行昌平支行2026年对公大额存单专属第3期(6个月)大额存单7,000.002026-4-222026-10-227,000.001.30%17.20
赛科希德民生银行昌平支行2026年对公大额存单专属第3期(3个月)大额存单2,000.002026-6-82026-9-82,000.001.10%1.34
赛科民生银行昌平协定存款协定1,477.6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477.690.45%3.62
希德支行存款

注:1、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全部为银行存款类产品。

2、建设银行北京生命园支行、民生银行昌平支行未到期的通知存款和大额存单利息金额为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预计可获得的利息金额,其他利息金额均已实际收到。

3、民生银行昌平支行活期协定存款1,477.69万元为截至2026年6月30日该账户存款余额。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2022年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16,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9%。公司承诺每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经2022年

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8)。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0年7月29日
使用方式使用金额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股东会审议通过日期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600.002022年10月26日2022年11月18日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拟使用超募资金增加“血栓与止血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投资金额,“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由8,030.86万元变更为32,090.08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由6,938.46万元变更为14,290.05万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0年7月29日
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投资总额计划投入超募资金金额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股东会审议通过日期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在建项目32,090.0824,059.222020年10月13日2020年11月2日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建项目14,290.057,351.592020年10月13日2020年11月2日

2026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实施主体、延期的议案》,同意“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中的7,258.2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实施主体、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截至2025年6月17日,公司已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332.9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其中节余募集资金5,172.65万元,利息及理财收益2,160.34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2020年7月29日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5,172.65
节余募投项目名称节余资金金额节余资金用途新项目名称新项目计划投资总额新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股东会审议通过日期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5,172.6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12月19日-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讨论,同意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2024年6月21日,公司董事长吴仕明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34.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24)、《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6)。截至2025年6月25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172,4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467%,购买的最高价为29.00元/股,最低价为19.9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110.06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024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实施主体、延期的议案》,同意新增母公司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实施主体、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同意暂时将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进行出租。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经自查,2024年度,公司存在部分现金管理产品到期日超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授权期限的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上述情况进行追认。该事项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造成不利影响,未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已补充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2020年7月29日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64.5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7,676.5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1,410.8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3.98%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募投项目性质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到月份)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生产建设8,030.8632,090.0832,090.08130.3126,906.37-5,183.7183.852024年12月完工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研发项目6,938.4614,290.0514,290.05220.239,369.37-4,920.6865.57预计2026年12月完工0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运营管理4,102.964,102.964,102.96113.961,690.78-2,412.1841.21预计2026年12月完工0
补充流动资金补流18,000.0018,000.0018,000.0018,000.00-100.000
小计--37,072.2868,483.0968,483.09464.5055,966.52-12,516.57--0--
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流16,600.00-16,600.000.00100.000
股份回购项目回购公司股份5,110.06-5,110.060.00100.002025年6月完成0
尚未使用其他2,233.81--2,233.810.000
小计--0.000.0023,943.87-21,710.06-2,233.81--0--
合计--37,072.2868,483.0992,426.96464.5077,676.58-14,750.38--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基建工程原计划2020年底开工,受《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的政策影响,公司需重新调整规划方案、设计方案,进而导致项目开工时间延后。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外部环境、施工管制等因素的影响,人员、物资及物流运输等均受到一定制约,项目的人员调度、施工作业、物料采购等方面受到一定影响,导致项目实施环节进度滞后,项目建设需要进行适度延期。公司在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过程中,根据外部环境、市场及客户需求的变化,适时调整研发项目实施进度。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立项后,由于外部环境导致终端医疗机构凝血检测需求有所下降,组织营销活动与客户现场沟通受到限制,营销行为效率和效用有所降低。为了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适当降低了营销网络建设方面的投入规模,放缓了该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实施主体、延期的议案》,同意新增母公司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募投项目性质包括:“生产建设”,“研发项目”,“运营管理”,“投资并购”,“补流”,“还贷”,“回购公司股份”,“其他”;“其他”类型,应当注释说明。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募投项目性质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到年月)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董事会审议通过时间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生产建设赛诺希德北京市大兴区32,090.0832,090.08130.3126,906.3783.852024年12月完工02020年10月13日2020年11月2日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研发项目赛诺希德、赛科希德北京市大兴区14,290.0514,290.05220.239,369.3765.57预计2026年12月完工02020年10月13日2020年11月2日
合计46,380.1346,380.13350.5436,275.74--0----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为赛诺希德自北京高校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租赁的房屋,租期10年。为了更好地集中统一管理,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生产、研发、办公等需求,2020年公司通过政府招拍挂方式取得位于北京市中关村大兴生物医药基地建设用地,通过自建厂房方式来建设血栓与止血产品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这样的集中建设方式有利于提升公司生产、研发、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与效率。2020年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本次变更中金公司出具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度之专项核查意见。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基建工程原计划2020年底开工,受《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的政策影响,公司需重新调整规划方案、设计方案,进而导致项目开工时间延后。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外部环境、施工管制等因素的影响,人员、物资及物流运输等均受到一定制约,项目的人员调度、施工作业、物料采购等方面受到一定影响,导致项目实施环节进度滞后,项目建设需要进行适度延期。公司在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过程中,根据外部环境、市场及客户需求的变化,适时调整研发项目实施进度。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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