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儒竞科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儒竞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31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59.0000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99.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34,885.6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0,068.6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4,816.95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于2023年8月25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
月
日出具“中汇会验[2023]889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根据《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拟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 |
| 1 | 新能源汽车电子和智能制造产业基地 | 52,378.00 | 58,378.00 | 57,009.92 |
| 2 | 研发测试中心建设项目 | 15,809.20 | 15,809.20 | 15,000.95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 | 30,000.00 | 30,091.24 |
| 4 | 超募资金 | 116,629.75 | 116,629.75 | 62,152.63 |
| 合计 | 214,816.95 | 214,816.95 | 164,254.74 | |
注1: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根据项目建设资金的实际需求,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00万元对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电子和智能制造产业基地”追加投资,调整后投资总额为58,378.00万元。该项目已于2025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投资进度未达到100%系尚有工程款待支付。
注2: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超过项目拟投资总额,系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包含了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
注3: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合计数不包含“新能源汽车电子和智能制造产业基地”追加的超募资金6,000万元,追加投资金额已纳入“新能源汽车电子和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项目调整后的投资总额统计,此处加总不重复计算。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14,816.95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总额为116,629.75万元。截至2026年
月
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64,254.74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57,875.63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目前,公司正在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正常实施、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保
障公司和股东利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投资产品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产品属于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资金来源、投资金额及期限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40,000.00万元)和不超过1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前次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日(2026年
月
日)起
个月内有效,购买的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公司拟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该授权自前次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日(2026年9月25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现金管理收益分配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为控制风险,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属于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总体风险可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除上述风险外,投资风险还包括产品发行方提示的认购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募集失败风险、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及其他不可抗力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应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现金管理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投向合法合规。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40,000.00万元)和不超过1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 保荐代表人: | |||
| 许国利 | 倪杨卫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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