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渝开发: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 年8 月23 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长陈业先生,董事、总经理罗异先生和常务副 总经理聂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呈。因工作调整原因,陈业先生提请辞去公 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罗异先生提请辞去公司总经 理职务,聂涛先生提请辞去常务副总经理职务。陈业先生原定的董事长任 职期间为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之日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罗异先生原定的总经理任职期间为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批 准之日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聂涛先生原定的常务副总经理任 职期间为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之日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
陈业先生辞任后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罗异先生辞任后担任公 司党委书记、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控股子公司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职务,聂涛先生辞任后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业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 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上述人员递交的辞呈均自送达董事 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但存在未履行完毕 的公开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针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披露了《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其中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陈业先生、罗异先生和聂涛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分别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 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 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应当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 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应当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 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 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 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做出 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 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 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因上述人员离任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述承诺尚未履行完毕,离 任后不在公司继续任职的,上述承诺将由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继续履 行。公司将依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 工作交接等事宜。
公司董事会对陈业先生、罗异先生和聂涛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长、高 级管理人员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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