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赛科希德: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的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财会〔2025〕 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 号》(财会 〔2026〕7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20 号》”)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 年12 月5 日,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19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 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 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
2026 年6 月4 日,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20 号》,规定了“关于金融资产合
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 关内容。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准则解释第19 号》及《准则解释第20 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自2026 年1 月1 日起施行。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 号》及《准则 解释第20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 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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