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中天精装: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债券代码:127055
债券简称:精装转债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 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现将会计 政策变更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26 年6 月4 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20 号>的通知》(财会〔2026〕7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20 号”),规定了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 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1 月1 日至解释第20 号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 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20 号的内容要求,执行相关规定;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 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的变更,且未对公司当期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 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内部控制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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