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深圳华强: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拟办理部分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编号:2026―042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拟办理部分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拟办理的担保及信托登记,系控股股东对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存放账户的 变更,为可交换债券发行的程序性安排,不会导致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及 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不涉及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6 年5 月23 日,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 债券获得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强集团”)拟以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本次债券”),并已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华强集团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 [2026]498 号)。
近日,公司收到华强集团的通知: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预计首期 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即“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2026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期限 不超过5 年,初始换股价格为31.36 元/股。
为本期债券发行需要,华强集团与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金圆统一证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立了可交换债券担保及信托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称为“担保及信托专户”), 专户名称为“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6 华强E1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华强 集团拟将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0,000,000 股股份(包括股份信托登 记期间产生的孳息)存放于前述担保及信托专户(以下简称“担保及信托登记”),
由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金圆统一证券作为名义持有人,用于为本期债券持有人 交换股份和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本次拟办理的担保及信托登记完成后, 华强集团累计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司股份180,265,129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26.78%,占公司总股本的17.24%。本次拟办理的担保及信托登记不会 导致华强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不涉及控股股东减持公司 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前述担保及信托登记办理的完成情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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