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光云科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已结项首发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已结项首发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云科技”、“公司”)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光云科技将已结项首发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发行名称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首发募投项目”) |
| 募集资金总额 | 43,308.00万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36,954.83万元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0年4月24日 |
二、募投项目概况
根据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 1 | 光云系列产品优化升级项目 | 26,349.00 | 26,349.00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546.00 | 8,546.00 |
| 合计 | 34,895.00 | 34,895.00 | |
三、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光云系列产品优化升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后,根据设备采购合同、工程量计算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仍留在募集资金账户待后续支付,待支付尾款金额合计7,075.68万元。截至2026年8月14日,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251.71万元,主要系尚需支付的项目工程款、质保金等合同尾款及利息与理财收益净额。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8月14日,已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银行名称 | 账户名称 | 对应募投项目 | 银行账号 | 余额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9045101040056866 | 10.56 |
| 中信银行杭州平海支行 |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光云系列产品优化升级项目 | 8110801011601965243 | 1,241.15 |
| 合计 | - | - | - | 1,251.71 |
注:以上募投项目已于2024年7月结项。
(三)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6年8月14日,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A) | 结项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B) | 结项时利息及理财收益净额(C) | 截至2026年8月14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D) | 结项至今利息及理财收益净额(E) | 截至2026年8月14日待支付款项(F=A-(B-C)-D) | 节余募集资金(G=E+F) |
| 光云系列产品优化升级项目 | 26,349.00 | 6,090.61 | 2,149.31 | 21,250.03 | 83.48 | 1,157.67 | 1,241.15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546.00 | 245.47 | 245.47 | 8,546.00 | 10.56 | 0 | 10.56 |
| 合计 | 34,895.00 | 6,336.09 | 2,394.78 | 29,796.03 | 94.04 | 1,157.67 | 1,251.71 |
注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不含首发结项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注2:结项至今利息及理财收益净额为募投项目结项后至2026年8月14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注3:截至2026年8月14日待支付款项为尚未支付的项目工程款、质保金等合同尾款;;注4:节余募集资金为截至2026年8月14日尚未支付的项目工程款、质保金等合同尾款及利息与理财收益净额;注5: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四、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截至2026年8月14日,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251.71万元,主要系尚需支付的项目工程款、质保金等合同尾款及利息与理财收益净额。由于上述尾款结算支付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余额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实际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节余资金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项目工程款、质保金等合同尾款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首发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且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前述待支付款项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已结项首发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经营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已结项首发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1,251.7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已结项首发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已结项首发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已结项首发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已结项首发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陆文军 任瑜玮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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