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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导读:海能达: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83证券简称:海能达公告编号:2026-042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海能达股票代码002583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周炎王大勇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北环路9108号海能达大厦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北环路9108号海能达大厦
电话0755-26972999-11700755-26972999-1170
电子信箱stock@hytera.comstock@hytera.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2,261,502,316.152,259,104,655.120.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2,601,619.8093,581,832.60-54.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94,713,002.3479,107,468.3619.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8,025,785.07239,390,007.78-120.0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340.0515-54.5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340.0515-54.5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4%3.81%-1.77%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0,408,276,526.7710,751,462,785.61-3.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086,111,593.382,084,420,805.690.08%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86,100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陈清州境内自然人34.20%621,933,484534,675,663质押160,930,561
#珠海市恒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恒顺传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5.00%90,967,4000不适用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永赢国证商用卫星通信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43%26,071,7270不适用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13%20,595,3000不适用0
翁丽敏境内自然人0.97%17,600,0000质押8,100,000
#于秀峰境内自然人0.51%9,360,0000不适用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49%8,893,6470不适用0
张超云境内自然人0.29%5,277,1200不适用0
#山东省企业投资发展服务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23%4,251,7000不适用0
#山东领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23%4,129,40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陈清州、翁丽敏之间是夫妻关系,存在关联关系,是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珠海市恒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恒顺传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7,967,40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3,000,000股;于秀峰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360,000股;山东省企业投资发展服务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251,700股;山东领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129,4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诉讼进展公司与摩托罗拉之间的系列诉讼具体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的“第五节重要事项”、2021年4月20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的“第五节重要事项”、2022年4月8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的“第六节重要事项”、2023年4月1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的“第六节重要事项”、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的“第六节重要事项”、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的“第六节重要事项”、2026年4月8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的“第五节重要事项”,以及公司分别于2020年2月17日、2020年3月9日、2020年12月21日、2021年1月12日、2021年8月14日、2021年9月9日、2021年10月18日、2022年1月22日、2022年2月9日、2022年7月7日、2023年9月5日、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17日、2024年7月8日、2025年8月26日、2026年3月13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及《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暨公司上诉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部分诉讼进展更新如下:

1、美国商密版权案截至目前,美国第七巡回上诉法院已对案件作出二审判决,并将案件转回至一审法院,针对摩托罗拉提交的移交程序和禁止销售涉诉产品动议,美国一审法院已于2025年10月开庭审理,目前等待法院判决。公司已针对H系列许可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6年7月,美国上诉法院开庭审理,公司主张H系列产品是重新设计的全新产品,不属于许可费命令范围内,目前等待上诉法院判决。关于H系列许可费,公司基于一审判决结果,针对截至本报告期销售的涉诉产品对应的许可费全额计提预计负债。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向摩托罗拉支付美国商密版权案判决金额及相关许可费约30,979万美元。针对摩托罗拉在英国申请执行部分美国案件赔偿,摩托罗拉对一审法院关于其不得在英国执行美国商业秘密及版权侵权赔偿金及相关费用的判决提起上诉,英国上诉法院于2026年2月作出维持此前判决的

判令,目前英国法院监管的共管账户保证金中的500万美元已退回至公司账户,剩余2,000万美元将保留在英国法院账户直至美国法院版权程序结束。

2、美国司法部指控(DOJ案件)2026年3月,伊利诺伊州联邦地区法院作出判令,裁定DOJ案件公司应向美国政府支付5,000万美元,应向摩托罗拉支付赔偿金0美元,相关判决金额在商秘版权案民事判决履行完毕后且不晚于2029年年底前支付。摩托罗拉已针对赔偿金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上诉法院于2026年7月开庭审理,目前等待上诉法院判决。

3、H系列产品不侵权诉讼继美国第七巡回上诉法院暂停地区法院对公司颁布的产品禁售令后,公司于2025年9月根据美国一审法院判决向法院监管的共管账户缴纳了500万美元担保。目前公司已撤回该案上诉。

4、德国专利案2026年8月,德国联邦法院就杜塞尔多夫案件作出判决,驳回摩托罗拉提出的再审申请,维持二审关于海能达和子公司HMF不构成侵权的判决结果。

(二)基建投资

1、东莞研发基地建设2017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东莞海能达增资人民币6,700万元。东莞研发基地一期工程预计投资约7.17亿元,建设完成后将极大缓解公司研发办公场所紧张的局面。截至目前,公司对该项目累计投入3.68亿元。

2、南京海能达研发中心建设2011年8月1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南京市雨花区购买土地使用权相关变动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700万元及自有资金3,300万元,合计10,000万元设立南京子公司,并在子公司注册完成后设立专门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对该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监管,并由该子公司负责参与南京地块竞拍和后期土地建设工作。南京研发中心建设一期工程预计投资约4.88亿元,截至2024年年末,公司对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4.98亿元,南京海能达大楼已建成落成并取得该项目不动产权证。2025年,公司就该大楼配套工程建设及工程尾款结算合计支付

0.15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对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达5.13亿元。

(三)员工持股平台向公司关联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公司放弃权利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员工持股平台向公司关联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公司放弃权利的议案》。结合双方意愿,控股子公司海德斯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斯”)的股东之一深圳市海能创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能创达”)以9,109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海德斯4.94%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陈清州先生,公司放弃对海能创达持有的海德斯股权的优先认购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陈清州先生将直接持有海德斯

4.94%股权,并通过深圳市海能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海德斯9.88%股权,海能创达不再持有海德斯股权,公司及其他股东持有的海德斯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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