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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照光电:9-乾照光电:市值管理制度-20260821

导读:乾照光电:9-乾照光电:市值管理制度-20260821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 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厦门乾照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 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市值管理是公司战略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董事会的核心工作之一。

第二章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通过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增强信 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同时,利用 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 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持续增长。

第五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 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 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有其规律,应当依其规律进行科学 管理,科学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为基础开 展市值管理工作。

(四)常态性原则:上市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的过程,公司 将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动态,常态化主动跟进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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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市值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担 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章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负责,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是 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公司证券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 的市值监测、评估,提供市值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值的日常维护管理工 作。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对相关生产经营、财务、市场等信息的归集工 作提供支持。公司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对市值管理工作提出书面的建议或 措施。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 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 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 公司投资价值。

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 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 司质量。

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 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鼓励董事会建立长效激励机 制,充分运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工具,合理拟定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范 围、股票数量和业绩考核条件,强化管理层、员工与上市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 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上市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八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 动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上市 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 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 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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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 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 事会报告。上市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 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四章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条 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 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一)并购重组

公司应积极落实发展战略,通过内生与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发展路径,根据 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公司实际需求,适时开展并购重组业务,强化主业核心 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覆盖范围,从而提升公司质量和价值。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研究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政策法规,适时开展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促进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员工的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的长期绑定,从而进一步提 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提振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

(三)现金分红

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行业发展趋势,制 定并披露中长期分红规划,增加分红频次,优化分红节奏,合理提高分红率,增 强投资者获得感。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加强投资者关系日常维护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合规地披露与投资者进 行投资决策相关的信息。根据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或发生的重大事项,通过主动开 展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路演、线上/线下或一对一/一对多沟通等投资者关 系活动,加强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金融机构的交流互动,争取价值认同, 形成投资决策和主动推介。

(五)信息披露

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市值或者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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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 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股份回购

结合公司的股权结构和业务经营需要,在《公司章程》或者其他内部文件中 明确股份回购的机制安排。并根据回购计划安排,做好前期资金规划和储备。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除以上方式外,公司还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允许其他方式开展市值 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 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 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 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 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规定,影响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 易,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章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措施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对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指标及公司所处行业平均水 平进行监测,并设定合理的预警阈值。

第十三条 如出现公司的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指标明显偏离公司价值及 行业平均水平的情形、相关指标触发预警阈值时,董事会可以合法合规开展市值 管理工作,尽快研究确定需要采取的措施,积极维护公司市场价值。

第十四条 面对股价短期连续或大幅下跌情形,公司应当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一)及时分析股价波动原因,摸排、核实涉及的相关事项,必要时发布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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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通过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多种方式传递 公司价值;

(三)在符合回购法定条件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制定、披露并 实施股份回购计划;

(四)积极推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符合条件的 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或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自愿终止减持计 划以及承诺不减持股份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

(五)其他。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 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是指:

(一)连续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

(二)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不一致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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