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交大铁发: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920027 证券简称:交大铁发 公告编号:2026-083
四川西南交大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注:截至2026年6月30日,尚有未赎回理财产品合计70,000,000.00元,未到期大额存单合计30,000,000.00元。 |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交大铁发轨道交通材料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046.6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万元)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兴业银行单位一年期大额存单 | 2,000 | 2025年9月4日 | 2026年9月4日 | 固定收益 | 1.4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八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中国建设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5年第043期(1年客户优享) | 1,000 | 2025年9月5日 | 2026年9月5日 | 固定收益 | 1.2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金沙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99天结构性存款 | 1,000 | 2025年12月8日 | 2026年3月17日 | 浮动收益 | 1.00%或1.66%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八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4,000 | 2025年12月9日 | 2026年3月11日 | 浮动收益 | 0.65%-2.00%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2,000 | 2025年12月30日 | 2026年6月29日 | 浮动收益 | 1.20%或1.6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八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4,000 | 2026年3月12日 | 2026年6月16日 | 浮动收益 | 0.65%-2.0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金沙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6年第2421期 | 1,000 | 2026年3月17日 | 2026年6月17日 | 固定收益 | 1.1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八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4,000 | 2026年6月16日 | 2026年9月16日 | 浮动收益 | 0.65%-1.7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金沙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92天结构性存款 | 1,000 | 2026年6月18日 | 2026年9月18日 | 浮动收益 | 1.00%或1.51%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2,000 | 2026年6月30日 | 2026年9月29日 | 浮动收益 | 1.00%或1.55%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交大铁发轨道交通材料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不得质押或作其他用途。在上述额度内,拟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余额总计10,000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超过前述授权范围,不存在质押上述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 《四川西南交大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四川西南交大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四川西南交大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8月2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16,432.11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3.53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046.63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2,088.81 | 135.47 | 588.74 | 28.19% | 2027年4月1日 | 不适用 | 否 |
| 新津区交大铁发研发中心新建项目 | 否 | 5,085.43 | 2.32 | 60.65 | 1.19% | 2028年6月10日 | 不适用 | 否 |
| 新津区交大铁发轨道交通智能产品及装备生产新建项目 | 否 | 5,957.87 | 95.74 | 95.74 | 1.61% | 2027年6月10日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3,300.00 | 0 | 3,301.50 | 100.0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6,432.11 | 233.53 | 4,046.63 |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否 |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度 | 不适用 | |||||||
|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 不适用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额度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不得质押或作其他用途。在上述额度内,拟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余额 | 10,000万元 |
| 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较调整后投资总额超0.05%,资金来源于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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