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湖北能源: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湖北 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 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8 月3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司认真落实“质量回 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现将有关进展公告如下:
一、持续聚焦能源主业,推动引领高质量发展
公司立足“湖北省能源保障平台”和“三峡集团综合能源发展平 台”功能定位,聚焦能源主业,已初步建成鄂西水电和鄂东火电两大 电力能源基地,新能源项目覆盖全省,并积极构建煤炭和天然气供应 保障网络。公司通过夯实价值创造基础,深耕细作,苦练内功,持续 改善经营管理,做优基本面,推动经营业绩稳健增长,提升公司内在 价值。
2026 年上半年,公司充分发挥水火互济、风光互补的电源结构 优势,加强梯级水库联合优化调度,科学调控水库水位,提高水资源
利用率;科学制定市场交易策略,积极开展新能源绿电绿证交易,2026 年上半年,公司完成发电量222.98 亿千瓦时、实现营业收入86.97 亿元、归母净利润10.95 亿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江陵电厂二 期项目全面投产,该项目配置2 台66 万千瓦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 机组,主要技术指标先进,符合现代煤电清洁化的发展方向。
二、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战略
公司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落实“双碳”目标,加快融入 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绿色低碳转型效果显著。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 公司清洁能源可控装机(含储能)达到1,198.71 万千瓦,占公司可 控装机容量的60.12%。此外,公司投资建设罗田平坦原等三个抽水 蓄能电站项目及一批省内新能源项目。
公司布局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积极探 索发展“两新”业务,新能源技术公司取得电力涉网试验CMA 资质, 入选东湖高新区“小进规”企业,获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
公司持续加强ESG 工作,将ESG 理念融入公司的战略和日常运营, 同时将安全、合规、环保、公司治理等ESG 绩效指标纳入高管人员和 子企业考核指标体系,形成与可持续发展挂钩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2023 年以来,公司连续四年披露ESG 报告,以图文并茂方式披露公 司业务、董事会建设、合规经营、低碳转型、科技创新、财务指标等 情况,提升投资者对公司战略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感。
三、继续夯实公司治理,提升企业规范运作水平
2026 年上半年,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
求,制订《薪酬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工资总额、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同步修编涵盖公司治理、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及对外 捐赠等关键业务领域制度10 项,健全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管控有 力的内部治理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董事会建设。因原任独立董事任期满六 年辞去相关职务,公司按规定程序选举产生了新任独立董事,该名独 立董事仍为会计专业背景,具备相关领域从业经验。董事会成员专业 构成保持合理,能力结构互补性有所增强。同时,结合人员变动情况 对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构成进行调整,成员组成充分考 虑相关成员的专业背景与能力特点,有助于充分发挥专委会的作用, 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做让投资者走得近、听得懂、看得清、 有信心的上市公司
公司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依法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升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度。公司已建 立内部重大事项信息收集、上报和沟通机制,保障信息披露的及时、 准确、完整。同时,公司突出信息披露的重要性、针对性,每月主动 披露发电量情况,定期报告中对行业发展情况、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主要财务指标变化等认真分析,增加投资者对公司业务的了解。公司 在最近一期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为“A”级。
公司除发布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之外,还通过投资者热线、电子 邮箱,以及业绩说明会、“互动易”平台、投资者调研等多种形式和
渠道与投资者积极沟通,增加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对公司生产经 营等情况的了解,更好地传达公司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
五、高度重视回报股东,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回报股东,每年均实施现金分红,自2010 年上市 以来,公司累计实施现金分红超93 亿元(含回购股份)。为进一步 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提高全体股东的回报水平,2026 年4 月27 日, 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同意在满足公 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 支出等事项发生,将公司2025 和2026 年度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 润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由“不低于30%”提 升至“不低于50%”。
公司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 报规划》。2026 年7 月22 日,公司实施完成2025 年度权益分派, 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全体股东每10 股分配现金股利1.50 元,现金 分红总额10.62亿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5.61%。
未来,公司将继续积极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严格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深耕主业, 提质增效,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促进资本市场积极健康发展贡献 力量。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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