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沈阳机床: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8 月21 日(星期五)下午 14: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 年8 月21 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8 月21 日9:15 至2026 年8 月21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主楼A 座816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周舟
6.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股东及 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48 人,代表股份1,118,993,455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4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6 人,
代表股份112,761,6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66%。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本次股 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方式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
1.01 选举周舟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03,670,784 股
1.02 选举郭生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03,575,059 股
1.03 选举徐永明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03,627,662 股
1.04 选举张旭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04,000,458 股
1.05 选举吴荣斌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03,646,772 股
1.01 选举周舟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7,917,781 股
1.02 选举郭生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7,822,056 股
1.03 选举徐永明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7,874,659 股
1.04 选举张旭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8,247,455 股
1.05 选举吴荣斌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7,893,769 股
表决结果:周舟先生、郭生先生、徐永明先生、张旭先生、 吴荣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
2.01.选举哈刚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03,668,043 股
2.02 选举吴凤君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03,852,931 股
2.03 选举李佳宁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03,636,727 股
2.01 选举哈刚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7,915,040 股
2.02 选举吴凤君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8,099,928 股
2.03 选举李佳宁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7,883,724 股
表决结果:哈刚先生、吴凤君先生、李佳宁女士当选为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同意1,114,968,9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6403%;反对3,179,5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1%;弃权844,987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786,4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755%。
同意229,215,9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2745%;反对3,179,5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32%;弃权844,987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6,4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23%。
4.《关于制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4.01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同意1,107,474,1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8.9706%;反对10,426,1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17%;弃权1,093,187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049,5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977%。
同意221,721,1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5.0612%;反对10,426,1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01%;弃权1,093,187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9,5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87%。
4.02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同意1,107,478,2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8.9709%;反对10,406,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99%;弃权1,109,187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057,5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991%。
同意221,725,2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5.0629%;反对10,406,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15%;弃权1,109,187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7,5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56%。
4.03 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同意1,107,615,6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8.9832%;反对10,441,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31%;弃权936,787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889,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837%。
同意221,862,6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5.1218%;反对10,441,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65%;弃权936,787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9,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16%。
4.04 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同意1,107,434,8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8.9671%;反对10,702,8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65%;弃权855,787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813,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765%。
同意221,681,8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5.0443%;反对10,702,8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88%;弃权855,787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3,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6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此次股东会由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指派赵银伟、周 童律师进行了见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 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并出具了《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 所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 意见书》。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26 年7 月2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 会议决议等公告。
四、备查文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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