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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濠光电: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导读:信濠光电: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姚浩先生提 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提请公司董事会聘任刘泰谷先生(简历详见附 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泰谷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21 日

刘泰谷先生简历

刘泰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出生,硕士学历。2015 年6月至2026年2月就职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业务与 管理岗位,从事经营管理相关工作。2026年6月加入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泰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其他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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