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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控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导读:莲花控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对公司《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 事项相关事宜进行了核查,现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成就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5年度的公司业绩考核结果、拟行权/解除限售的73名激励 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满足公司《激励计划》《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对行权条件/解除限售的相关规定,行权条件/解

除限售已经成就。

综上,我们同意满足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73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 214.035万份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行权,73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214.035万 股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解除限售,并同意公司办理相应的行权/解除限 售手续。

二、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的核查 意见

鉴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2 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个人层面可行权比 例和可解除限售比例均为0;预留授予部分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和可解除限售比例均为 0。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第二个行权期办理行权 过程中,6 名激励对象放弃股票期权70.60 万份。董事会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128.6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8.00 万股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69 元/股,预留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74 元/股。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28.60 万份股票期权 进行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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