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三元股份:关于集团财务公司2026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集团财务公司
2026 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的相关要求,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通过查验北京首农 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集团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 件资料,并审阅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集团财务公司的 定期财务报告,对集团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 情况报告如下:
一、集团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集团财务公司于2016 年5 月10 日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开业批复,2016 年5 月11 日向北京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申请办理并取得《营业执照》。2019 年3 月4 日原中国银保监会批复核准 同意公司所属集团变更为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首农食品集团”), 2019 年3 月22 日收到原北京银保监局批复,同意财务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首 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9 年8 月28 日收到股东首农食品集团缴纳的新 增注册资本金,注册资本20 亿元。
法定代表人:赵兵
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16 号京粮古船大厦四层401A、五
注册资本:20 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二、集团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集团财务公司按照《北京首农食品财务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建立了董事会, 并对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集团财务公司治 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互相制衡、报告路径 清晰的组织架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董事会下设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证券
投资委员会。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和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 聘标准和程序,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并提出任免建议;制定、审查集 团财务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政策与方案;审议集团财务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负责对集团财务公司薪酬 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国内、外同行业经济运行形势和变化趋势进 行分析判断,结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方针政策,根据集团财务公司总体战略,审议 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指导性原则;指导集团财务公司信用、市场、操作、 合规、案件防控等全面风险建设,审议集团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报告,定期评估 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状况、风险承受水平,以确保集团财务公司从事的各项业 务所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审议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年度目标和 计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对风险管理年度目标和计划进行调整;审议集团财务 公司授信资产风险状况,对改善资产质量、加强风险管理情况进行总体评价,提 出改进意见;指导集团财务公司反洗钱工作的开展,审议洗钱风险状况,对总体 工作情况进行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审议各部门经营中与风险管理有关的重大异 常情况的处理方案;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宜。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检查集团财务公司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的情况,指导集团财务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并对相关 制度体系设计的健全性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估;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董事会 授权行使情况,监督和审核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报告,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检 查企业财务,审核财务报告,审议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并向董事会提 出意见;提出集团财务公司审计监督体系设置建议,督导内部审计制度的制定及 实施,研究年度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任务和整改落实重要事项,并在董事会批准 后督促落实,研究重大审计结论和整改工作;监督评价内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成效, 提出调整审计部门负责人、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其报酬的建议,与 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对内外部审计、国资监管、专项检查等发现问题的 整改进行监督,推动成果运用;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当其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资监管 制度、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责任追究
或者解任的建议;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对执行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资 监管制度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集团财务公司造成损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提出提起诉讼的建议;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集团财务公司重大问题、重大风险、重 大异常情况;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权。
证券投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议集团财务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年度投资方 案;审议新的有价证券投资业务、新的投资品种;审议集团财务公司年度投资报 告。
高级管理人员负责集团财务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具体执行,根据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经营管理层下设信贷审查委员会、 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委员会、预算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
信贷审查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审议对成员单位的各类授信及授信变更或调 整;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贷审会审议通过的各类事项;审议决策不良信贷资产的处 置及责任认定;审议其他主任委员提议经营范围内的事项。
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委员会(简称“投委会”)的工作职责是审议对同业机构 的准入及年度授信,年度投资计划、投资方案以外的单户授信;审议金融同业部 制订的年度投资计划、年度投资方案,并提交董事会下设证券投资委员会审议; 在集团财务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年度投资方案范围内审议各类投资及投资资金营 运事项,包括有价证券投资规模、可投资的证券类型、资产配置以及风险管理措 施等;审议拟开展的新业务,并提交董事会审定。年度投资计划中未提及的业务 和产品被认定为新业务和新产品,由金融同业部阐述业务和产品本质、风险等级、 投资分析等,经风险合规部出具风险合规意见后,经投委会审议,并提交董事会 下设证券投资委员会审核;审议经营范围内的受托投资业务;审议年度投资管理 报告;审议其他需要经由投委会审议的业务。
预算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为根据集团财务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确定年度 预算编制的重大前提条件,提出年度预算的总体目标;提出集团财务公司预算管 理发展方向及改进措施;确定年度预算编制的重大前提条件;组织、分解和落实 总体目标;审查、汇总预算及预算修订方案;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进行跟踪检查、指导和监控。
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研究信息科技管理架构,分析信息科技业 务发展及信息科技风险;审议一定时期的信息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确保与集团财
务公司总体业务发展战略规划相一致;审议信息科技风险策略,信息科技建设指 导原则、标准、技术架构;审议信息科技年度工作计划及信息科技预算;审议信 息科技建设项目的立项、项目组的组成及实施工作中的有关重大事宜;审议重大 信息科技运营、安全、业务连续性、应急管理等相关事项。
集团财务公司持续加强内控建设、规范经营,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 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 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内部稽核、培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 度,全面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根据业务开展和工作需要,集团财务公司设立组织人事部(纪检宣传部)、 综合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信息数据部、计划财务部、结算业务部、信贷业 务部、风险合规部、审计稽核部、金融同业部共九个部门。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集团财务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由集团 财务公司经营层组织,各业务部门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标准 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审计部门对内控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业务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重要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控制
集团财务公司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关于资金 管理、结算管理的各项管理办法和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 原则,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规范权限内严格操作,保障成员单位资金 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资金集中管理和结算业务方面,集团财务公司主要依靠业务管理信息 系统进行系统控制。成员单位在集团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陆网上金融 管理系统网上提交指令或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 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集团财务公司制定严格的对账机制,系 统能实现网上对账功能,印章印鉴及重要空白凭证双人保管,并严禁带出单位使 用。
2.信贷业务控制
(1)内控制度建设
集团财务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信贷制度体系,涵盖贷前尽职调查、信用评 级、具体业务办理、贷后管理等方面。集团财务公司结合岗位分离、相互制约的 原则,构建了审贷分离的贷款审查审核程序和信贷风险管理制度规定,业务操作 中严格落实贷前、贷中和贷后风险管理要求,实现从客户准入到授信后跟踪评价 的闭环操作。
(2)信用风险防范
在集团实行严格预算管理和资金管理的前提下,集团财务公司通过落实贷款 三查来控制信贷业务的信用风险。从严掌握授信准入门槛,优化财务分析逻辑, 逐渐向动态指标倾斜,同时积极呼应集团整体战略导向要求,对重点领域、重点 企业按专项管理,寻求风险管理平衡点。
按照监管相关要求,集团财务公司落实合规风险相分离,强化合规审查与风 险评估的独立性,实现风险、合规二岗审核,突出侧重点,明确风险点。加强合 同签署环节风险合规审查,有效把控授信项下具体提款的风险,通过收集企业最 新财务数据、经营情况等再次进行尽职调查,充分评估提款时借款人的风险状况、 审查提款材料的合规性,确保资金用途合规、材料完整、风险可控。细化合同用 途填写,便于放款环节审查与贷后资金流向监测。
3.风险管理控制
集团财务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 层、风险合规部、审计稽核部以及其他业务与管理部门的风险管理职责。集团财 务公司搭建了较为完善的风险策略体系,明确与公司资产规模及风险水平相适应 的风险政策与风险偏好,为重点风险防控以及业务开展指明了管控方向。审计稽 核部将全面风险管理纳入内审范畴,并开展相关审计。
4.内部稽核控制
集团财务公司设立审计稽核部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由审计稽核部对集团财 务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常规稽核或专项稽核。审计稽核部是集 团财务公司稽核工作的执行机构,独立行使监督职能,针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等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检查评价,促进管理层 改善公司治理,建立内部控制文化,健全内控管理体系,提高运营效率,预防和 避免金融案件和重大事故的发生。在集团财务公司董事会和审计稽核委员会的领
导下、在管理层积极的配合下,审计稽核部依据审计计划开展各项审计工作。
2026 年上半年,集团财务公司依据审计计划共计开展审计稽核项目5 项, 其中包括内部控制评价1 项、日常审计稽核3 项、专项审计稽核1 项,全方位排 查风险隐患,推动公司合规经营与管理提升。
5.信息系统控制
集团财务公司核心系统是由软通动力开发的新一代业务运营管理系统。该系 统涵盖结算管理、信贷管理、同业管理、投资管理等28 个功能模块,实现了与 财务系统及10 家直联银行系统的对接。
三、集团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未经审计),集团财务公司总资产233.37 亿元,净 资产24.4 亿元。2026 年上半年实现利息收入1.89 亿元,利润总额0.61 亿元。集 团财务公司整体发展态势稳健。
(二)管理情况
集团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 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集团财务公司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 垫款、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未发生可能影响集团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 等事项;未受到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
(三)监管指标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集团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财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 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 条规定要求,具体指标如下: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5%(标准);
集团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18.31%。
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标准);
集团财务公司流动性比例为49.25%。
3.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标准);
集团财务公司贷款比例为46.73%。
4.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标准);
集团财务公司集团外负债总额为0。
5.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标准);
集团财务公司票据承兑余额与资产总额的比例为0%。
6.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 倍(标准);
集团财务公司票据承兑余额与存放同业余额的比例为0%。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标准);
集团财务公司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与资本净额比例为0%。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标准);
集团财务公司票据承兑保证金与存款总额比例为0%。
9.投资总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不得高于70%(标准);
集团财务公司投资总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即投资比例为23.42%。
10.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20%(标准):
集团财务公司固定资产净额与资本净额比例为0.09%。
(四)本公司(含子公司)存贷款情况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10.22 亿元,贷款余额3.5 亿元(上述余额不含已计提尚未结算的存款、贷款利 息)。
四、经营宗旨及业务优势
集团财务公司致力于为首农食品集团及其成员单位提供规范、高效的金融服 务,始终坚持“依托集团、服务产业、规范经营、稳健发展、开拓创新、树誉争 效”经营方针,依法合规开展各项业务,通过多种金融工具,不断提高集团资金 使用效率,打造行业一流的管理规划型司库。
五、风险评估意见
本公司认为:集团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 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集团财务公司严格按照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 均符合该办法规定要求。根据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集团财务 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之间开展存款金融服务业
务的风险可控。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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