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凌霄泵业: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兼高级管理人员陆凤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047,4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的公司财务总监陆凤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 个交 易日后3 个月内(2026 年9 月22 日至2026 年12 月21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61,8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
公司于2026 年8 月27 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陆凤娟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 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公司任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持股股
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陆凤娟 财务总监 1,047,472 0.2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 东 姓 名
占公司
总股本
拟减持 股份数
减持 原因 减持股份来源 减持 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
比例
自股份减持计
日起15 个交易 划公告披露之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根据减持
时的二级 市场价格
及交易方
个人
资金
需求
大宗
交易
方式
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积金转增股本而 (含该股票因资本
相应增加的股份)
不超过
陆
凤
娟
不超过
261,868
日后的3 个月
内(窗口期不减
0.07%
股
式确定
持)
注:①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 应进行调整。
三、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财务总监陆凤娟首发前承诺: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在向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本人不 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放弃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 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一)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 减持计划,本次减持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也存在 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情况。
(二)财务总监陆凤娟不存在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本公司将督促以上股东严格遵守《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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