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乐通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2026 年8 月14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6 年8 月24 日上 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 人,实际参加审议及表决 的董事7 人(其中委托出席1 人,董事王韬光先生因工作原因书面授权委托董事 张嘉璜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宇斌召集及主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6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6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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