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中衡设计: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胡义新先生担任公司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胡义新先生担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胡义新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和兼任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 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具体如下:
(一)胡义新先生具备财务、法律合规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 上工作经验,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资格和必备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最近36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3 次以上行 政监督管理措施;
3、最近36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 次以上通报批评;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事会秘书 任职资格的情形。
(三)胡义新先生不存在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财务负 责人的情形。胡义新先生兼任公司副总经理(不分管经营业务),能够明确区分 与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建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胡义新先生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且聘任董事会秘 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认为胡义 新先生已取得了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熟悉证券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 年8 月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胡义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职务,任期为三年,自2026 年8 月21 日至2029 年8 月20 日。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胡义新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董事会 秘书任职资格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25 日
附件:
胡义新先生简历
胡义新:1984 年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北京林业大学法学专业,法学学 士,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券业从业资格、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历任 天合光能有限公司(纽交所上市代码:TSL)上市办主管、法务主管,无锡市太 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667)董事会秘书兼证券法务部部长。现任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证券法务与投资管理部主任、中衡卓创监事会主席、 新加坡子公司董事、浙江咨询董事、中衡节能执行董事、境群规划董事、华中总 部子公司董事、中衡众创执行董事、衡星信息执行董事、中衡新业监事、辽宁分 公司负责人、赛普成长董事。2018 年第十四届、2019 年第十五届、2020 年第十 六届、2021 年第十七届、2022 年第十八届新财富金牌董秘、新财富金牌董秘名 人堂成员;2019 年上海证券报“金质量”精锐董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义新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0,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 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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