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英搏尔: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81证券简称:英搏尔公告编号:2026-055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21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6年8月21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6年8月28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6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成就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发表了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说明。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成就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前,董事会可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上限内,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授予的389名拟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授予总量不变。经过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389人调整为388人,授予总量1,300.00万股保持不变。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权益数量(万股) | 占授予总量的比例 | 占股本总额的比例 |
| 贺文涛 | 董事、总经理 | 15 | 1.15% | 0.05% |
| 梁小天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12 | 0.92% | 0.04% |
| 魏标 | 职工代表董事 | 12 | 0.92% | 0.04% |
| 徐惠冬 | 董事会秘书 | 6 | 0.46% | 0.02% |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384人) | 1,255 | 96.54% | 4.10% | |
| 合计(388人) | 1,300 | 100% | 4.25% | |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公司本次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
1、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应当取得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2、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
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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