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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鸿顺:金鸿顺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导读:ST金鸿顺:金鸿顺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 年度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出具了否定 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已于2026 年4 月30 日 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5 条规定:“上 市公司股票因第9.8.1 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的,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1 次提示性公告,分阶段 披露涉及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 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2026 年6 月2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6025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栩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 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依法对其立案,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于 2026 年7 月31 日通过《证券日报》刊登了《立案告知书送达公告》(0102026026 号)。 ? 公司于2026 年4 月29 日披露实际控制人刘栩先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0,749.99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刘栩先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9,749.99 万元, 尚未清偿上述全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公司A 股股票于2026 年6 月1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因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三)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6 年4 月30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9 日披露的《金鸿顺关于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二、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所采取的措施

公司董事会对华兴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及的实际 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高度重视,正在积极采取相应的措 施,积极应对否定意见相关事项。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已采取的措施如下:

1、鉴于控股股东海南众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德科技”)所持公司 53,742,080 股股份已全部处于司法标记/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状态,实际控制人刘栩先 生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缺乏清偿资金,导 致目前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尚未全部清偿。

针对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已通过报警、 应诉等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将通过合法手段积极向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进行追偿。

2、公司董事会持续督促管理层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 设,强化关键节点的审批与监督,重点监控印章、授权审批、资金支付和子公司的管 理,同时充实和提升内审专业技能,以确保内部审计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

3、公司董事、高管等持续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 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与三会运作机制,稳步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公司积极 推动全员学习,要求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管理层及员工通过多种方式,持续开展对 法律法规及各项内控制度的培训学习,强化规范意识,保障各项规章制度有效落实, 着力构建良好的内部控制文化,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全面提 升内控管理水平。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

2、2025 年度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及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自2026 年4 月30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下一个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仍被出具无法表 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实际控制人刘栩先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0,749.99 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众德科技关联方代为偿付的光大银行之供应链融资款项 合计10,285,458.33 元(其中:本金10,000,000 元、利息285,458.33 元),公司已将 该笔资金转付至银行指定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刘栩先生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余额9,749.99 万元,尚未清偿上述全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项。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公司A 股股票于2026 年6 月1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金鸿顺关 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4、2026 年6 月26 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立 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 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6 月27 日披露的《金 鸿顺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5、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栩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证券法》《行政处 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依法对其立案,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于 2026 年7 月31 日通过《证券日报》刊登了《立案告知书送达公告》(0102026026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8 月1 日披露的《金鸿顺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立案告 知书送达公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e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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