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江波龙: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西藏远识创业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远识”)与上海天集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上海盛吉石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晖锐泓芯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国元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于2026 年8 月14 日签署了《苏州 璞华宸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设立苏州璞华宸光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上述合伙人拟认缴出 资额为人民币37,100 万元,其中西藏远识作为有限合伙人拟认缴8,000 万元。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8 月1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9)。
2026 年8 月,合伙企业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具体内 容详见2026 年8 月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92)。
二、合伙企业进展情况
近日,合伙企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并领取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颁发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相关信息如下:
1、备案编码:SEJ073
2、基金名称:苏州璞华宸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管理人名称:元禾璞华同芯(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备案日期:2026 年8 月26 日
公司将根据合伙企业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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