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宏远股份:独立董事任命公告
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任命的基本情况
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25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 果为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提名高潮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命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 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 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符合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人员变动有利于保障董事会工作连续性及治理规范性,有利于积极发挥独 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持续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三、提名委员会的意见
提名委员会一致认为,本次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 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 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 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高潮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26 日
附件:
1. 高潮先生简历
高潮先生,1976 年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吉林大学国际法学 博士。1998 年7 月至2007 年2 月担任解放军某部参谋、助理翻译;2007 年2 月至2011 年8 月,担任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法官;2011 年8 月至2013 年3 月,担任特变 电工(印度)能源有限公司高级法律顾问;2013 年3 月至2014 年4 月,担任北京盈科 (沈阳)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2014 年4 月至今担任辽宁弘鼎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高潮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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