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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利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隆利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8 月18 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于2026 年8 月28 日上午10: 00 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富社区建盛路1 号隆利科技广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 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 人,实际出席董事7 人,其中以现场方式出席并 参与表决的董事4 人,以通讯方式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3 人(李燕女士、谭胜先生、钱可 元先生)。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新理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刘俊丽女士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 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 意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

半年度报告》和《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等相 关规定,为了真实反映公司2026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 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拟对公司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 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 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 联人。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 日至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 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鉴于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6 年6 月1 日实施完毕,以公司总股本 230,621,05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分红0.990798 元(含税),共计派发 现金分红22,849,895.6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每10 股转增4 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322,869,478 股,不送红股。公司需同步调整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中的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数量由800 万份调整为 1,120 万份,行权价格由18.77 元/份调整为13.34 元/份。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相关公告情 况一致。根据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

围内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内容及审批程序 合法、合规。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 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生产经营成果和 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本次会计估计 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 估计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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