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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九洲: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四川九洲: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8 月28 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8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8月28日9:15至2026年8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四川省绵阳市九洲大道259 号四川九洲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谷雨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6.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146 人,代表股份 494,488,1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545%。其中: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名,代表股份486,907,28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0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5 人,代表股份7,58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59%。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以现场、通讯相结合 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刘子菡律师、李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 议了以下议案:

(一)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谷雨为第十四届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票数为492,021,184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11%,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为5,113,896 票,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4576%。

2.选举田殷为第十四届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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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获得选票数为491,600,047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59%,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为4,692,759 票,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024%。

3.选举肖娓娓为第十四届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票数为491,672,857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07%,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为4,765,569 票,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8628%。

4.选举张邯为第十四届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票数为491,717,358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97%,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为4,810,070 票,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4499%。

(二)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 董事的议案》

1.选举刘海月为第十四届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票数为491,601,235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62%,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为4,693,947 票,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181%。

2.选举武刚为第十四届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票数为491,591,52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42%,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为4,684,238 票,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900%。

3.选举李新卫为第十四届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票数为492,063,349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96%,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为5,156,061 票,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013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子菡、李霄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北京金杜(成都)律师 事务所关于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会之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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