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发股份: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8月28日,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2026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和减值测试,根据评估与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新增计提减值损失合计135,549.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2026年上半年计提金额(万元) |
| 信用减值损失: | 6,857.94 |
| 应收账款 | 3,606.76 |
| 其他应收款 | 427.95 |
| 其他流动资产 | 2,823.23 |
| 资产减值损失: | 128,691.61 |
| 存货 | 128,691.61 |
| 合计 | 135,549.55 |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及说明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
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的相关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合计将减少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135,549.55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371.87万元。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八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将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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