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松芝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导读:松芝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认真审阅 (《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资料,并经全体委员充分讨论与分析, 现对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意见:

1、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 制,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凝 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同时,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长远 可持续发展。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职工大会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拟参与对象遵 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 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参与对象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并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8 月21 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