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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铸管: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导读:新兴铸管: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78证券简称:新兴铸管公告编号:2026-37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关于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兴铸管”)2026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测算,是以分析主要财务指标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后的变动为目的,是基于特定假设前提的测算,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也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

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拟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股票于2026年12月末实施完毕。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本次测算未考虑公司现金分红的影响。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3,963,182,285股为基础,仅

考虑本次向特定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对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

5、假设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98,159,114股,最终发行股份数量以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的发行数量为准。

6、假设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26,931.00万元,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94,716.32万元和73,798.45万元,假设公司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2025年度相比存在增加10%、保持不变、减少10%三种情形。该假设并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的盈利预测,亦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前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假设情形1:假设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2025年度相比增加10%。

假设情形2:假设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2025年度相比持平。

假设情形3:假设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2025年度相比减少10%。

项目2025年度2026年度
发行前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396,318.23396,318.23416,134.14
假设1:2026年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25年相比下降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94,716.3285,244.6985,244.6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390.2150.2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390.2150.20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73,798.4566,418.6066,418.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860.1680.1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860.1680.160
假设2:2026年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25年相比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94,716.3294,716.3294,716.3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390.2390.22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390.2390.228
项目2025年度2026年度
发行前发行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73,798.4573,798.4573,798.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860.1860.1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860.1860.177
假设3:2026年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25年相比上升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94,716.32104,187.96104,187.9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390.2630.2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390.2630.25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73,798.4581,178.2981,178.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860.2050.1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860.2050.195

注: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关于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合理性及与公司现有业务相关性的分析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债务,将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公司净资产规模,降低资产负债率,有利于公司增强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保持不变。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未涉及具体建设项目及公司在相关项目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

三、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战略目标的实现,但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之下,如果公司利润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发行完成当年公司即期回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增厚未来收益。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制定并持续完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同时,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将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使用用途。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未来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节省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公司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三)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订了《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四)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效保障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依法科学决策、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全面构建规范高效的治理机制,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五、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的承诺公司的控股股东新兴际华集团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的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二)公司董事、高管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自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持续有效。

六、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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