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奥特维: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维、上市公司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0号)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葛志勇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70.46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8.79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552.8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447.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22日全部到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22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2]D-0030号)。
(二)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转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523号”文《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14,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08.6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3,291.3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6日全部到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立信中联验字【2023】D-0025号”《验资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及《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内容、投资规模、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调整后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1 | 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 | 30,850.77 | 29,000.00 |
| 1.1 | TOPCon电池设备 | 10,850.77 | 9,600.00 |
| 1.2 | 半导体封装测试核心设备 | 15,000.00 | 14,700.00 |
| 1.3 | 锂电池电芯核心工艺设备项目 | 5,000.00 | 4,700.00 |
| 2 | 科技储备资金 | 15,000.00 | 15,000.00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 | 8,447.17 |
| 合计 | 54,850.77 | 52,447.17 | |
注: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为8,526.20万元,超出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主要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二)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转债
根据公司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以及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1 | 平台化高端智能装备智慧工厂 | 105,941.90 | 103,291.32 |
| 2 | 光伏电池先进金属化工艺设备实验室 | 7,000.00 | 6,000.00 |
| 3 | 半导体先进封装光学检测设备研发及产业化 | 5,000.00 | 4,000.00 |
| 合计 | 117,941.90 | 113,291.32 | |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投入进度、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之TOPCon电池设备”,截至2026年
月
日,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投入进度、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入A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B | 利息收入净额C | 节余募集资金D | 待支付的金额E | 预计节余金额A-B+C-E |
| 1 | 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之TOPCon电池设备 | 9,600.00 | 6,291.51 | 341.04 | 3,649.53 | 1,580.59 | 2,068.94 |
注1:待支付的项目金额包含待置换的项目人员薪酬、尚未到账期的应付材料费等,可能因最终结算金额的变化而有所调整,最终金额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支付的金额为准;注2:利息收入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注3: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注4:上述数据存在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之TOPCon电池设备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募投项目推进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情况下,加强了对募投项目中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并合理调度优化各项资源,有效降低了募投项目的实施成本。此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
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截至2026年7月31日,“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之TOPCon电池设备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3,649.53万元(其中包含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金额1,580.59万元)。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账户节余募集资金余额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实际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节余资金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在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且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前述待支付款项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人、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根据自身主营业务发展做出的合理战略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普乐新能源(蚌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乐新能源”)以及无锡普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普乐”),通过奥特维向普乐新能源、无锡普乐提供募集资金借款以实施该募投项目,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3年。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实施完毕并结项,鉴于该项目尚未产生经济利益,结合普乐新能源、无锡普乐的财务状况,公司拟将该资金借款期限延长36个月,未来由普乐新能源、无锡普乐以其自有资金偿还。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情况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项目名称 |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注) | 本次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平台化高端智能装备智慧工厂 | 2026年8月 | 2027年12月 |
注:2025年4月21日,公司对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6年3月,详见《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2026年3月30日,公司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6年8月,详见《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6-025)。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截至目前,平台化高端智能装备智慧工厂的建筑建设已基本完工,主要配套设备已订购并陆续到场验收,并初步开展生产运营工作;截至2026年
月
日,该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7,031.89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
55.21%。上述已累计使用金额未包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款项,此部分款项后续将根据工程建设情况完成支付。
智慧工厂的主要产品是非标定制的产品,非标定制的产品具有强定制化、机电光软一体化程度高、设计变更频繁、试错成本集中在调试阶段等业务特点,这些特点对于软件的要求较高。公司内部多次讨论后,调整数字化建设思路,进一步强化全流程整体解决方案先行的实施模式,方案优化使得前期需求、方案论证及供应商技术沟通工作量增加,项目实施周期出现延后。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结合募投项目之配套软件建设周期及资金使用实际,经审慎研判,公司拟将“平台化高端智能装备智慧工厂”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7年
月。本次延期仅调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募投项目建设主体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均不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目前的存放和在账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余额为49,795.21万元(含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公司确保募集资金的存放安全,同时加强内部监管,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高效性。
(四)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除前述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预计完成的时间及分期投资计划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7年12月,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该募投项目的工厂建设、设备软件购置等,并根据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
(六)保障募投项目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科学合理决策,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和募投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积极协调公司内外部资源配置,保持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防范募集资金使用的风险,推动募投项目如期完成。
(七)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主要是结合当前公司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决策,是依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和募投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做出的必要调整,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也未实施新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履行情况及保荐人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之TOPCon电池设备项目”予以结项并将本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借款期限延长36个月;同意将募投项目“平台化高端智能装备智慧工厂”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7年12月。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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