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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懋科技: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懋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

导读:华懋科技: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懋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 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10 月 20 日向贵所提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取得 贵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85 号)。申港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为本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本次变更前, 签字会计师为葛勤、张雯婷,现拟变更为刘桢、张雯婷。

一、变更事由

原担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的备考报表 签字会计师葛勤由于工作调整,不再负责公司备考报表审阅工作,故不再担任公 司备考报表签字会计师。经核查,上述变更事由属实。

二、变更后签字人员基本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桢:199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1996 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

刘桢同意承担签字会计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刘桢签署的相关 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港证券对刘桢出具的专项报告进行复核,认为刘桢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 并出具专业意见,且与刘桢的结论性意见一致。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次

重组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重组申请构成障碍。申港证券同意上述变更事项。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 项说明》之签字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苹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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