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富维股份: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华创证券”)作为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富维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富维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流动性管理,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0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69号)核准,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9,460,07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0.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5,033,590.3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921,986.12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3,111,604.20元,其中:股本人民币59,460,074.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563,651,530.20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471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 发行名称 |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2年8月9日 | ||
| 募集资金总额 | 63,503.36万元 | ||
| 募集资金净额 | 62,311.16万元 | ||
| 超募资金总额 | ?不适用 □适用,______万元 |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项目名称 | 累计投入进度(%)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 创新研发中心项目 | 59.14% | 2026年12月 | |
| 长春汽车智能化产品项目 | 41.51% | 2028年3月 | |
| 长春汽车轻量化产品项目 | 39.71% | 2026年12月 | |
|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 □是?否 | ||
(四)投资方式
1、投资品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决议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指定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4、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五)最近
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的额度及期限均在授权的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产品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 序号 | 现金管理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万元) | 实际收回本金(万元) | 实际收益(万元) | 尚未收回本金 金额(万元) |
| 1 | 结构性存款 | 162,000.00 | 132,000.00 | 596.31 | 30,000.00 |
| 2 | 其他:通知存款 | 12,470.69 | 9,009.68 | 49.99 | 3,511.001 |
| 合计 | 646.30 | 33,511.00 |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33,600.00 |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 3.34 |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利润(%) | 44.11 | ||||
|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 | 44,700.00 | ||||
| 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 33,511.00 | ||||
| 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 11,189.00 | ||||
因通知存款属于滚动存款,无法详细拆分金额,尚未收回金额以银行出具实际账面金额为参考。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0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指定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依旧存在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的可能。因此,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把关,谨慎作出投资决策。
2、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
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将安排专人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
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实际管理与使用
情况,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6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280,310.27 | 2,165,036.37 |
| 负债总额 | 1,274,126.95 | 1,160,900.1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44,424.81 | 856,512.93 |
| 项目 | 2025年度 (经审计) | 2026年1-6月 (未经审计) |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140,780.57 | 111,136.50 |
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通过上述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截至
2026年
月
日,公司合并报表账面货币资金为748,310.11
万元,本次现金管理购买产品的金额36,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
4.81%
。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现金管理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到期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富维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市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富维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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