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珍宝岛: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567证券简称:珍宝岛公告编号:临2026-080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8号)核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珍宝岛”)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2,803,592股,发行价格为13.3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7,999,917.28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20,759,785.06元(不含税)且不包括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申购资金于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17,240,132.2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22日全部到位,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21]2087号)。
以前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76,087,723.33元,2026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151,327.27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84,239,050.6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00,000,000.00元,累计利息收入5,062,477.51元,累计手续费支出24,795.7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8,038,763.43元。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1年10月22日 |
| 本次报告期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
| 项目 | 金额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1,237,999,917.28 |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 20,759,785.06 |
| 二、募集资金净额 | 1,217,240,132.22 |
| 减: | |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876,087,723.33 |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8,151,327.27 |
| 暂时补流金额 | 300,000,000.00 |
| 现金管理金额 | |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 24,795.70 |
| 其他-具体说明 | |
| 加: | |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5,062,477.51 |
| 其他-具体说明 | |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38,038,763.43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珍宝”)、北京恒创星远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创星远”)、公司分公司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分公司(以下简称“鸡西分公司”)及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支行、哈尔滨市呼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1-047号公告),相关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10月,因项目变更、减少管理成本及部分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完毕等原因,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2-075号公告)。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1年10月22日 | |||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报告期末余额 | 账户状态 |
| 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平台项目 |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200301*******0948 | 1,514,527.48 | 使用中 |
| 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平台项目 | 哈尔滨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兰支行 | 159990********5239 | 11,540,719.51 | 使用中 |
| 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支行 | 350008**********0780 | 21,244,725.90 | 使用中 |
| 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 | 哈尔滨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兰支行 | 159990********5392 | 3,738,790.54 | 使用中 |
|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200301*******0946 | - | 已注销 |
| 合计 | - | - | 38,038,763.43 | - |
注: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3.00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6年6月30日,此笔临时补流的募集资金暂未归还。上表中的余额不含暂时补流的3.00亿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进行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24-062号公告)。
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23,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25-037号公告)。
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披露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法按期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司业绩出现阶段性亏损,营业收入下滑,经营性现金流紧张,外部融资受限。结合公司目前财务状况,公司暂时无法按期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26-049号公告)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此笔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暂未归还。现阶段公司正积极通过多种途径筹集资金,包括采取调整营销策略、强化预算管控等措施,优化经营性现金流管理;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应收款项催收力度,增加资金回笼;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正积极探索通过出售所持有的闲置资产、通过银行贷款以及股权融资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将积极协商、制定相关归还方案,尽快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1年10月22日 |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起始日期 | 计划补充流动资金时长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归还募集资金日期 | 归还募集资金金额 |
| 30,000 | 2025/5/13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2025/5/13 | - | - |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和2025年2月13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募投项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了可使用状态,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后待支付项目尾款及保证金已全部支付完毕,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出至公司一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24-081号公告)。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9月13日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就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原募投项目“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平台项目”的子项目“仿制药研发平台”中18个化药仿制药因政策调整、市场销售环境变化等因素终止开展,该部分对应的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其他募投项目中的“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原募投项目“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的子项目“甘肃(岷县)陇药产地加工项目”终止实施,该项目的对应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中的另一子项目“皖药产地加工项目”和其他募投项目中的“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2-068号公告)。
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拟将“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8月,“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4年10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3-079号公告)。
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2024年10月延长至2025年10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4-063号公告)。
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同意将“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6年8月,同意将“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10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5-060号公告)。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黑龙江
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确认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款项144,533,694.36元。经再次核查确认,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应为118,763,694.36元,公司已将前次置换行为多置换的25,770,000.00元,利息83,212.40元,合计25,853,212.40元退回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23-080号公告)。
除前述无法按期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更正置换募集资金事项外,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使用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2021年10月22日 | ||||||||||||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151,327.27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84,239,050.60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17,633,381.46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7.88%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募投项目性质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到月份)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平台项目 | 研发 | 是 | 670,956,400.00 | 350,924,429.85 | 350,924,429.85 | 50,000.00 | 92,216,873.52 | -258,707,556.33 | 26.28 | 创新药研发平台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7年11月至2028年11月;仿制药研发平台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5年11月至2026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373,000,000.00 | 403,703,887.14 | 403,703,887.14 | 7,868,880.63 | 371,519,470.51 | -32,184,416.63 | 92.03 | 2026年8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357,134,100.00 | 203,109,533.83 | 203,109,533.83 | 232,446.64 | 160,482,170.86 | -42,627,362.97 | 79.01 | 2026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 运营管理 | 否 | 80,000,000.00 | 54,685,281.26 | 54,685,281.26 | - | 49,675,461.71 | -5,009,819.55 | 90.84 | 已结项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否 | 330,000,000.00 | 204,817,000.14 | 204,817,000.14 | 210,345,074.00 | 5,528,073.86 | 102.7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1,811,090,500.00 | 1,217,240,132.22 | 1,217,240,132.22 | 8,151,327.27 | 884,239,050.60 | -333,001,081.62 | 72.64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1、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 | ||||||||||||
| “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外部环境因素影响,项目的物资采购、物流运输、施工人员等均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同时,因政策调整、市场销售环境变化对下游仿制药项目影响较大,项目整体实施进度需向后调整。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8月调整至2025年8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建设的化药合成车间,包括四个车间及仓库、锅炉等配套设施。目前三、四合成车间及相关配套设施已基本建设完成,五、六车间的建设,因原规划的部分原料药受行业政策及竞品已上市等因素影响终止开发,其后续建设规划需根据具体品种而制定,公司拟替换的其他在研原料药处于报批阶段,预计2026年获得批文,公司计划将在取得新的原料药批文后根据拟替换的品种调整设计规划并安排后续施工。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8月调整至2026年8月。 | |||||||||||||
| 2、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 | |||||||||||||
| “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受外部环境因素影响,现场施工建设、材料物流运输、人员等受到不同程度影响,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一定滞后。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3年11月调整至2024年10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完成,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的总体环境及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再次对“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的建设进度进行了梳理及优化。经公司谨慎研究,在保持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2024年10月延长至2025年10月。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公司积极贯彻《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关于“构建中药全产业链质量标准体系、强化产地加工规范”的要求,落实 | |||||||||||||
| 《安徽省推进中药材GAP示范建设实施细则》及《安徽省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持续深化GAP基地与产地加工一体化布局。目前该项目主体建筑已基本施工完毕,按照安徽省最新工作进度,公司拟对产地加工项目中的关键生产设备及检测仪器进行适应性调整,以全面满足中药材加工的最新政策要求。为此,公司进一步控制了投资节奏,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完成,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经公司谨慎研究,在保持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拟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10月调整至2026年10月。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经公司综合研判论证,甘肃(岷县)陇药产地加工项目仓储物流配套相对不够完善,更易受到外部环境影响,项目能否达到预期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根据公司在产地加工项目上的实际运营能力和运营条件,同时结合公司在中药材产业布局重心的调整,公司拟优先集中资金资源和管理资源聚焦发展皖药产地加工项目,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并决定终止甘肃(岷县)陇药产地加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22-068号公告)。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意见,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144,533,694.36元(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2022-003号公告)。经公司再次核查确认,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意见,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应为118,763,694.36元,公司已将前次置换行为多置换的25,770,000.00元,利息83,212.40元,合计25,853,212.40元退回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23-080号公告)。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25-037号公告)。2026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法按期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司业绩出现阶段性亏损,营业收入下滑,经营性现金流紧张,外部融资受限。结合公司目前财务状况,公司暂时无法按期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26-049号公告)。截至2026年6月30日,此笔临时补流的募集资金暂未归还。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意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总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2022-004号公告)。公司2022年度至今未实际进行理财产品投资。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募投项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了可使用状态,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523.8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2:上表中“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的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投入进度已超过100%,系因①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中包含了该账户产生的银行利息收入所致;②“补充流动资金”中含有“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注3:受四舍五入影响,上表中可能存在明细数相加之和与合计数尾数不符的情况。注4: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3.00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6年6月30日,此笔临时补流的募集资金暂未归还。上表中本年度投入金额和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均不含暂时补流的3.00亿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2021年10月22日 | ||||||||||||||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募投项目性质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时间 | 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 |
| 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平台项目 | 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平台项目 | 研发 | 哈珍宝、恒创星远、珍宝岛 | 哈尔滨、北京 | 350,924,429.85 | 350,924,429.85 | 50,000 | 92,216,873.52 | 26.28 | 创新药研发平台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7年11月至2028年11月;仿制药研发平台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5年11月至2026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022/8/25 | 2022/9/13 |
| 鸡西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 | 鸡西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鸡西分公司 | 鸡西 | 403,703,887.14 | 403,703,887.14 | 7,868,880.63 | 371,519,470.51 | 92.03 | 2026年8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022/8/252025/8/11 | 2022/9/13 |
| 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 | |||||||||||||||
| 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平台 | |||||||||||||||
| 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 | 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 | 生产建设 | 珍宝岛 | 亳州 | 203,109,533.83 | 203,109,533.83 | 232,446.64 | 160,482,170.86 | 79.01 | 2026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024/12/28 | - |
| 合计 | 957,737,850.82 | 957,737,850.82 | 8,151,327.27 | 624,218,514.89 | ― | ―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变更原因: | |||||||||||
| 1、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平台项目――仿制药研发平台中的18个品种 | ||||||||||||
| “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平台项目――仿制药研发平台”中涉及的18个仿制药品种,受国家集采政策的逐步落实,部分竞品陆续审批上市等因素的影响,相关品种销售价格承压,在行业政策、市场竞争和销售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公司再投入资金进行研发已经较难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经审慎评估和综合判断,为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公司决定终止18个仿制药品种的研发。 | ||||||||||||
| 2、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甘肃(岷县)陇药产地加工项目 | ||||||||||||
| 自2020年以来,物流配送在一定时期内受到较大影响,同时,国家药监局及各省份2021年相继出台“规范中药材趁鲜切制加工指导意见”,对加工相关配套、物流体系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安徽省政府于2022年出台“亳州市中药材趁鲜切制及中药材经营扶持政策”,为皖药产地加工项目提供了更好的政策支持。公司结合相关指导意见精神及行业发展趋势,对皖药产地加工项目和甘肃(岷县)陇药产地加工项目涉及的仓储物流、示范加工、检测及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标准、规模进行了重新评估,认为现阶段皖药产地加工项目建设地亳州的整体仓储物流体系建设、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更为完善,政策支持力度更大,更能够满足产地趁鲜切制的需求;甘肃(岷县)陇药产地加工项目仓储物流配套相对不够完善,更易受到外部环境影响,项目能否达到预期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经公司综合研判论证,根据公司在产地加工项目上的实际运营能力和运营条件,同时结合公司在中药材产业布局重心的调整,公司拟优先集中资金资源和管理资源聚焦发展皖药产地加工项目,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并决定终止甘肃(岷县)陇药产地加工项目。将陇药产地加工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中的另一子项目“皖药产地加工项目”和其他募投项目中的“鸡西三期建设项目”。 | ||||||||||||
| 3、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 ||||||||||||
| 公司募投项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了可使用状态,公司拟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530.5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尾款及保证金支付完毕后,按照募集资金规范管理的要求办理资金划转,并在资金清零后办理对应募集资金账户的注销手续。 | ||||||||||||
|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 ||||||||||||
| 上述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就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8)。公司募投项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1)。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 详见附表1之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注1: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3.00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6年6月30日,此笔临时补流的募集资金暂未归还。上表中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和实际累计投入金额均不含暂时补流的3.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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