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江丰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6 年8 月14 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 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内容。
2、本次会议于2026 年8 月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事9 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 事4 人,董事姚舜先生、吴祖亮先生,以及独立董事费维栋先生、张杰女士和刘 秀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边逸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 年上半年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 年半年度 报告及摘要并批准对外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6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的相关 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披露,不存在募集资 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违规情形,同意公司《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 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 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固定资产 实际使用情况和使用年限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 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已结项募投项目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 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结项募 投项目之“惠州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武汉基地平板 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和募投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符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已结项募投项目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已结项募投项目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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