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镇洋发展: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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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213公司简称:镇洋发展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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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沈曙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丹丹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本报告期内,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内容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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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 15
第五节重要事项 ...... 17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9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 53
第八节财务报告 ...... 56
|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
| (三)经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公司盖章的本次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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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常用词语释义 | ||
| 公司章程 | 指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现行有效之章程 |
| 股东会 | 指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
| 董事会 | 指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汇海合伙 | 指 | 宁波汇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海江合伙 | 指 | 宁波海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投集团 | 指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海江投资 | 指 | 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德联科技 | 指 | 杭州德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恒河材料 | 指 | 恒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国盛证券 | 指 |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浙商证券 | 指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浙江沪杭甬 | 指 |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投财务公司 | 指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可转债 | 指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 烧碱 | 指 | 氢氧化钠,基本化工原料之一,主要应用于化工、轻工、纺织、医药、石油、造纸、冶金等行业 |
| 原盐 | 指 | 经初步晒制或熬制的盐 |
| 蜡油 | 指 | 液体石蜡,也可称为正构烷烃的液体形式,是一种无色透明、无味、无臭的粘稠液体。液体石蜡可分为轻质液体石蜡和重质液体石蜡,其中正构烷烃(C10-C13)含量95%以上的为轻质液体石蜡,正构烷烃(C14-C17)含量95%以上的为重质液体石蜡 |
| 甘油 | 指 | 丙三醇,无色、无臭、味甜,外观呈澄明黏稠液态的一种有机物,用作制造硝化甘油、醇酸树脂和环氧树脂,在医学方面,用以制取各种制剂、溶剂、吸湿剂、防冻剂和甜味剂,配剂外用软膏或栓剂等 |
| 甘油法 | 指 | 利用工业甘油、工业用烧碱或石灰乳和气体氯化氢生产环氧氯丙烷的过程 |
| 丙酮 | 指 | 二甲基酮,作为合成烯酮、醋酐、碘仿、聚异戊二烯橡胶、甲基丙烯酸甲酯、氯仿、环氧树脂等物质的重要原料 |
| MIBK、甲基异丁基酮 | 指 | C6H12O,常用作溶剂、无机盐分离剂、选矿剂、粘合剂、橡胶胶水、蒙布漆和有机合成原料等 |
| ECH | 指 | 环氧氯丙烷(C3H5ClO),是一种有中等毒性、易挥发、性质不稳定的油状液体,其在有机化工合成和精细化工中都有广泛的应用 |
| PVC、聚氯乙烯 | 指 | 聚氯乙烯树脂,我国规模最大的有机氯产品之一,主要应用于制作硬质管材、硬质型材、片材和薄膜等 |
| 乙烯 | 指 | C2H4,无色易燃气体,乙烯是合成纤维、合成橡胶、合成塑料(聚乙烯及聚氯乙烯)、合成乙醇(酒精)的基本化工原料,也用于制造氯乙烯、苯乙烯、环氧乙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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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醋酸、乙醛、乙醇和炸药等,尚可用作水果和蔬菜的催熟剂,是一种已证实的植物激素。 |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镇洋发展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ZhejiangOceankingDevelopment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ZOD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沈曙光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石艳春 | 阮梦蝶 |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 |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 |
| 电话 | 0574-86502981 | 0574-86502981 |
| 传真 | 0574-86503393 | 0574-86503393 |
| 电子信箱 | zqh@nbocc.com | zqh@nbocc.com |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 |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未变更 |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 |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5204 |
| 公司网址 | https://www.nbocc.com/ |
| 电子信箱 | zqh@nbocc.com |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https://www.cs.com.cn/上海证券报:https://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http://www.stcn.com/ |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办公室 |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五、公司股票简况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镇洋发展 | 603213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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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1,166,152,902.72 | 1,336,027,189.07 | -12.71 |
| 利润总额 | 110,284.64 | 63,731,020.41 | -99.8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750,279.76 | 50,625,890.05 | -94.5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727,369.00 | 51,021,861.71 | -88.7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262,086.53 | 90,186,663.85 | -58.68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859,976,764.82 | 1,940,317,261.22 | -4.14 |
| 总资产 | 3,293,083,766.62 | 3,400,308,481.20 | -3.15 |
(二)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12 | -91.67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12 | -91.6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12 | -91.6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14 | 2.62 | 减少2.48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0 | 2.64 | 减少2.34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6年1-6月,因市场环境变化,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下跌,毛利率下降,故本期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主要系净利润减少。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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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654,759.95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84,000.00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1,307.63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92,363.08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合计 | -2,977,08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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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公司主营业务为氯碱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截至2026年6月底,公司烧碱产能35万吨/年、液氯产能30.68万吨/年、氯化石蜡产能7万吨/年、次氯酸钠产能20万吨/年、MIBK产能1.925万吨/年、ECH产能4万吨/年、氢气产能0.875万吨/年、聚氯乙烯产能30万吨/年,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细分行业为氯碱行业,主要产品包括烧碱、液氯、氯化石蜡、次氯酸钠、ECH等氯碱类产品,甲基异丁基酮等MIBK类产品,PVC类产品以及高纯氢气等其他产品。
截至2026年6月底,我国烧碱新增产能95万吨,总产能达5,246万吨,烧碱企业177家。2026年上半年,我国液碱市场呈现先降后涨再降走势,6月底,32%液碱全国均价800元/吨,较年初893元/吨下滑10%。3月初,随着烧碱出口量价齐升,带动企业库存压力减轻,内贸市场上涨。4月中旬随着外盘市场回落,烧碱市场下滑,6月份市场低位盘整。(数据源于中国氯碱工业协会相关资料)
截至2026年6月底,我国PVC退出产能13万吨,PVC总产能3,075万吨,PVC生产企业70家。受中东地缘冲突影响,2026年上半年,PVC行情波动幅度增大,整体呈现先涨后跌的走势。截至6月底,国内乙烯法PVC均价4,628元/吨,较年初4,561元/吨上涨67元/吨;电石法PVC均价4,387元/吨,较年初4,415元/吨下跌28元/吨。(数据源于中国氯碱工业协会相关资料)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6年上半年,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在日趋严峻的市场环境下锚定目标,聚焦生产经营、降本增效、重大项目推进等核心任务迎难而上、奋力拼搏、攻坚克难,主要工作成效如下:
(一)产销联动,经营管理承压前行。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行情,公司坚持产销联动、动态调整策略,抢抓市场窗口期、优化产品结构,最大限度对冲市场风险,筑牢经营基本盘。
(二)深挖潜力,降本增效成效显著。系统性推进增收节支,从生产运行、销售采购等四方面梳理形成39项具体举措,通过精细管理、降低采购成本、优化生产运行等方式,降本增效成效显著。
(三)创新引领,数智转型走深走实。完善创新体系建设,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截至6月底累计发生研发费用2,412.23万元,营收占比2.07%,新授权专利6项。强化数字化赋能,实施“内操智能化、外操无人化”试点项目,运用机器狗等AI工具优化升级安全信息化系统,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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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牢筑底线,风控维稳护航发展。严格管控经营风险,及时掌握下游客户经营情况,做好应收账款风险研判;紧盯市场波动、政策变动等影响产品、原料价格变动的因素,提前制定应对预案。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物流便捷,区位优势明显
公司所在地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家级化学工业园区,2025年排名中国化工园区综合竞争力前三。公司作为园区内唯一的烧碱、液氯供应企业,可直接管输销售至园区下游客户,园区内产业链的集聚有助于公司产品更加便捷地面向销售市场,同时园区下游企业的产品附加值较高且运营稳定,对公司的产品需求持续增长,给公司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此外,园区紧靠宁波镇海液体化工码头,物流条件便捷,配套基础建设完善,海运、公路运输条件十分优越,区位优势明显,不仅有助于公司销售网络的稳固延伸,而且相较同行业企业具有供应稳定性及运输成本优势。
2、注重精细化管理,绿色低碳创新发展
公司注重精细化管理,牢固树立“一切成本皆可控”的理念,大力推进实施成本领先战略,以对标管理作为重要抓手,从各方面开展全方位对标。坚持走绿色化、清洁化、循环化发展道路,不断降低产品能耗和原材料消耗,公司连续四年蝉联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授予的全国烧碱行业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2021年、2023年荣获国家工信部授予的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称号。
公司一直以来重视能效提升和绿色低碳发展,目前已建立有效的能源管理体系并在取得认证后持续高效运行,实现生产过程中能源管理的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智能化。同时,公司重视企业能效评价规范化、成本核算标准化以及各类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绿色化。2026年参与中国氯碱工业协会组织的《氯化石蜡生产安全技术规范》《氯碱工业机器人巡检技术要求离子膜法烧碱电解工序》《悬浮法通用型聚氯乙烯树脂性能评价体系建设指南》3个团体标准的起草工作。
3、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升
公司重视生产工艺的改进和先进技术的使用、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发,经过多年研发积淀,现已拥有一支完整的研发团队以及较强的研发能力。公司致力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激发企业创新的主观能动性,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成果转化。目前公司设有省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博士后工作站、市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截至2026年6月底,公司发生研发费用2,412.23万元,营收占比2.07%。公司在氯碱工艺技术革新、节能减排技术、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主要产品多采用先进技术或生产工艺,并已实现了多项研究成果的工业化应用。氯化石蜡采用自主研发并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光氯化连续工艺技术和连续脱酸工艺技术,生产过程采用DCS控制,其装置副产氯化氢可作为甘油法环氧氯丙烷的原料,其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推广的石化绿色工艺。公司一直重视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并实现知识产权战略目标。截至2026年6月底,公司拥有有效专利118项(其中发明专利35项、国际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82项)。
4、数字化改革赋能经营发展
公司明确数字化改革顶层规划,以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数字化转型为促进中心,深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服务等环节的数字化应用,推进“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的产业生态建设。近年来,镇洋发展积极开展产线级、车间级数字化规划与建设,先后建成年产15万吨烧碱浓缩省级数字化车间、年产30万吨高端聚氯乙烯材料市级数字化车间。扎实做好产品、工艺数字化研发设计,《物流一体化系统》《实时数据采集系统》《数字化统一管理平台系统》等9项软件技术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建成安全管理、生产智控、物流预约叫号等系统,对作业计划、产品质量、生产物料等进行管理,实现关键装备、工序和系统的实时监控,以及关键生产工序自动化作业、关键生产过程精益化。2026年,公司实施“内操智能化、外操无人化”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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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依托视频监控AI和双重预防数智化管控平台,实现风险隐患24小时实时预警与智能识别;打造适配高危场景的智能机器人巡检体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1,166,152,902.72 | 1,336,027,189.07 | -12.71 |
| 营业成本 | 1,066,979,864.19 | 1,188,886,333.42 | -10.25 |
| 税金及附加 | 5,542,748.59 | 3,314,644.90 | 67.22 |
| 销售费用 | 2,520,338.50 | 2,794,129.62 | -9.80 |
| 管理费用 | 22,025,044.14 | 21,786,924.81 | 1.09 |
| 财务费用 | 11,410,676.31 | 14,281,911.03 | -20.10 |
| 研发费用 | 24,122,334.78 | 24,298,750.15 | -0.73 |
| 投资收益 | -296,557.51 | -93,122.70 | 不适用 |
| 信用减值损失 | -438,420.22 | -2,378,928.58 | 不适用 |
| 资产减值损失 | -30,221,271.85 | -17,378,484.22 | 不适用 |
| 资产处置收益 | -4,654,759.95 | -1,297,493.92 | 不适用 |
| 营业外收入 | 101,307.70 | 160,959.40 | -37.06 |
| 营业外支出 | 0.07 | 3,694.24 | -100.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262,086.53 | 90,186,663.85 | -58.6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769,904.75 | -64,916,088.41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897,291.85 | -67,104,519.72 | 不适用 |
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同期增值税较少所致;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增加所致;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计提坏账准备减少所致;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增加所致;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增加所致;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取得赔款及罚没收入减少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效益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项目支出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偿还借款所致;
2、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 | 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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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的比例(%) | 产的比例(%) | 年期末变动比例(%) | ||||
| 货币资金 | 139,939,098.99 | 4.25 | 224,843,889.22 | 6.61 | -37.76 | 主要系销售收入减少 |
| 预付款项 | 30,732,634.06 | 0.93 | 4,964,106.99 | 0.15 | 519.10 | 主要系期末原材料预付款增加所致 |
| 其他应收款 | 2,235,164.83 | 0.07 | 3,331,850.52 | 0.10 | -32.92 | 主要系履约保证金收回所致 |
| 其他流动资产 | 769,752.81 | 0.02 | 55,760.66 | 0.00 | 1,280.46 | 主要系本期余额预缴所得税增加所致(上期余额为留抵增值税)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6,469,782.80 | 1.41 | 33,290,238.00 | 0.98 | 39.59 | 主要系预付新项目的设备款增多所致 |
| 应交税费 | 6,453,931.34 | 0.20 | 29,459,865.74 | 0.87 | -78.09 | 主要系应交所得税减少所致 |
| 其他应付款 | 20,306,140.81 | 0.62 | 14,710,179.34 | 0.43 | 38.04 | 主要系新项目履约保证金增加所致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316,970.93 | 0.07 | 141,114.84 | 0.00 | 1,541.90 | 主要系可转债应付利息增加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 货币资金 | 1,265,554.93 | 住房基金提留款 |
| 货币资金-票据保证金 | 4,527,923.15 | 票据保证金 |
| 固定资产 | 259,591,843.61 | 贷款抵押 |
| 无形资产 | 16,915,732.11 | 贷款抵押 |
| 投资性房地产 | 1,201,998.36 | 贷款抵押 |
| 合计 | 283,503,052.16 |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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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年处理10万吨再生盐制烧碱项目已完成土建交安,现场设备基本到货,项目进入安装阶段。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应收款项融资 | 267,131,390.80 | -58,424,925.00 | 208,706,465.80 | |||||
| 合计 | 267,131,390.80 | -58,424,925.00 | 208,706,465.80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
(六)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宁波市镇海众利化工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化工原料销售 | 4,720,000.00 | 4,984,017.18 | 4,751,745.63 | 6,365,221.72 | 405,412.50 | 389,551.17 |
| 台州市高翔化工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化工原料销售 | 5,000,000.00 | 14,056,196.37 | 12,572,416.68 | 25,491,742.62 | 351,774.77 | 334,186.03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宏观经济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公司主营业务为氯碱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目前主要产品包括氯碱类产品和MIBK类产品、PVC类产品及其他产品,其中氯碱类产品包括烧碱、氯化石蜡、ECH等产品。公司产品被广泛应用于农业、电力、石油化工、医药、冶炼、新能源材料、轻工、纺织、印染等领域,与宏观经济水平密切相关。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或出现周期性波动,而公司未能及时对行业需求进行合理预期并调整公司的经营策略,将可能对公司未来的发展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导致业务增速放缓,产品市场需求下滑。
2、主要原材料、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
/
公司产品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原盐、蜡油、丙酮、甘油、乙烯等。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主要受宏观经济周期、产业政策调整、市场供求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波动,从而导致公司营业成本相应发生变化。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发生大幅波动,而公司不能合理安排采购来降低价格波动带来的负面影响或及时调整产品销售价格,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公司产品受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周期性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存在一定幅度的波动。如果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出现较大幅度或持续性下降,而公司不能通过有效措施缓解产品价格下降,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3、安全生产的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的部分产品为危险化学品,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性质,在其生产、仓储和运输过程中存在一定安全风险,操作不当会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社会形象,企业也会面临暂时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面对行业的固有风险,公司通过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选择先进的工艺设备和控制系统等措施提高安全性。虽然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但由于行业固有的危险性,公司不能完全排除在生产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设备故障或其他偶发因素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一旦发生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环保风险
公司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涉及一定的“三废”排放。虽然公司在报告期内环保设备运行良好,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且能够遵守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未因环保问题受到处罚,但未来仍可能存在因环保设施故障、污染物外泄等问题引发环保事故风险。
5、重大资产重组风险
公司与浙江沪杭甬正在筹划及推进由浙江沪杭甬向公司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公司,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将终止上市并最终注销法人资格。浙江沪杭甬作为存续公司,由其及/或其指定的下属公司承继或承接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合同、资质、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二)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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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变动原因说明 |
| 魏健 | 董事 | 离任 | 工作调动 | 工作调动 |
| 郑立新 | 独立董事 | 离任 | 其他 | 任期满六年 |
| 钮月蓉 | 独立董事 | 选举 | 其他 | 补选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披露《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免去相关董事职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魏健先生因工作调整,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免去魏健先生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魏健先生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离任。2026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相关董事职务的议案》。
2、公司于2026年4月2日披露《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届满辞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因郑立新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时间已满6年,其本人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并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离任。
3、公司于2026年5月16日披露《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钮月蓉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6年6月1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钮月蓉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 不适用 | |
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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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境信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中的企业数量(个) | 1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查询索引 |
| 1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https://mlzj.sthjt.zj.gov.cn/eps/list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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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交投集团 | 1、本公司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2、自本次交易复牌之日起至浙江沪杭甬为本次交易发行的A股股票上市交易之日期间,本公司无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浙江沪杭甬或镇洋发展股份的计划。3、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如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而导致浙江沪杭甬或镇洋发展受到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2025年9月2日 | 是 | 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前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交投集团 | 针对交通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浙江沪杭甬本次交易前已发行的股份(不含H股)以及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浙江沪杭甬A股股份(以下统称“所持浙江沪杭甬股份”),交投集团承诺如下:1、自浙江沪杭甬A股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浙江沪杭甬股份,也不由浙江沪杭甬回购该等股份。自浙江沪杭甬A股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浙江沪杭甬A股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承诺所持浙江沪杭甬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2、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公司同意对本公司所持浙江沪杭甬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3、本公司承诺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给浙江沪杭甬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4、自浙江沪杭甬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本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可以豁免遵守上述第1条承诺:(一)转让双方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者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且受让方承诺继续遵守 | 2025年9月2日 | 是 | 浙江沪杭甬A股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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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上述承诺;(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 |||||||||
| 交投集团 | 1、本公司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本公司就A股股份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本公司所持A股股份可进行减持。若相关监管规则被修订、废止,本公司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1)本公司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浙江沪杭甬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浙江沪杭甬股份总数的2%。计算上述股份数量时,本公司与本公司之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人的认定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2)本公司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浙江沪杭甬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式通知浙江沪杭甬并由浙江沪杭甬向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3)如果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公司不再具有浙江沪杭甬控股股东或5%以上股东身份的,本公司应当在减持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承诺第(1)、(2)条的规定。(4)本公司持有的浙江沪杭甬股权被质押的,本公司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浙江沪杭甬并由浙江沪杭甬向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因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导致本公司持有的浙江沪杭甬股权被出售的,应当执行本承诺。(5)如果浙江沪杭甬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售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3、本公司所持A股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 2026年1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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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价。4、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本公司则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至浙江沪杭甬并同意归浙江沪杭甬所有。 | |||||||||
| 浙江沪杭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承诺人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无股份减持计划,将不以其他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浙江沪杭甬股份(如有)。2、如浙江沪杭甬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实施转增股份、送股、配股等除权行为,则承诺人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不减持承诺。3、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减持股份的收益归浙江沪杭甬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25年9月2日 | 是 | 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前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镇洋发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承诺人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无股份减持计划,将不以其他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镇洋发展股份(如有)。2、如镇洋发展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实施转增股份、送股、配股等除权行为,则承诺人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不减持承诺。3、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减持股份的收益归镇洋发展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26年1月30日 | 是 | 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前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交投集团 | 1、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本公司保证及时向浙江沪杭甬、镇洋发展及在本次交易中提供审计、法律、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真实有效,且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并获得了合法授权,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声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4、本公司承诺,如因本公司提供或披露的信息以及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浙江沪杭甬、镇洋发展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5年9月2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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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5、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以及申请文件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不转让在前述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前述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 交投集团 | 1、最近三年内,本公司及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2、最近三年内,本公司及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 2026年1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交投集团 | 1、对于按照浙江沪杭甬届时公告的收购请求权方案所规定的程序有效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的浙江沪杭甬异议股东,本公司将指定本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香港浙经有限公司无条件受让其已有效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的股份,并按照浙江沪杭甬届时公告的收购请求权方案向异议股东支付现金对价。2、对于按照镇洋发展届时公告的现金选择权方案所规定的程序有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镇洋发展异议股东,本公司将无条件受让其已有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并按照镇洋发展届时公告的现金选择权方案向异议股东支付现金对价。3、本声明与承诺自加盖本公司公章之日起成立,自包括但不限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批准本次交易之日(孰晚)起生效;并于本公司因向有效申报并行使收购请求权之异议股东实际支付现金对价而受让浙江沪杭甬股份之日,或于本公司因向有效申报并行使现金选择权之异议股东实际支付现金对价而受让之镇洋发展股份全部转换为浙江沪杭甬为本次交易所发行的A股股票之日(孰晚)起自动失效。 | 2026年1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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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交投集团 | 1、本公司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需要终止的情形。2、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如上述确认存在虚假,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因此,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2026年1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交投集团 | 1、本公司及所控制的除浙江沪杭甬、镇洋发展及其子公司之外的其他关联企业不存在违规占用浙江沪杭甬及其子公司、镇洋发展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况,浙江沪杭甬及其子公司、镇洋发展及其子公司亦没有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2、保证浙江沪杭甬(含其控制的企业,下同)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浙江沪杭甬的资金、资产;不以浙江沪杭甬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3、本公司同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浙江沪杭甬造成的损失。 | 2026年1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交投集团 |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在浙江沪杭甬A股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36个月内),非因不可抗力、第三方恶意炒作之因素导致浙江沪杭甬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第20个交易日为“触发日”,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地上市规则且浙江沪杭甬 | 2026年1月30日 | 是 | 浙江沪杭甬A股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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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公司同意根据本承诺函采取稳定股价的措施。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1、如浙江沪杭甬董事会未如期公告股票回购计划,或因各种原因导致前述回购计划未能通过股东(大)会的,则触发本公司增持浙江沪杭甬股份的义务。在前述增持浙江沪杭甬股份触发条件满足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应将增持浙江沪杭甬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浙江沪杭甬,并由浙江沪杭甬进行公告,增持计划包括增持目的、方式,增持资金及来源,增持股份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实施时间等信息。增持价格原则上不超过浙江沪杭甬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且该次计划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2、本公司应依据适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完成内部决策程序,履行其他相关程序并取得所需的相关批准后,实施增持计划。3、本公司在履行增持义务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需符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相关规定。4、如增持完成后浙江沪杭甬A股股价再次触及稳定股价启动条件,本公司将继续与浙江沪杭甬董事会商议确定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如确定继续以本公司增持股票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则本公司将在不影响浙江沪杭甬上市条件的前提下继续履行增持义务。三、稳定股价措施的终止情形在稳定股价启动条件满足后,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本公司已制订或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已开始执行的措施视为实施完毕而无需继续执行:1、浙江沪杭甬A股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每股净资产;2、继续增持浙江沪杭甬A股股票将导致其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四、未能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约束措施在稳定股价启动条件满足后,如本公司未如期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本公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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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如本公司未按照预案规定履行增持义务,浙江沪杭甬有权延迟发放或扣减等同于本公司应履行增持义务所需资金总额的现金分红,直至本公司履行增持义务。 | |||||||||
| 交投集团 | 1、不越权干预浙江沪杭甬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浙江沪杭甬的利益。2、自承诺出具日至浙江沪杭甬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2026年1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关联交易 | 交投集团 |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承诺持续规范与浙江沪杭甬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2、对于本公司因持续经营以及其他合理原因而与浙江沪杭甬及其下属企业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在权利所及范围内,本公司承诺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浙江沪杭甬的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审议批准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浙江沪杭甬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公司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浙江沪杭甬及其下属企业进行交易,也不会利用控制地位从事任何损害浙江沪杭甬及浙江沪杭甬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4、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沪杭甬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本公司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浙江沪杭甬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浙江沪杭甬违规向本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5、本公司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同样适用于本公司的下属企业(浙江沪杭甬及其下属企业除外),本公司将在合法权限范围内督促本公司的下属企业规范与浙江沪杭甬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 2025年9月2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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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本承诺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浙江沪杭甬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浙江沪杭甬造成损失,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 避免同业竞争 | 交投集团 | 1、本公司确定体系内的高速公路业务由浙江沪杭甬负责整合。对于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不包括浙江沪杭甬及其附属企业,下同)持有的与浙江沪杭甬主营业务存在业务重合的高速公路资产(“存续高速公路”),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三年内,由浙江沪杭甬从其自身和投资者利益出发,如有意收购存续高速公路的,则本公司应在符合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内部、外部审批手续的前提下,综合运用委托经营、委托管理、资产重组以及设立合资公司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潜在业务重合问题;2、如未来业务整合过程中涉及拟将存续高速公路注入浙江沪杭甬的,相关资产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资产上市条件以及所适用的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等程序;3、如未来本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因投资建设或经营新的高速公路、对外投资或收购其他公司等与浙江沪杭甬及其附属企业发生实质性同业竞争的,则本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将通过采取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委托经营、委托管理、租赁等)加以解决,且给予浙江沪杭甬选择权,由其选择公平、合理的解决方式;4、本公司承诺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和对浙江沪杭甬的实际控制能力,损害浙江沪杭甬以及浙江沪杭甬其他股东的权益。本承诺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浙江沪杭甬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浙江沪杭甬造成损失,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2026年1月30日 | 是 | 浙江沪杭甬A股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浙江沪杭甬 | 1、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本公司保证及时向在本次交易中提供审计、法律、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 | 2025年9月2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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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真实有效,且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并获得了合法授权,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声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4、本公司承诺,如因本公司提供或披露的信息以及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浙江沪杭甬 | 1、最近三年内,本公司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2、最近三年内,本公司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 2026年1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浙江沪杭甬 | 1、本公司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需要终止的情形。2、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本公司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如上述确认存在虚假,本公司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因此,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2025年9月2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浙江沪杭甬 |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在公司A股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36个月内),非因不可抗力、第三方恶意炒作之因素导致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第20个交易日为“触发日”,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 | 2026年1月30日 | 是 | 浙江沪杭甬A股股票上市交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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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地上市规则且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同意根据本承诺采取稳定股价的措施。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1、在触发日次日起的20个交易日内,公司董事会应制定股票回购计划并公告。回购计划包括回购目的、方式,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回购股份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来源,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等信息。回购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且该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2、公司应依据适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完成内部决策程序,履行其他相关程序并取得所需的相关批准后,实施股票回购计划。3、公司在履行回购义务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需符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相关规定。4、如回购完成后公司的A股股价再次触及稳定股价启动条件,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商议确定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如确定继续以公司回购股票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则公司将在不影响上市条件的前提下继续履行回购义务。三、稳定股价措施的终止情形在稳定股价启动条件满足后,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公司已制订或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已开始执行的措施视为实施完毕而无需继续执行:1、公司A股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每股净资产。2、继续回购公司A股股票将导致其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四、未能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约束措施如公司已经公告A股股份回购计划但由于主观原因未能实际履行的,则公司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规定以及监管部门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 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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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浙江沪杭甬 | 1、加强存续公司内部管理和成本控制,浙江沪杭甬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并进一步加强成本控制,对发生在业务作业和管理环节中的各项经营、管理、财务费用,进行全面管控。2、不断完善存续公司治理,为存续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浙江沪杭甬已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建立并维持完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独立运行机制,设置了与存续公司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能充分独立运行的、高效精干的组织职能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存续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效的存续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框架。浙江沪杭甬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为存续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3、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浙江沪杭甬将持续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存续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政策。浙江沪杭甬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持续修改和完善《公司章程》并相应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存续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将充分听取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切实维护存续公司股东依法享有投资收益的权利,体现存续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长期发展理念。 | 2026年1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浙江沪杭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承诺人保证及时向在本次交易中提供审计、法律、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真实有效,且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并获得了合法授权,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声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2025年9月2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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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4、承诺人承诺,如因承诺人提供或披露的信息以及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5、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以及申请文件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承诺人不转让在浙江沪杭甬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浙江沪杭甬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 其他 | 浙江沪杭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最近三年内,说明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2、最近三年内,说明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 2026年1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浙江沪杭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说明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说明人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如上述确认存在虚假,说明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因此,说明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2025年9月2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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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其他 | 浙江沪杭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在公司A股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36个月内),非因不可抗力、第三方恶意炒作之因素导致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第20个交易日为“触发日”,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本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地上市规则且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意根据本承诺采取稳定股价的措施。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1、如公司的控股股东未如期公告股份增持计划或明确表示未有增持计划,则触发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时任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前述其增持公司股份触发条件满足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制订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及实施计划并由公司公告。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股价,买入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其在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10%。2、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增持义务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需符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相关规定。3、如增持完成后公司A股股价再次触及稳定股价启动条件,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商议确定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如确定继续以其增持股票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则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继续履行增持义务。三、稳定股价措施的终止情形在稳定股价启动条件满足后,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制订或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已开始执行的措施视为实施完毕而无需继续执行: | 2026年1月30日 | 是 | 浙江沪杭甬A股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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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1、公司A股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每股净资产。2、继续增持公司A股股票将导致其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四、未能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约束措施在稳定股价启动条件满足后,如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关于及时制定股价稳定措施并履行相应内部决策程序的,该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应暂停从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直至其确实履行相关责任为止。 | |||||||||
| 其他 | 浙江沪杭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的利益。3、本人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4、本人承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任何投资、消费活动。5、本人承诺由董事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人承诺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7、本承诺出具后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026年1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 | 1、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本公司保证及时向在本次交易中提供审计、法律、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真实有效,且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并获得了合法授权,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2025年9月2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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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3、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声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4、本公司承诺,如因本公司提供或披露的信息以及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其他 | 公司 | 1、最近三年内,本公司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2、最近三年内,本公司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1、本公司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需要终止的情形。 | 2026年1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 | 1、本公司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需要终止的情形。2、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本公司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如上述确认存在虚假,本公司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因此,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2025年9月2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镇洋发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承诺人保证及时向在本次交易中提供审计、法律、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 | 2026年1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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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真实有效,且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并获得了合法授权,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声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4、承诺人承诺,如因承诺人提供或披露的信息以及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5、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以及申请文件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承诺人不转让在镇洋发展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镇洋发展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 其他 | 镇洋发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最近三年内,说明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2、最近三年内,说明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 2026年1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镇洋发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说明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2026年1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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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2、说明人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如上述确认存在虚假,说明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因此,说明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交投集团 | 1、本公司持有的镇洋发展股份的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公司根据自身财务状况拟减持镇洋发展股份,减持上限为届时法律法规规定的本公司能够转让的全部股份;2、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镇洋发展股份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3、本公司在镇洋发展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镇洋发展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镇洋发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4、若本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具体减持情况。若本公司通过其他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5、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 | 2020年9月1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海江投资 | 1、本公司持有的镇洋发展股份的限售期届满之日起,若本公司根据自身财务状况拟减持镇洋发展股份,减持数额上限为届时法律法规规定的本公司能够减持的全部股份;2、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镇洋发展股份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3、若本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具体减持情况。若本公司通过其他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4、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 | 2020年9月1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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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股份限售 | 德联科技、汇海合伙、海江合伙 | 1、本公司持有的镇洋发展股份的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公司根据自身财务状况拟减持镇洋发展股份,减持数额上限为届时法律法规规定的本公司能够减持的全部股份;2、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镇洋发展股份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3、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 | 2020年9月1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份限售 | 王时良、周强、邬优红、谢滨、石艳春、张远、沈曙光 | 1、在本人所持镇洋发展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在不违反《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不违背本人就股份锁定所作出的有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本人所持镇洋发展股份数量的25%;2、本人减持所持有的镇洋发展股份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3、本人在镇洋发展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镇洋发展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镇洋发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4、若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具体减持情况;若本人通过其他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5、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 | 2020年9月1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交投集团 | 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交投集团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同时交投集团将购回上市后减持的原限售股份。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交投集团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交投集团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如违反上述承诺,交投集团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 | 2020年9月1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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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诺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和停止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
| 其他 | 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 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同时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如有)、停止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如有),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承诺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 2020年9月1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 | 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事项的,上述回购数量相应调整)。公司将在有权部门出具有关违法事实的认定结果后及时进行公告,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有权部门的审批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日至股票回购公告日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原限售股份及其派生股份,回购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 2020年9月1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保荐机构为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保荐机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0年9月1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保荐机构为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保荐机构为 | 2020年9月1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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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保荐机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 |||||||||
| 其他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 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司法机关生效判决认定后,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没有过错的除外。国浩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20年9月1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因本所为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0年9月1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本评估机构为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评估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0年9月1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本评估机构为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评估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0年9月1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 | 1、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本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除此之外,公司将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行使权利、科学决策和有效行使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将通过制定有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从根本上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3、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项目的预 | 2020年9月1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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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期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将有效提高公司的生产、运营综合盈利能力,实现公司业务收入的可持续增长。公司将在资金的计划、使用、核算和防范风险方面强化管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4、进一步完善现金分红政策。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了相应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已对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事项进行了审议,强化对投资者的收益回报,建立了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承诺确保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尽最大努力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未能履行填补回报措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致歉。 | |||||||||
| 其他 | 交投集团 | 本公司不会越权干预镇洋发展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镇洋发展之利益;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镇洋发展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2020年9月1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全体董事、高管人员 |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镇洋发展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2020年9月1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交投集团、海江 | 1、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恒河材料以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未履行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公司应在未 | 2020年9月17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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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投资、德联科技、恒河材料、海江合伙、汇海合伙、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 履行作出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的次一交易日公告相关情况;2、公司若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则公司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若因公司未履行公开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予以认定的,公司将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为公司需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的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3、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恒河材料未履行上述公开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恒河材料以当年度以及以后年度享有的公司利润分配作为履约担保,公司有权扣留应向其支付的分红,直至其履行承诺;4、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恒河材料未履行上述公开承诺,其所持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5、若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公开承诺,公司不得将其作为股权激励对象,或调整已开始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名单;视情节轻重,公司可以对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扣减绩效薪酬、降薪、降职、停职、撤职等处罚措施;6、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当年度以及以后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以及享有的公司利润分配作为公开承诺的履约担保,公司有权扣留应向其支付的薪酬、津贴及分红,直至其履行承诺;7、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恒河材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开承诺履行情况,和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 日 | |||||||
| 其他 | 公司 | 如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公司发生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收盘价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在公司启动稳定股价预案时: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依法履行回购公司股票的义务和责任;2、本公司将极力敦促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履行其应承担的各项责任和义务;3、本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4、如本公司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 | 2020年9月1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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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
| 解决同业竞争 | 交投集团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镇洋发展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活动;2、在本公司作为镇洋发展的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采取有效措施,不对任何与镇洋发展及其子公司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进行控制;3、如镇洋发展及其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其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如确实与镇洋发展及其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镇洋发展的竞争:(1)停止与镇洋发展及其子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2)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或委托给镇洋发展继续经营;(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4、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与镇洋发展的业务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镇洋发展,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镇洋发展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的,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镇洋发展。5、本公司将不会利用对镇洋发展的控股地位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以上承诺和保证在本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在上述期间内,本公司将对未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作出赔偿。 | 2020年9月1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同业竞争 | 海江投资、德联科技、海江合伙、汇海合伙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直接及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镇洋发展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活动;2、在本企业作为镇洋发展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本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对任何与镇洋发展及其子公司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进行控制;3、如镇洋发展及其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其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如确实与镇洋发展及其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镇洋发展的竞争:(1)停止与镇洋发展及其子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2)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或委托给镇洋发展继续经营;(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4、如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与镇洋发展的业务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镇洋发展,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镇洋发展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的,则本企业及本企 | 2020年9月1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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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镇洋发展。5、本企业将不会利用对镇洋发展持股5%以上股东的地位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以上承诺和保证在本企业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在上述期间内,本企业将对未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作出赔偿。 | |||||||||
| 解决关联交易 | 交投集团 | 1、本公司将充分尊重镇洋发展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镇洋发展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镇洋发展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2、本公司承诺不利用控股股东之地位,占用镇洋发展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镇洋发展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镇洋发展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公司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实际控制人或控股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镇洋发展或其子公司以及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承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2020年9月1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关联交易 | 海江投资、德联科技、海江合伙、汇海合伙 | 1、本企业将充分尊重镇洋发展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镇洋发展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镇洋发展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2、本企业承诺不利用持股5%以上股东之地位,占用镇洋发展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镇洋发展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镇洋发展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企业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持股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镇洋发展或其子公司以及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2020年9月1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关联交易 | 恒河材料 | 1、本企业将充分尊重镇洋发展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镇洋发展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镇洋发展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以避免、 | 2020年9月17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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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2、本企业承诺不利用关联方股东之地位,占用镇洋发展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镇洋发展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镇洋发展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企业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持股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镇洋发展或其子公司以及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日 | ||||||||
| 其他 | 公司 | 1、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2、不存在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3、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 2020年9月1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交投集团 |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公司作为镇洋发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1、本公司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2、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4、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2023年2月24日 | 是 | 自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实施完毕前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为确保公司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3、本人承诺对本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5、本人承诺将积极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支持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7、 | 2023年2月24日 | 是 | 自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实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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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8、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施完毕前 | ||||||||
| 其他 |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可转债发行的相关事项说明及承诺如下:1、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镇洋发展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认购,并将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2、若镇洋发展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与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本公司/本企业最后一次减持公司股票日期间隔不满六个月(含)的,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本公司/本企业将不参与镇洋发展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认购。3、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本公司/本企业参与镇洋发展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自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本公司/本企业完成本次可转债认购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本公司/本企业所持有的镇洋发展股票或已发行的可转债。4、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关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不通过任何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买卖公司股票或可转债的行为,不实施或变相实施短线交易等违法行为。5、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本公司/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可转债的,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本公司/本企业因减持公司股票、可转债的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2023年3月1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独立董事 |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可转债发行的相关事项说明及承诺如下:1、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不存在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计划或安排,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本人保证本人之配偶、父母、子女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3、若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2023年3月1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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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其他 |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遵守发行上市审核有关沟通、接待接触、回避等相关规定,不私下与审核人员、监管人员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上市委)委员、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咨询委)委员等进行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接触;认为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关系或者情形时,及时按相关规定和流程提出回避申请。2、不组织、指使或者参与以下列方式向审核人员、监管人员、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委员、咨询委委员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输送不正当利益:(1)以各种名义赠送或者提供资金、礼品、房产、汽车、有价证券、股权等财物,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代持等便利;(2)提供旅游、宴请、娱乐健身、工作安排等利益,或者提供就业、就医、入学、承担差旅费等便利;(3)安排显著偏离公允价格的结构化、高收益、保本理财产品等交易;(4)直接或者间接提供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明示或者暗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5)其他输送不正当利益的情形。3、不组织、指使或者参与打探审核未公开信息,不请托说情、干扰审核工作。4、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保密的规定,不泄露审核过程中知悉的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不利用上述信息直接或者间接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 2023年3月1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发行人 | 本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电子文件与预留原件一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23年3月1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
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未发现存在诚信方面的问题。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名称 | 交易内容 | 2026年预计金额 | 2026年上半年实际发生金额 |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 采购工业水等商品 | 15,000,000 | 5,603,238.66 |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和服务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 采购服务和商品 | 180,000,000 | 7,482,719.63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 销售商品 | 200,000,000 | 823,008.85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 销售次氯酸钠等商品 | 3,000,000 | 644,410.80 |
| 合计 | / | / | 398,000,000 | 14,553,377.94 |
/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1、存款业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
| 浙江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之下属公司 | 400,000,000.00 | 0.30%―0.85% | 92,289,708.91 | 236,221,651.87 | 298,583,821.66 | 29,927,539.12 |
| 合计 | / | 400,000,000.00 | / | 92,289,708.91 | 236,221,651.87 | 298,583,821.66 | 29,927,539.12 |
2、贷款业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额度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 | 本期合计还款金额 | ||||||
| 浙江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之下属公司 | 1,000,000,000.00 | 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 125,000,000.00 | 66,000,000.00 | 55,000,000.00 | 136,000,000.00 |
| 合计 | / | 1,000,000,000.00 | / | 125,000,000.00 | 66,000,000.00 | 55,000,000.00 | 136,000,000.00 |
3、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业务类型 | 总额 | 实际发生额 |
| 浙江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之下属公司 | 综合授信额度 | 1,000,000,000.00 | 136,000,000.00 |
说明: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在交投财务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为不低于10亿元,其中贷款额度为不低于10亿元。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1、2026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2026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2026年1月2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
管理委员会出具了《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同意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26]4号),原则同意本次交易方案。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3、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4、2026年5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6年第7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审议结果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5、2026年6月30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576号),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交易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七)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不适用
/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0 | 0 | |||
| 1、国家持股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4、外资持股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441,972,355 | 100 | +2,921,280 | +2,921,280 | 444,893,635 | 100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441,972,355 | 100 | +2,921,280 | +2,921,280 | 444,893,635 | 100 |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4、其他 | |||||||
| 三、股份总数 | 441,972,355 | 100 | +2,921,280 | +2,921,280 | 444,893,635 | 1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镇洋转债”自2024年7月5日起开始转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信息显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镇洋转债”累计转股2,921,28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相应增加2,921,280股。
3、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股东总数: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4,364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 | 241,819,955 | 54.35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0 | 58,704,000 | 13.20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宁波汇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7,565,553 | 3.95 | 0 | 无 | 0 | 其他 |
| 宁波海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7,504,379 | 3.93 | 0 | 无 | 0 | 其他 |
/
| 杭州德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 | 6,103,201 | 1.37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李凤晖 | +2,959,930 | 2,959,930 | 0.6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沈洪明 | 0 | 2,800,000 | 0.6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肖宪文 | +1,479,000 | 1,479,000 | 0.3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陆建英 | +5,000 | 1,205,000 | 0.2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李红杰 | -699,900 | 1,000,100 | 0.22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41,819,955 | 人民币普通股 | 241,819,955 | ||||
| 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58,70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8,704,000 | ||||
| 宁波汇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565,553 | 人民币普通股 | 17,565,553 | ||||
| 宁波海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504,379 | 人民币普通股 | 17,504,379 | ||||
| 杭州德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103,201 | 人民币普通股 | 6,103,201 | ||||
| 李凤晖 | 2,959,93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59,930 | ||||
| 沈洪明 | 2,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00,000 | ||||
| 肖宪文 | 1,47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79,000 | ||||
| 陆建英 | 1,20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5,000 | ||||
| 李红杰 | 1,000,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100 |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在上述股东中,宁波汇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宁波海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关联关系。 |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转债发行情况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2023年10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2408号)并取得《关于同意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60万张,发行价格1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6.6亿元人民币,发行转债简称“镇洋转债”,债券代码“113681”,债券评级AA-,期限6年,自2023年12月29日至2029年12月28日,债券利率分别为第一年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发行结果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5日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镇洋转债”登记手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8号文同意,“镇洋转债”于2024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二)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镇洋转债 | |
|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 | 3,263 | |
|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 | 无 | |
| 担保人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重大变化情况 | 不适用 | |
|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 | 期末持债数量(元) | 持有比例(%)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3,774,000 | 9.82 |
| 富国富益进取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178,000 | 3.68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双债加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356,000 | 3.35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鼎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12,727,000 | 2.32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846,000 | 1.8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优化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9,610,000 | 1.75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7,874,000 | 1.44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富尊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7,500,000 | 1.37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永赢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7,390,000 | 1.35 |
| 申银万国期货有限公司 | 6,907,000 | 1.26 |
(三)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转股 | 赎回 | 回售 | |||
| 镇洋转债 | 579,668,000 | 31,989,000 | 547,679,000 | ||
(四)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镇洋转债 |
| 报告期转股额(元) | 31,989,000 |
| 报告期转股数(股) | 2,921,280 |
| 累计转股数(股) | 10,093,635 |
|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 2.3214 |
| 尚未转股额(元) | 547,679,000 |
|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82.9817 |
(五)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镇洋转债 | ||||
| 转股价格调整日 | 调整后转股价格 | 披露时间 | 披露媒体 | 转股价格调整说明 | |
| 2024年5月28日 | 11.46元/股 | 2024年5月21日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镇洋转债”转股价由11.74元/股调整为11.46元/股。 | |
| 2025年5月28日 | 11.20元/股 | 2025年5月21日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镇洋转债”转股价由11.46元/股调整为11.20元/股。 | |
| 2026年5月25日 | 10.95元/股 | 2026年5月16日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 |
/
| “镇洋转债”转股价由11.20元/股调整为10.95元/股。 | ||
| 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 | 10.95元/股 | |
(六)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1)公司负债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32.93亿元,总负债为14.2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43.37%。
(2)本年度可转债资信评级2026年6月29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维持“镇洋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3)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财务收支稳健,未来年度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的主要资金来源于公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以及通过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取得融资等,公司将根据可转债利息支付及赎回情况制定资金计划,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按期支付利息以及应对赎回可转债的相关款项。
(七)转债其他情况说明无
/
第八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6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6年6月30日 | 2025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一) | 139,939,098.99 | 224,843,889.22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四) | ||
| 应收账款 | (五) | 77,134,517.66 | 67,086,708.99 |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 | 208,706,465.80 | 267,131,390.80 |
| 预付款项 | (八) | 30,732,634.06 | 4,964,106.99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九) | 2,235,164.83 | 3,331,850.52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十) | 150,086,940.21 | 132,489,532.28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十三) | 769,752.81 | 55,760.66 |
| 流动资产合计 | 609,604,574.36 | 699,903,239.46 |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二十) | 1,201,998.36 | |
| 固定资产 | (二十一) | 2,173,345,205.11 | 2,229,539,518.46 |
| 在建工程 | (二十二) | 357,868,614.36 | 325,720,173.0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
| 无形资产 | (二十六) | 78,079,460.26 | 80,844,428.71 |
| 其中:数据资源 | 852,250.26 | 900,950.27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二十八) | 26,479,953.25 | 30,976,705.4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二十九) | 34,178.12 | 34,178.1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三十) | 46,469,782.80 | 33,290,238.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683,479,192.26 | 2,700,405,241.74 | |
| 资产总计 | 3,293,083,766.62 | 3,400,308,481.20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三十二) | 50,029,305.57 | 50,032,236.11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三十五) | 129,698,576.76 | 122,999,563.30 |
| 应付账款 | (三十六) | 436,403,436.65 | 443,722,092.96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三十八) | 38,073,527.41 | 35,807,513.67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三十九) | 33,888,252.31 | 35,865,142.48 |
| 应交税费 | (四十) | 6,453,931.34 | 29,459,865.74 |
/
| 其他应付款 | (四十一) | 20,306,140.81 | 14,710,179.34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四十三) | 2,316,970.93 | 141,114.84 |
| 其他流动负债 | (四十四) | 4,949,558.56 | 4,654,976.78 |
| 流动负债合计 | 722,119,700.34 | 737,392,685.22 |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四十五) | 141,900,000.00 | 125,950,000.00 |
| 应付债券 | (四十六) | 515,343,293.79 | 535,099,093.86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四十八) | 1,249,481.15 | 1,249,481.15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五十一) | 18,069,841.13 | 19,471,021.9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五十二) | 29,395,718.72 | 35,933,245.5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05,958,334.79 | 717,702,842.50 | |
| 负债合计 | 1,428,078,035.13 | 1,455,095,527.72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五十三) | 444,893,635.00 | 441,972,355.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五十四) | 52,823,912.18 | 56,857,009.60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五十五) | 644,469,563.48 | 615,967,833.47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专项储备 | (五十八) | 1,565,544.62 | 1,553,144.62 |
| 盈余公积 | (五十九) | 158,516,146.40 | 158,516,146.40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六十) | 557,707,963.14 | 665,450,772.1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59,976,764.82 | 1,940,317,261.22 | |
| 少数股东权益 | 5,028,966.67 | 4,895,692.26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65,005,731.49 | 1,945,212,953.48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293,083,766.62 | 3,400,308,481.20 |
公司负责人:沈曙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远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丹丹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6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6年6月30日 | 2025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133,483,612.79 | 220,720,258.05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一) | 72,373,625.34 | 64,052,619.34 |
| 应收款项融资 | 202,706,424.29 | 258,857,298.68 | |
| 预付款项 | 30,674,095.81 | 4,950,108.74 | |
| 其他应收款 | (二) | 2,219,986.42 | 3,316,029.21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 150,083,737.39 | 131,901,535.50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769,752.81 | ||
| 流动资产合计 | 592,311,234.85 | 683,797,849.52 | |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三) | 7,432,200.93 | 7,432,200.93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2,173,332,187.31 | 2,229,523,931.73 | |
| 在建工程 | 357,868,614.36 | 325,720,173.05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
| 无形资产 | 78,079,460.26 | 79,612,668.55 | |
| 其中:数据资源 | 852,250.26 | 900,950.27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26,479,953.25 | 30,976,705.40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6,469,782.80 | 33,290,238.00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689,662,198.91 | 2,706,555,917.66 | |
| 资产总计 | 3,281,973,433.76 | 3,390,353,767.18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50,029,305.57 | 50,032,236.11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129,698,576.76 | 122,999,563.30 | |
| 应付账款 | 435,632,380.19 | 442,980,706.58 |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37,787,864.61 | 35,533,569.27 | |
| 应付职工薪酬 | 33,568,252.31 | 35,865,142.48 | |
| 应交税费 | 6,347,815.52 | 29,354,039.69 | |
| 其他应付款 | 21,900,060.81 | 16,373,779.34 |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316,970.93 | 141,114.84 | |
| 其他流动负债 | 4,912,422.40 | 4,619,364.01 | |
| 流动负债合计 | 722,193,649.10 | 737,899,515.62 |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141,900,000.00 | 125,950,000.00 | |
| 应付债券 | 515,343,293.79 | 535,099,093.86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1,249,481.15 | 1,249,481.15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18,069,841.13 | 19,471,021.93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9,395,718.72 | 35,933,245.56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05,958,334.79 | 717,702,842.50 | |
| 负债合计 | 1,428,151,983.89 | 1,455,602,358.12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44,893,635.00 | 441,972,355.00 | |
| 其他权益工具 | 52,823,912.18 | 56,857,009.60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644,469,563.48 | 615,967,833.47 |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13,000.00 | ||
| 盈余公积 | 158,516,146.40 | 158,516,146.40 | |
| 未分配利润 | 553,105,192.81 | 661,438,064.59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53,821,449.87 | 1,934,751,409.06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281,973,433.76 | 3,390,353,767.18 | |
公司负责人:沈曙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远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丹丹
合并利润表2026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6年半年度 | 2025年半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1,166,152,902.72 | 1,336,027,189.07 | |
| 其中:营业收入 | (六十一) | 1,166,152,902.72 | 1,336,027,189.07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1,132,601,006.51 | 1,255,362,693.93 | |
| 其中:营业成本 | (六十一) | 1,066,979,864.19 | 1,188,886,333.42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六十二) | 5,542,748.59 | 3,314,644.90 |
| 销售费用 | (六十三) | 2,520,338.50 | 2,794,129.62 |
| 管理费用 | (六十四) | 22,025,044.14 | 21,786,924.81 |
| 研发费用 | (六十五) | 24,122,334.78 | 24,298,750.15 |
| 财务费用 | (六十六) | 11,410,676.31 | 14,281,911.03 |
| 其中:利息费用 | 11,015,386.34 | 13,255,912.73 | |
| 利息收入 | 400,690.28 | 834,740.29 | |
| 加:其他收益 | (六十七) | 2,068,090.33 | 4,057,289.5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六十八) | -296,557.51 | -93,122.7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十一) | -438,420.22 | -2,378,928.5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十二) | -30,221,271.85 | -17,378,484.2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十三) | -4,654,759.95 | -1,297,493.92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977.01 | 63,573,755.25 |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十四) | 101,307.70 | 160,959.40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十五) | 0.07 | 3,694.24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0,284.64 | 63,731,020.41 |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十六) | -2,773,669.53 | 13,099,375.56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83,954.17 | 50,631,644.85 |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83,954.17 | 50,631,644.85 |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750,279.76 | 50,625,890.05 |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3,674.41 | 5,754.80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883,954.17 | 50,631,644.85 |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750,279.76 | 50,625,890.05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33,674.41 | 5,754.80 |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12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12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沈曙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远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丹丹
母公司利润表2026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6年半年度 | 2025年半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四) | 1,159,690,269.71 | 1,333,482,304.27 |
| 减:营业成本 | (四) | 1,062,348,491.78 | 1,187,502,984.19 |
| 税金及附加 | 5,514,677.09 | 3,298,574.92 | |
| 销售费用 | 2,520,338.50 | 2,794,129.62 |
/
| 管理费用 | 21,068,715.41 | 20,862,719.91 | |
| 研发费用 | 24,122,334.78 | 24,298,750.15 | |
| 财务费用 | 11,412,014.93 | 14,236,605.05 | |
| 其中:利息费用 | 11,015,386.34 | 13,206,173.94 | |
| 利息收入 | 398,346.16 | 828,841.87 | |
| 加:其他收益 | 2,067,960.60 | 4,057,107.03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96,557.51 | -93,122.70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47,278.77 | -2,192,391.65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0,221,271.85 | -17,378,484.22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654,759.95 | -1,297,493.92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48,210.26 | 63,584,154.97 | |
| 加:营业外收入 | 101,307.70 | 160,959.40 | |
| 减:营业外支出 | 0.07 | 3,000.31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46,902.63 | 63,742,114.06 | |
| 减:所得税费用 | -2,807,119.60 | 13,096,444.20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60,216.97 | 50,645,669.86 |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60,216.97 | 50,645,669.86 |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160,216.97 | 50,645,669.86 |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公司负责人:沈曙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远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丹丹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6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6年半年度 | 2025年半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91,804,430.03 | 1,393,112,835.04 |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045,001.73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十八) | 5,679,779.97 | 14,777,489.2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97,484,210.00 | 1,409,935,325.99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21,275,803.21 | 1,144,113,272.66 |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9,085,240.09 | 60,013,029.98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5,458,154.43 | 61,861,590.69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十八) | 14,402,925.74 | 53,760,768.8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60,222,123.47 | 1,319,748,662.14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262,086.53 | 90,186,663.85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538,150.84 | 42,014.00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十八) | 4,806,190.15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344,340.99 | 42,014.00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8,114,245.74 | 64,958,102.41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114,245.74 | 64,958,102.41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769,904.75 | -64,916,088.41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2,000,000.00 | 50,000,00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2,000,000.00 | 50,000,000.00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6,050,000.00 |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12,847,291.85 | 117,091,274.98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244.74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8,897,291.85 | 117,104,519.72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897,291.85 | -67,104,519.72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9,405,110.07 | -41,833,944.28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3,550,730.98 | 188,326,470.99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4,145,620.91 | 146,492,526.71 |
公司负责人:沈曙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远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丹丹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6年半年度 | 2025年半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80,859,556.83 | 1,360,673,744.67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045,001.73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676,920.31 | 14,770,823.24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86,536,477.14 | 1,377,489,569.64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13,610,267.77 | 1,113,918,178.87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8,601,338.08 | 59,562,438.24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5,058,066.40 | 61,634,077.42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336,573.39 | 53,635,952.81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51,606,245.64 | 1,288,750,647.34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930,231.50 | 88,738,922.30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538,150.84 | 41,014.00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06,190.15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344,340.99 | 41,014.00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8,114,245.74 | 64,958,102.41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114,245.74 | 64,958,102.41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769,904.75 | -64,917,088.41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2,000,000.00 | 50,000,00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2,000,000.00 | 50,000,000.00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6,050,000.00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12,847,291.85 | 117,041,536.19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244.74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8,897,291.85 | 117,054,780.93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897,291.85 | -67,054,780.93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1,736,965.10 | -43,232,947.04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9,427,099.81 | 185,072,316.72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7,690,134.71 | 141,839,369.68 | |
公司负责人:沈曙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远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丹丹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6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6年半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41,972,355.00 | 56,857,009.60 | 615,967,833.47 | 1,553,144.62 | 158,516,146.40 | 665,450,772.13 | 1,940,317,261.22 | 4,895,692.26 | 1,945,212,953.48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41,972,355.00 | 56,857,009.60 | 615,967,833.47 | 1,553,144.62 | 158,516,146.40 | 665,450,772.13 | 1,940,317,261.22 | 4,895,692.26 | 1,945,212,953.48 | ||||||
| 三、本期增减 | 2,921,280.00 | -4,033,097.42 | 28,501,730.01 | 12,400.00 | -107,742,808.99 | -80,340,496.40 | 133,274.41 | -80,207,221.99 | |||||||
/
| 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750,279.76 | 2,750,279.76 | 133,674.41 | 2,883,954.17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921,280.00 | -4,033,097.42 | 28,501,730.01 | 27,389,912.59 | 27,389,912.59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 |
/
| 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2,921,280.00 | -4,033,097.42 | 28,501,730.01 | 27,389,912.59 | 27,389,912.59 | |||||
| (三)利润分配 | -110,493,088.75 | -110,493,088.75 | -110,493,088.75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10,493,088.75 | -110,493,088.75 | -110,493,088.75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 |
/
| 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 |
/
| 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12,400.00 | 12,400.00 | -400.00 | 12,000.00 | |||||||||
| 1.本期提取 | 10,124,233.13 | 10,124,233.13 | 10,124,233.13 | ||||||||||
| 2.本期使用 | 10,111,833.13 | 10,111,833.13 | 400.00 | 10,112,233.13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44,893,635.00 | 52,823,912.18 | 644,469,563.48 | 1,565,544.62 | 158,516,146.40 | 557,707,963.14 | 1,859,976,764.82 | 5,028,966.67 | 1,865,005,731.49 |
项目
| 项目 | 2025年半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34,805,668.00 | 83,205,123.99 | 543,647,985.74 | 1,558,316.74 | 150,988,798.76 | 712,583,576.96 | 1,926,789,470.19 | 4,641,854.55 | 1,931,431,324.74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34,805,668.00 | 83,205,123.99 | 543,647,985.74 | 1,558,316.74 | 150,988,798.76 | 712,583,576.96 | 1,926,789,470.19 | 4,641,854.55 | 1,931,431,324.74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7.00 | -126.07 | 892.30 | -834.00 | -64,597,635.03 | -64,597,615.80 | 5,198.80 | -64,592,417.00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0,625,890.05 | 50,625,890.05 | 5,754.80 | 50,631,644.85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7.00 | -126.07 | 892.30 | 853.23 | 853.23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87.00 | -126.07 | 892.30 | 853.23 | 853.23 | |||||
| (三)利润分配 | -115,223,525.08 | -115,223,525.08 | -115,223,525.08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15,223,525.08 | -115,223,525.08 | -115,223,525.08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 |
/
| 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834.00 | -834.00 | -556.00 | -1,390.00 | ||
| 1.本期提 | 13,301,647.64 | 13,301,647.64 | 13,301,647.64 |
/
| 取 | |||||||||||||
| 2.本期使用 | 13,302,481.64 | 13,302,481.64 | 556.00 | 13,303,037.64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34,805,755.00 | 83,204,997.92 | 543,648,878.04 | 1,557,482.74 | 150,988,798.76 | 647,985,941.93 | 1,862,191,854.39 | 4,647,053.35 | 1,866,838,907.74 |
公司负责人:沈曙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远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丹丹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6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6年半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41,972,355.00 | 56,857,009.60 | 615,967,833.47 | 158,516,146.40 | 661,438,064.59 | 1,934,751,409.06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41,972,355.00 | 56,857,009.60 | 615,967,833.47 | 158,516,146.40 | 661,438,064.59 | 1,934,751,409.06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921,280.00 | -4,033,097.42 | 28,501,730.01 | 13,000.00 | -108,332,871.78 | -80,929,959.19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160,216.97 | 2,160,216.97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921,280.00 | -4,033,097.4 | 28,501,730.01 | 27,389,912.59 | |||||||
/
| 2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2,921,280.00 | -4,033,097.42 | 28,501,730.01 | 27,389,912.59 | |||||
| (三)利润分配 | -110,493,088.75 | -110,493,088.75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10,493,088.75 | -110,493,088.75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13,000.00 | 13,000.00 | |||||||
| 1.本期提取 | 10,124,233.13 | 10,124,233.13 | |||||||
| 2.本期使用 | 10,111,233.13 | 10,111,233.13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44,893,635.00 | 52,823,912.18 | 644,469,563.48 | 13,000.00 | 158,516,146.40 | 553,105,192.81 | 1,853,821,449.87 |
项目
| 项目 | 2025年半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34,805,668.00 | 83,205,123.99 | 543,647,985.74 | 150,988,798.76 | 708,915,460.91 | 1,921,563,037.40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34,805,668.00 | 83,205,123.99 | 543,647,985.74 | 150,988,798.76 | 708,915,460.91 | 1,921,563,037.40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7.00 | -126.07 | 892.30 | -64,577,855.22 | -64,577,001.99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0,645,669.86 | 50,645,669.86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7.00 | -126.07 | 892.30 | 853.23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87.00 | -126.07 | 892.30 | 853.23 | |||||||
| (三)利润分配 | -115,223,525.08 | -115,223,525.08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15,223,525.08 | -115,223,525.08 | |||||||||
| 3.其他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13,301,647.64 | 13,301,647.64 | |||||||
| 2.本期使用 | 13,301,647.64 | 13,301,647.64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34,805,755.00 | 83,204,997.92 | 543,648,878.04 | 150,988,798.76 | 644,337,605.69 | 1,856,986,035.41 |
公司负责人:沈曙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远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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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原宁波镇洋化工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洋化工公司),镇洋化工公司系由浙江发展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与香港浙经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于2004年12月21日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企合浙甬总字第008821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镇洋化工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968万美元。镇洋化工公司以2019年7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4日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117685197585的营业执照,现注册资本441,971,017.00元,实收资本444,893,635.00元(实收资本较注册资本多2,922,618.00元系可转换债券转股尚未办妥工商变更所致)。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444,893,635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主要经营活动为氯碱类产品和PVC的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有:烧碱、液氯、PVC、氢气、次氯酸钠、氯化石蜡、聚氯乙烯、甲基异丁基酮、环氧氯丙烷等。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6年8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存货、固定资产折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 重要的应收票据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 重要的核销应收票据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 重要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 重要的核销应收账款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融资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 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收回或转回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 重要的核销应收款项融资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 重要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 重要的核销其他应收款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单项工程投资总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其他应付款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 重要的子公司、非全资子公司 | 利润总额超过集团利润总额的15% |
| 重要的承诺事项 | 对资产负债表项目影响超过资产总额1%或对利润表项目影响超过利润总额10% |
| 重要的或有事项 | 对资产负债表项目影响超过资产总额1%或对利润表项目影响超过利润总额10% |
| 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对资产负债表项目影响超过资产总额1%或对利润表项目影响超过利润总额10%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
/
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可变回报金额的,认定为控制。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
资产。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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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
| 应收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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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 1-2年 | 20.00 |
| 2-3年 | 50.00 |
| 3年以上 | 100.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 账龄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 1-2年 | 20.00 |
| 2-3年 | 50.00 |
| 3年以上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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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的盘存制度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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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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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原则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公司结合分步交易的各个步骤的交易协议条款、分别取得的处置对价、出售股权的对象、处置方式、处置时点等信息来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1)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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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1)个别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合并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20、投资性房地产
(1)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 | 5.00% | 2.38%-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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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9.50%-19.00% |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20 | 5.00% | 3.80%-19.00% |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 类别 |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 房屋及建筑物 | 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完工、达到预定设计要求并经验收 |
| 机器设备 |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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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如下:
| 项目 |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权证列示的可使用年限;法定使用权 | 直线法 |
| 软件 | 10年;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直线法 |
| 专利权 | 10年;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直线法 |
| 非专利技术 | 10年;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直线法 |
| 特许权 | 20年;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直线法 |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人员人工费用
人员人工费用包括公司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和年金。
研发人员同时服务于多个研究开发项目的,人工费用的确认依据公司管理部门提供的各研究开发项目研发人员的工时记录,在不同研究开发项目间按比例分配。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公司根据研发人员在不同岗位的工时记录,将其实际发生的人员人工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2)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公司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3)折旧与摊销费用
折旧与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等的折旧与摊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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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及在用建筑物,同时又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对该类仪器、设备、在用建筑物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和使用面积等因素,采用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4)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公司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公司所拥有,且与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
(5)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
4.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
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
/
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根据金融工具相关准则,对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金融工具,公司依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等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作为公司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1)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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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销售氯碱类和PVC等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鉴于各类产品不同的配送方式,分别采用不同的计量方法和确认形式:(1)客户自提的配送方式下,由客户前往公司厂区提货,产品装车过磅后,经客户或客户委托的运输公司在公司的发货单上签字时确认收入;(2)公司直接配送的方式下,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约定将产品发运至客户指定地点,取得客户签收的单据时确认收入;(3)通过管道输送的配送方式下,产品直接通过管道流入下游企业,月末根据双方认可的流量表数据以及双方约定的价格计算销售金额并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
/
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5.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8、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作为承租人
/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2)融资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1.售后租回
(1)公司作为承租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2)公司作为出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2、安全生产费
公司按照财政部、应急部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的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3、分部报告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出口退税率13% |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 |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20%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宁波市镇海众利化工有限公司 | 20 |
| 台州市高翔化工有限公司 | 20 |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
/
策的公告》(财税〔2023〕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子公司宁波市镇海众利化工有限公司和台州市高翔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故享受此项税收优惠。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库存现金 | 4,380.52 | 4,380.50 |
| 银行存款 | 135,406,795.32 | 132,521,876.66 |
| 其他货币资金 | 4,527,923.15 | 27,923.15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92,289,708.91 | |
| 合计 | 139,939,098.99 | 224,843,889.22 |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使用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住房基金提留款 | 1,265,554.93 | 1,265,235.09 |
| 票据保证金 | 4,527,923.15 | 27,923.15 |
| 合计 | 5,793,478.08 | 1,293,158.24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81,194,229.13 | 70,617,588.41 |
| 1年以内 | 81,194,229.13 | 70,617,588.41 |
| 1年以内小计 | 81,194,229.13 | 70,617,588.41 |
| 1至2年 | ||
| 2至3年 | ||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
| 4至5年 |
/
| 5年以上 | ||
| 合计 | 81,194,229.13 | 70,617,588.41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1,194,229.13 | 100.00 | 4,059,711.47 | 5.00 | 77,134,517.66 | 70,617,588.41 | 100.00 | 3,530,879.42 | 5.00 | 67,086,708.99 |
| 合计 | 81,194,229.13 | / | 4,059,711.47 | / | 77,134,517.66 | 70,617,588.41 | / | 3,530,879.42 | / | 67,086,708.9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81,194,229.13 | 4,059,711.47 | 5.00 |
| 合计 | 81,194,229.13 | 4,059,711.47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信用损失。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530,879.42 | 528,832.05 | 4,059,711.47 | |||
| 合计 | 3,530,879.42 | 528,832.05 | 4,059,711.47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 | 13,019,564.80 | 13,019,564.80 | 16.04 | 650,978.24 | |
| 诺力昂化学品(宁波)有限公司 | 12,878,440.90 | 12,878,440.90 | 15.86 | 643,922.05 | |
| 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10,353,195.36 | 10,353,195.36 | 12.75 | 517,659.77 | |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注] | 9,603,865.11 | 9,603,865.11 | 11.83 | 480,193.26 | |
| 浙江联环科技有限公司 | 3,779,341.85 | 3,779,341.85 | 4.65 | 188,967.09 | |
| 合计 | 49,634,408.02 | 49,634,408.02 | 61.13 | 2,481,720.41 |
[注]应收账款金额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披露其他说明无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208,706,465.80 | 267,131,390.80 |
| 合计 | 208,706,465.80 | 267,131,390.80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231,000,829.36 | |
| 合计 | 231,000,829.36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 其中: | ||||||||||
| 银行承兑汇票 | 208,706,465.80 | 100.00 | 208,706,465.80 | 267,131,390.80 | 100.00 | 267,131,390.80 | ||||
| 合计 | 208,706,465.80 | / | / | 208,706,465.80 | 267,131,390.80 | / | / | 267,131,390.80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208,706,465.80 | ||
| 合计 | 208,706,465.8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信用损失。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30,732,634.06 | 100.00 | 4,964,106.99 | 100.00 |
| 1至2年 | ||||
| 2至3年 | ||||
| 3年以上 | ||||
| 合计 | 30,732,634.06 | 100.00 | 4,964,106.99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宁波华泰盛富聚合材料有限公司 | 10,543,664.99 | 34.31 |
| FRIENDSIMPEX(印度盐场) | 7,750,165.20 | 25.22 |
|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 5,865,959.19 | 19.09 |
| ClariantInternationalA | 2,019,095.10 | 6.57 |
| 国家金库海曙区代理支库 | 1,480,000.00 | 4.82 |
| 合计 | 27,658,884.48 | 90.01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2,235,164.83 | 3,331,850.52 |
| 合计 | 2,235,164.83 | 3,331,850.5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重要的账龄超过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3)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760,120.01 | 2,667,988.81 |
| 1年以内 | 1,760,120.01 | 2,667,988.81 |
| 1年以内小计 | 1,760,120.01 | 2,667,988.81 |
| 1至2年 | 514,590.51 | 829,910.42 |
| 2至3年 | 302,756.82 | 266,665.63 |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
| 4至5年 | ||
| 5年以上 | ||
| 合计 | 2,577,467.34 | 3,764,564.86 |
/
(14)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押金保证金 | 1,838,343.39 | 2,963,992.06 |
| 应收暂付款 | 731,018.46 | 756,430.17 |
| 其他 | 8,105.49 | 44,142.63 |
| 合计 | 2,577,467.34 | 3,764,564.86 |
(15)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6年1月1日余额 | 133,399.44 | 165,982.08 | 133,332.82 | 432,714.34 |
| 2026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25,729.53 | 25,729.53 | ||
| --转入第三阶段 | -60,551.36 | 60,551.36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19,663.91 | -28,242.15 | -42,505.77 | -90,411.83 |
| 本期转回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2026年6月30日余额 | 88,006.00 | 102,918.10 | 151,378.41 | 342,302.51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32,714.34 | -90,411.83 | 342,302.51 | |||
/
| 合计 | 432,714.34 | -90,411.83 | 342,302.5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7)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郑州商品交易所 | 300,000.00 | 11.64 | 押金保证金 | 2-3年 | 150,000.00 |
| 宁波石化开发区公共管理有限公司 | 240000.00 | 9.31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12,000.00 |
| 宁波安捷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 164861.84 | 6.40 | 押金保证金 | 1-2年 | 32,972.37 |
| 56026.80 | 2.17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2,801.34 | |
| 杭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190128.00 | 7.38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9,506.40 |
| 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水分公司 | 188400.00 | 7.31 | 押金保证金 | 1-2年 | 37,680.00 |
| 合计 | 1,139,416.64 | 44.21 | / | / | 244,960.11 |
(19)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79,250,868.04 | 6,075,375.91 | 73,175,492.13 | 88,332,218.76 | 6,179,290.58 | 82,152,928.18 |
| 半成品 | 32,420,587.47 | 8,740,824.05 | 23,679,763.42 | 27,075,464.14 | 7,221,545.08 | 19,853,919.06 |
| 在产品 | 162,650.17 | 162,650.17 | 162,650.17 | 162,650.17 | ||
| 库存商品 | 69,055,352.06 | 15,996,613.41 | 53,058,738.65 | 35,959,232.87 | 5,666,607.35 | 30,292,625.52 |
| 低值易耗品 | 10,295.84 | 10,295.84 | 27,409.35 | 27,409.35 | ||
| 合计 | 180,899,753.58 | 30,812,813.37 | 150,086,940.21 | 151,556,975.29 | 19,067,443.01 | 132,489,532.28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 原材料 | 6,179,290.58 | 5,634,587.61 | 5,738,502.28 | 6,075,375.91 | ||
| 半成品 | 7,221,545.08 | 8,740,824.05 | 7,221,545.08 | 8,740,824.05 | ||
| 库存商品 | 5,666,607.35 | 15,996,613.41 | 5,666,607.35 | 15,996,613.41 | ||
| 合计 | 19,067,443.01 | 30,372,025.07 | 18,626,654.71 | 30,812,813.37 |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本期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本期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 原材料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本期将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耗用 | |
| 半成品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
| 库存商品 | 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 本期将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售出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 55,760.66 | |
| 预缴所得税 | 769,752.81 | |
| 合计 | 769,752.81 | 55,760.66 |
补偿性资产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19,839.18 | 2,919,839.18 | ||
| (1)外购 | ||||
| (2)无形资产转入 | 2,919,839.18 | 2,919,839.18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2)其他转出 | ||||
| 4.期末余额 | 2,919,839.18 | 2,919,839.18 |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17,840.82 | 1,717,840.82 | ||
| (1)计提或摊销 | 14,880.90 | 14,880.90 | ||
| (2)无形资产转入 | 1,702,959.92 | 1,702,959.92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2)其他转出 | ||||
| 4.期末余额 | 1,717,840.82 | 1,717,840.82 |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2)其他转出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01,998.36 | 1,201,998.36 | ||
| 2.期初账面价值 |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固定资产 | 2,173,345,205.11 | 2,229,539,518.46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合计 | 2,173,345,205.11 | 2,229,539,518.46 |
其他说明:
无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通用设备 | 专用设备 | 运输工具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858,088,224.84 | 12,028,633.14 | 2,226,410,483.76 | 1,549,660.24 | 3,098,077,001.9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07.55 | 96,613.29 | 15,811,114.08 | 15,908,934.92 | |
| (1)购置 | 1,207.55 | 96,613.29 | 10,861,005.96 | 10,958,826.80 | |
| (2)在建工程转入 | 4,950,108.12 | 4,950,108.12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920,602.17 | 8,474.21 | 17,629,150.07 | - | 21,558,226.45 |
| (1)处置或报废 | 3,920,602.17 | 8,474.21 | 17,629,150.07 | - | 21,558,226.45 |
| 4.期末余额 | 854,168,830.22 | 12,116,772.22 | 2,224,592,447.77 | 1,549,660.24 | 3,092,427,710.45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146,462,278.79 | 6,333,146.26 | 711,951,441.58 | 1,238,118.75 | 865,984,985.3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122,348.09 | 637,985.29 | 54,060,632.72 | 29,512.79 | 66,850,478.89 |
| (1)计提 | 12,122,348.09 | 637,985.29 | 54,060,632.72 | 29,512.79 | 66,850,478.8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75,187.96 | 6,814.67 | 15,023,454.44 | - | 16,305,457.07 |
| (1)处置或报废 | 1,275,187.96 | 6,814.67 | 15,023,454.44 | - | 16,305,457.07 |
| 4.期末余额 | 157,309,438.92 | 6,964,316.88 | 750,988,619.86 | 1,267,631.54 | 916,530,007.20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2,552,498.14 | - | - | - | 2,552,498.1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或报废 | |||||
| 4.期末余额 | 2,552,498.14 | - | - | - | 2,552,498.14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94,306,893.16 | 5,152,455.34 | 1,473,603,827.91 | 282,028.70 | 2,173,345,205.1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709,073,447.91 | 5,695,486.88 | 1,514,459,042.18 | 311,541.49 | 2,229,539,518.46 |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 专用设备 | 873,073.31 |
| 合计 | 873,073.31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在建工程 | 337,483,454.73 | 304,679,257.83 |
| 工程物资 | 20,385,159.63 | 21,040,915.22 |
| 合计 | 357,868,614.36 | 325,720,173.05 |
其他说明:
无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年处理10万吨再生盐制烧碱项目 | 320,532,400.43 | 320,532,400.43 | 294,938,088.67 | 294,938,088.67 | ||
| 供炼化20%碱项目 | 40,794.13 | 40,794.13 | 415,566.68 | 415,566.68 | ||
| 盐酸炉搬迁改造项目 | 617,326.82 | 617,326.82 | ||||
| 零星工程 | 16,292,933.35 | 16,292,933.35 | 9,325,602.48 | 9,325,602.48 | ||
| 合计 | 337,483,454.73 | 337,483,454.73 | 304,679,257.83 | 304,679,257.83 | ||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转入无形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 年处理10万吨再生盐制烧碱项目 | 938,910,000.00 | 294,938,088.67 | 26,615,211.76 | 1,020,900.00 | 320,532,400.43 | 38.70 | 38.70 | 1,789,908.86 | 1,132,776.91 | 2.51 | 金融机构贷款及自有资金 | ||
| 供炼化20%碱项目 | 13,000,000.00 | 415,566.68 | 1,123,039.23 | 1,497,811.78 | 40,794.13 | 92.62 | 92.62 | 自有资金 | |||||
| 盐酸炉搬迁改造项目 | 6,000,000.00 | 617,326.82 | 617,326.82 | 11.21 | 11.21 | 自有资金 | |||||||
| 零星工程 | 9,325,602.48 | 10,419,627.21 | 3,452,296.34 | 16,292,933.35 | 自有资金 | ||||||||
| 合计 | 957,910,000.00 | 304,679,257.83 | 38,775,205.02 | 4,950,108.12 | 1,020,900.00 | 337,483,454.73 | / | / | 1,789,908.86 | 1,132,776.91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待投入的催化剂 | 19,794,863.14 | 19,794,863.14 | 19,753,225.81 | 19,753,225.81 | ||
| 工具及配件 | 590,296.49 | 590,296.49 | 1,287,689.41 | 1,287,689.41 | ||
| 合计 | 20,385,159.63 | 20,385,159.63 | 21,040,915.22 | 21,040,915.22 | ||
其他说明:
无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
无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海域使用权 | 软件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特许权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28,487,287.16 | 16,198,510.89 | 3,201,790.50 | 27,011,918.18 | 51,395,455.87 | 126,294,962.60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20,900.00 | 2,787.61 | - | - | - | 1,023,687.61 | |
| (1)购置 | 2,787.61 | 2,787.61 |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020,900.00 | 1,020,900.00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919,839.18 | 2,919,839.18 | |||||
| (1)处置 | |||||||
| (2)其他 | 2,919,839.18 | 2,919,839.18 | |||||
| 4.期末余额 | 25,567,447.98 | 1,020,900.00 | 16,201,298.50 | 3,201,790.50 | 27,011,918.18 | 51,395,455.87 | 124,398,811.03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10,086,988.95 | - | 4,396,140.45 | 3,201,790.50 | 23,459,496.75 | 4,306,117.24 | 45,450,533.8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7,686.84 | 4,253.75 | 700,744.47 | - | 313,396.23 | 1,285,695.51 | 2,571,776.80 |
| (1)计提 | 267,686.84 | 4,253.75 | 700,744.47 | - | 313,396.23 | 1,285,695.51 | 2,571,776.8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02,959.92 | 1,702,959.92 | |||||
| (1)处置 | |||||||
| (2)其他 | 1,702,959.92 | 1,702,959.92 | |||||
| 4.期末余额 | 8,651,715.87 | 4,253.75 | 5,096,884.92 | 3,201,790.50 | 23,772,892.98 | 5,591,812.75 | 46,319,350.77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915,732.11 | 1,016,646.25 | 11,104,413.58 | 3,239,025.20 | 45,803,643.12 | 78,079,460.26 | |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400,298.21 | 11,802,370.44 | 3,552,421.43 | 47,089,338.63 | 80,844,428.71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外购的数据资源无形资产 | 自行开发的数据资源无形资产 | 其他方式取得的数据资源无形资产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008,824.51 | 1,008,824.51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其中:购入 | ||||
| 内部研发 | ||||
| 其他增加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其中:处置 | ||||
| 失效且终止确认 | ||||
| 其他减少 | ||||
| 4.期末余额 | 1,008,824.51 | 1,008,824.51 |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107,874.24 | 107,874.24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8,700.01 | 48,700.01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其中:处置 | ||||
| 失效且终止确认 | ||||
| 其他减少 | ||||
| 4.期末余额 | 156,574.25 | 156,574.25 |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52,250.26 | 852,250.26 | ||
| 2.期初账面价值 | 900,950.27 | 900,950.27 |
其他说明:
无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催化剂 | 19,311,673.41 | 1,872,133.43 | 17,439,539.98 | ||
| 离子膜及树脂 | 8,888,141.82 | 258,626.55 | 2,654,646.01 | 6,492,122.36 | |
| 排污费 | 808,778.83 | 116,135.75 | 692,643.08 |
/
| 装修费 | 1,968,111.34 | 112,463.51 | 1,855,647.83 | ||
| 合计 | 30,976,705.40 | 258,626.55 | 4,755,378.70 | - | 26,479,953.25 |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 3,968,827.11 | 960,269.00 | 3,530,879.42 | 850,782.07 |
| 存货跌价准备 | 30,812,813.37 | 7,703,203.33 | 19,067,443.01 | 4,766,860.75 |
| 递延收益 | 18,069,841.13 | 4,517,460.28 | 19,471,021.93 | 4,867,755.48 |
| 未实现内部损益 | 523,873.43 | 26,193.67 | 523,873.43 | 26,193.67 |
| 资产报废损失 | 12,765,461.20 | 3,191,365.31 | 12,765,461.20 | 3,191,365.31 |
| 可抵扣亏损 | ||||
| 合计 | 66,140,816.24 | 16,398,491.59 | 55,358,678.99 | 13,702,957.28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固定资产折旧 | 146,105,519.16 | 36,526,379.78 | 153,839,192.76 | 38,459,798.18 |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36,934,609.62 | 9,233,652.41 | 44,568,906.14 | 11,142,226.54 |
| 合计 | 183,040,128.78 | 45,760,032.19 | 198,408,098.90 | 49,602,024.72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364,313.47 | 34,178.12 | 13,668,779.16 | 34,178.1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364,313.47 | 29,395,718.72 | 13,668,779.16 | 35,933,245.56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42,045.42 | 432,714.34 |
| 可抵扣亏损 | 2,552,498.14 | 2,552,498.14 |
/
| 合计 | 2,894,543.56 | 2,985,212.48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预付设备款 | 45,969,782.80 | 45,969,782.80 | 32,790,238.00 | 32,790,238.00 | ||
| 债转股余额兑付预付款 | 500,000.00 | 500,000.00 | 500,000.00 | 500,000.00 | ||
| 合计 | 46,469,782.80 | 46,469,782.80 | 33,290,238.00 | 33,290,238.00 | ||
补偿性资产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 货币资金 | 1,265,554.93 | 1,265,554.93 | 其他 | 住房基金提留款 | 1,265,235.09 | 1,265,235.09 | 其他 | 住房基金提留款 |
| 货币资金 | 4,527,923.15 | 4,527,923.15 | 其他 | 票据保证金 | 27,923.15 | 27,923.15 | 其他 | 票据保证金 |
| 应收票据 | ||||||||
| 存货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固定资产 | 315,979,673.15 | 259,591,843.61 | 抵押 | 贷款抵押 | 318,345,680.75 | 266,081,847.27 | 抵押 | 贷款抵押 |
| 无形资产 | 25,567,447.98 | 16,915,732.11 | 抵押 | 贷款抵押 | 28,487,287.16 | 18,400,298.21 | 抵押 | 贷款抵押 |
| 其中:数 | ||||||||
/
| 据资源 | ||||||||
| 投资性房地产 | 2,919,839.18 | 1,201,998.36 | 抵押 | 贷款抵押 | ||||
| 合计 | 350,260,438.39 | 283,503,052.16 | / | / | 348,126,126.15 | 285,775,303.72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信用借款 | 50,029,305.57 | 50,032,236.11 |
| 合计 | 50,029,305.57 | 50,032,236.11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国内信用证 | 114,645,543.16 | 122,999,563.30 |
| 银行承兑汇票 | 15,053,033.60 | |
| 合计 | 129,698,576.76 | 122,999,563.3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无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材料款 | 174,992,704.25 | 113,399,783.09 |
| 设备工程款 | 213,613,771.56 | 276,298,778.63 |
| 修理费、运费等费用款 | 47,796,960.84 | 54,023,531.24 |
| 合计 | 436,403,436.65 | 443,722,092.96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收货款 | 38,073,527.41 | 35,807,513.67 |
| 合计 | 38,073,527.41 | 35,807,513.67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一、短期薪酬 | 20,625,142.48 | 56,380,827.17 | 54,577,717.34 | 22,428,252.31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5,240,000.00 | 10,849,528.03 | 14,629,528.03 | 11,460,000.00 |
| 三、辞退福利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合计 | 35,865,142.48 | 67,230,355.20 | 69,207,245.37 | 33,888,252.31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7,400,000.00 | 41,840,145.96 | 41,520,145.96 | 7,720,000.00 |
| 二、职工福利费 | 11,716,444.88 | 2,809,809.29 | 2,809,809.29 | 11,716,444.88 |
| 三、社会保险费 | 4,044,986.30 | 4,044,986.30 |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655,764.53 | 3,655,764.53 | ||
| 工伤保险费 | 389,221.77 | 389,221.77 | ||
| 四、住房公积金 | 5,281,248.00 | 5,281,248.00 |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13,408.08 | 915,281.26 | 92,171.43 | 1,136,517.91 |
| 六、残疾人保障金 | 1,195,289.52 | 660,000.00 | 1,855,289.52 | |
| 七、短期带薪缺勤 | 829,356.36 | 829,356.36 | ||
| 八、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 合计 | 20,625,142.48 | 56,380,827.17 | 54,577,717.34 | 22,428,252.31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基本养老保险 | 6,891,691.36 | 6,891,691.36 | ||
| 2、失业保险费 | 215,373.67 | 215,373.67 | ||
| 3、企业年金缴费 | 15,240,000.00 | 3,742,463.00 | 7,522,463.00 | 11,460,000.00 |
| 合计 | 15,240,000.00 | 10,849,528.03 | 14,629,528.03 | 11,46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企业所得税 | 7,176.08 | 16,755,816.28 |
| 增值税 | 3,701,673.90 | 6,814,990.19 |
| 房产税 | 1,052,341.20 | 2,445,720.39 |
| 土地使用税 | 859,920.96 | 1,785,013.44 |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26,249.28 | 524,112.70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55,689.76 | 425,158.09 |
| 印花税 | 368,244.62 | 405,370.30 |
| 教育费附加 | 109,581.33 | 182,210.61 |
| 地方教育附加 | 73,054.21 | 121,473.74 |
| 合计 | 6,453,931.34 | 29,459,865.74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 20,306,140.81 | 14,710,179.34 |
| 合计 | 20,306,140.81 | 14,710,179.34 |
(2)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押金保证金 | 229,922.70 | 11,051,859.25 |
| 应付暂收款 | 17,789,556.10 | 3,411,247.59 |
| 其他 | 2,286,662.01 | 247,072.50 |
| 合计 | 20,306,140.81 | 14,710,179.34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08,245.83 | 102,999.68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债券 | 2,208,725.10 | 38,115.16 |
| 合计 | 2,316,970.93 | 141,114.84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转销项税额 | 4,949,558.56 | 4,654,976.78 |
| 合计 | 4,949,558.56 | 4,654,976.78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抵押借款 | 39,900,000.00 | 40,950,000.00 |
| 信用借款 | 102,000,000.00 | 85,000,000.00 |
| 合计 | 141,900,000.00 | 125,95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515,343,293.79 | 535,099,093.86 |
| 合计 | 515,343,293.79 | 535,099,093.86 |
/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债券名称 | 面值(元)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及转股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 镇洋转债 | 100.00 | 0.8 | 2023/12/29 | 6年 | 660,000,000.00 | 535,099,093.86 | 2,208,725.10 | 7,634,296.51 | 29,598,821.68 | 515,343,293.79 | 否 | |
| 合计 | / | / | / | / | 660,000,000.00 | 535,099,093.86 | 2,208,725.10 | 7,634,296.51 | 29,598,821.68 | 515,343,293.79 | / |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转股条件 | 转股时间 |
| 镇洋转债 | 初始转股价格为11.74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镇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74元/股调整为11.46元/股。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镇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46元/股调整为11.20元/股。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镇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20元/股调整为10.95元/股。 | 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08号)核准,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6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6,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11.74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镇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74元/股调整为11.46元/股。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镇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46元/股调整为11.20元/股。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镇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20元/股调整为10.95元/股。
/
2024年期间公司因“镇洋转债”转股增加股本5,668.00元,减少其他权益工具8,195.25元,减少应付债券55,656.65元,增加资本公积58,139.19元。同时冲减部分溢折价摊销2,064.56元。2025年期间公司因“镇洋转债”转股增加股本7,166,687.00元,减少其他权益工具7,873,026.61元,减少应付债券68,729,121.46元,增加资本公积69,435,378.09元。同时冲减部分溢折价摊销2,486,080.52元。
本期公司因“镇洋转债”转股增加股本2,921,280.00元,减少其他权益工具4,033,097.42元,减少应付债券27,390,096.59元,增加资本公积28,501,730.01元。同时冲减部分溢折价摊销450,646.04元。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长期应付款 | 1,249,481.15 | 1,249,481.15 |
| 合计 | 1,249,481.15 | 1,249,481.15 |
其他说明:
无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住房基金提留款 | 1,249,481.15 | 1,249,481.15 |
| 合计 | 1,249,481.15 | 1,249,481.15 |
其他说明:
无
/
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政府补助 | 19,471,021.93 | 1,401,180.80 | 18,069,841.13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
| 合计 | 19,471,021.93 | 1,401,180.80 | 18,069,841.13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 股份总数 | 441,972,355.00 | 2,921,280.00 | 2,921,280.00 | 444,893,635.00 | |||
其他说明:
本期增加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46之说明。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6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1,657,547.1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48,342,452.83元,发行日金融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为565,129,133.58元计入了应付债券,权益工具成分的公允价值为83,213,319.24元计入了其他权益工具。截至2026年6月30日,其他权益工具成分的期末账面价值52,823,912.18元。
/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
本期减少4,033,097.42元系本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转股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冲回计入权益工具的金额,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46之说明。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615,967,833.47 | 28,501,730.01 | 644,469,563.48 | |
| 其他资本公积 | ||||
| 合计 | 615,967,833.47 | 28,501,730.01 | 644,469,563.4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增加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46之说明。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5,796,680.00 | 56,857,009.60 | 319,890.00 | 4,033,097.42 | 5,476,790.00 | 52,823,912.18 | ||
| 合计 | 5,796,680.00 | 56,857,009.60 | 319,890.00 | 4,033,097.42 | 5,476,790.00 | 52,823,912.18 | ||
/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安全生产费 | 1,553,144.62 | 10,124,233.13 | 10,111,833.13 | 1,565,544.62 |
| 合计 | 1,553,144.62 | 10,124,233.13 | 10,111,833.13 | 1,565,544.6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法定盈余公积 | 158,516,146.40 | 158,516,146.40 | ||
| 任意盈余公积 | ||||
| 储备基金 | ||||
| 企业发展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 158,516,146.40 | 158,516,146.4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665,450,772.13 | 712,583,576.96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665,450,772.13 | 712,583,576.96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750,279.76 | 75,618,067.89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7,527,347.64 |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10,493,088.75 | 115,223,525.08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57,707,963.14 | 665,450,772.1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1,165,320,783.54 | 1,066,964,983.29 | 1,335,546,316.39 | 1,188,886,333.42 |
| 其他业务 | 832,119.18 | 14,880.90 | 480,872.68 | |
| 合计 | 1,166,152,902.72 | 1,066,979,864.19 | 1,336,027,189.07 | 1,188,886,333.42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合同分类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
| 氯碱类 | 629,604,459.94 | 447,043,438.07 |
| MIBK类 | 79,183,351.32 | 73,635,427.13 |
| PVC类 | 389,818,735.63 | 480,422,761.72 |
| 其他 | 67,546,355.83 | 65,878,237.27 |
| 合计 | 1,166,152,902.72 | 1,066,979,864.19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 中国地区 | 1,166,152,902.72 | 1,066,979,864.19 |
| 合计 | 1,166,152,902.72 | 1,066,979,864.19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1,166,152,902.72 | 1,066,979,864.19 |
| 合计 | 1,166,152,902.72 | 1,066,979,864.19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 直销 | 717,640,516.99 | 708,021,591.13 |
| 经销 | 448,512,385.73 | 358,958,273.06 |
| 合计 | 1,166,152,902.72 | 1,066,979,864.19 |
| 合计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 销售商品 | 商品交付时 | 信用期内付款或款到发货 | 氯碱类产品、PVC类等 | 是 | / | 保证类质量保证 |
| 合计 | / | / | / | / | / |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551,976.75 | 209,086.65 |
| 教育费附加 | 665,132.89 | 89,608.57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443,421.91 | 59,739.03 |
| 房产税 | 1,374,400.00 | 1,332,931.41 |
| 土地使用税 | 860,320.02 | 860,429.52 |
| 印花税 | 635,142.52 | 749,856.20 |
| 环境保护税 | 12,354.50 | 12,993.52 |
| 合计 | 5,542,748.59 | 3,314,644.90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2,238,518.67 | 2,451,722.65 |
| 包装费 | 29,500.44 | - |
| 仓储租赁费 | 242,255.25 | 164,356.98 |
| 其他 | 10,064.14 | 178,049.99 |
| 合计 | 2,520,338.50 | 2,794,129.62 |
其他说明:
无
/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13,972,639.01 | 11,772,027.44 |
| 折旧与摊销 | 3,254,924.31 | 4,033,025.83 |
| 办公差旅费 | 1,429,982.78 | 1,470,343.07 |
| 中介机构费 | 1,994,892.50 | 2,555,797.05 |
| 安全环保费 | 635,849.49 | 922,010.48 |
| 业务招待费 | 71,885.33 | 162,870.74 |
| 其他 | 664,870.72 | 870,850.20 |
| 合计 | 22,025,044.14 | 21,786,924.81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人员人工费用 | 14,315,795.28 | 14,494,633.24 |
| 直接投入费用 | 6,812,274.8 | 5,254,230.54 |
| 折旧与摊销费用 | 2,871,010.06 | 4,373,955.21 |
| 其他费用 | 123,254.64 | 175,931.16 |
| 合计 | 24,122,334.78 | 24,298,750.15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费用 | 11,015,386.34 | 13,255,912.73 |
| 减:利息收入 | 400,690.28 | 834,740.29 |
| 手续费 | 1,512,251.86 | 1,861,126.16 |
| 汇兑损益 | -716,271.61 | -387.57 |
| 合计 | 11,410,676.31 | 14,281,911.03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401,180.80 | 1,235,265.80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584,000.00 | 612,100.00 |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82,909.53 | 164,922.00 |
/
| 其他 | 2,045,001.73 | |
| 合计 | 2,068,090.33 | 4,057,289.53 |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债务重组收益 | ||
|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 | -296,557.51 | -93,122.70 |
| 合计 | -296,557.51 | -93,122.70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528,832.05 | -2,419,997.34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90,411.83 | 41,068.76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 合计 | -438,420.22 | -2,378,928.58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0,221,271.85 | -17,378,484.22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 十二、其他 | ||
| 合计 | -30,221,271.85 | -17,378,484.22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4,654,759.95 | -1,297,493.92 |
| 合计 | -4,654,759.95 | -1,297,493.9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4、营业外收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 债务重组利得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 接受捐赠 | |||
| 政府补助 | |||
| 赔偿及罚没收入 | 60,186.79 | 160,959.40 | 60,186.79 |
| 其他 | 41,120.91 | 41,120.91 | |
| 合计 | 101,307.70 | 160,959.40 | 101,307.7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 债务重组损失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 对外捐赠 | |||
| 其他 | 0.07 | 3,694.24 | 0.07 |
| 合计 | 0.07 | 3,694.24 | 0.07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763,857.31 | 17,200,408.78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6,537,526.84 | -4,101,033.22 |
| 合计 | -2,773,669.53 | 13,099,375.56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利润总额 | 110,284.64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7,571.16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55,846.75 |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21,172.11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2,667.23 |
| 研发加计扣除对所得税的影响 | -3,043,898.83 |
| 所得税费用 | -2,773,669.5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到的政府补助 | 584,000.00 | 9,157,943.88 |
| 收到押金保证金 | 3,771,056.70 | 3,190,152.00 |
|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398,346.16 | 834,740.29 |
| 其他收支净额 | 926,377.11 | 1,594,653.05 |
| 合计 | 5,679,779.97 | 14,777,489.22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付现费用 | 9,425,325.74 | 10,720,286.03 |
| 支付承兑汇票保证金 | 4,500,000.00 | 41,296,168.31 |
| 支付押金保证金 | 462,600.00 | 1,587,941.50 |
| 其他收支净额 | 15,000.00 | 156,372.97 |
| 合计 | 14,402,925.74 | 53,760,768.8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购建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8,114,245.74 | 64,958,102.41 |
| 合计 | 38,114,245.74 | 64,958,102.41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到工程保证金 | 4,806,190.15 | |
| 合计 | 4,806,190.15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 短期借款 | 50,032,236.11 | 50,000,000.00 | 574,388.92 | 50,577,319.46 | 50,029,305.57 | |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26,052,999.68 | 22,000,000.00 | 2,252,176.72 | 8,296,930.57 | 142,008,245.83 | |
| 应付债券(含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535,137,209.02 | 9,804,906.46 | 27,390,096.59 | 517,552,018.89 | ||
| 合计 | 711,222,444.81 | 72,000,000.00 | 12,631,472.10 | 58,874,250.03 | 27,390,096.59 | 709,589,570.29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
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2,883,954.17 | 50,631,644.85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0,221,271.85 | 17,378,484.22 |
| 信用减值损失 | 438,420.22 | 2,378,928.58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6,850,478.89 | 67,164,059.25 |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 无形资产摊销 | 2,571,776.80 | 2,752,188.81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755,378.70 | 6,174,257.4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654,759.95 | 1,297,493.92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1,015,386.34 | 13,255,912.73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537,526.84 | -59,545,340.22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9,342,778.29 | -51,228,352.19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9,253,089.82 | 6,795,574.58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9,891,481.26 | 33,736,585.78 |
| 其他 | -887,426.70 | -604,773.8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262,086.53 | 90,186,663.85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34,145,620.91 | 146,492,526.71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23,550,730.98 | 188,326,470.99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9,405,110.07 | -41,833,944.28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现金 | 134,145,620.91 | 223,550,730.98 |
| 其中:库存现金 | 4,380.52 | 4,380.50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04,213,701.27 | 131,256,641.57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 存放同业款项 | ||
| 拆放同业款项 | ||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29,927,539.12 | 92,289,708.91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4,145,620.91 | 223,550,730.98 |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理由 |
| 住房基金提留款 | 1,265,554.93 | 1,265,235.09 | 使用受限,用于支付安置员工住房公积金 |
| 承兑汇票保证金 | 4,527,923.15 | 27,923.15 | 使用受限,用于开具承兑汇票 |
| 合计 | 5,793,478.08 | 1,293,158.24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 货币资金 | - | - | |
| 其中:美元 | 24.97 | 6.9944 | 174.65 |
| 欧元 | |||
| 港币 | |||
| 应收账款 | - | - | |
| 其中:美元 | |||
| 欧元 | |||
| 港币 | |||
| 长期借款 | - | - | |
| 其中:美元 | |||
| 欧元 |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货币缺乏可兑换性的性质及其财务影响、所采用的即期汇率及其估计过程,以及企业因货币缺乏可兑换性而面临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3)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境外经营的记账本位币与企业的列报货币之间缺乏可兑换性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 四明至广昌达DN100管道 | 285,688.08 | |
| 合计 | 285,688.08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
/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 第一年 | 560,400.00 | 218,000.00 |
| 第二年 | 560,400.00 | |
| 第三年 | 467,000.00 | |
| 第四年 | ||
| 第五年 | ||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1,587,800.00 | 218,000.00 |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外购的数据资源无形资产 | 自行开发的数据资源无形资产 | 其他方式取得的数据资源无形资产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008,824.51 | 1,008,824.51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其中:在建工程转入 | ||||
| 内部研发 | ||||
| 其他增加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其中:处置 | ||||
| 失效且终止确认 | ||||
| 其他减少 | ||||
| 4.期末余额 | 1,008,824.51 | 1,008,824.51 |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107,874.24 | 107,874.24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8,700.01 | 48,700.01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其中:处置 | ||||
| 失效且终止确认 | ||||
| 其他减少 | ||||
| 4.期末余额 | 156,574.25 | 156,574.25 |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52,250.26 | 852,250.26 | |
| 2.期初账面价值 | 900,950.57 | 900,950.57 |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人员人工费用 | 14,315,795.28 | 14,494,633.24 |
| 直接投入费用 | 6,812,274.8 | 5,254,230.54 |
| 折旧与摊销费用 | 2,871,010.06 | 4,373,955.21 |
| 其他费用 | 123,254.64 | 175,931.16 |
| 合计 | 24,122,334.78 | 24,298,750.15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4,122,334.78 | 24,298,750.15 |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宁波市镇海众利化工有限公司 | 浙江 | 4,720,000.00 | 宁波 | 化工原料销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 台州市高翔化工有限公司 | 浙江 | 5,000,000.00 | 台州 | 化工原料销售 |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递延收益 | 19,471,021.93 | 1,401,180.80 | 18,069,841.13 | 与资产相关 | |||
| 合计 | 19,471,021.93 | 1,401,180.80 | 18,069,841.13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与收益相关 | 584,000.00 | 612,100.00 |
| 合计 | 584,000.00 | 612,100.00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4)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一)2、五(一)3、五
(一)4、五(一)6之说明。
4.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应收款项
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63.42%(2024年12月31日:57.29%)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 项目 | 期末数 |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 银行借款 | 192,037,551.39 | 205,492,770.47 | 70,177,439.27 | 48,235,515.48 | 87,079,815.72 |
/
| 项目 | 期末数 |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 应付票据 | 129,698,576.76 | 129,698,576.76 | 129,698,576.76 | ||
| 应付账款 | 436,403,436.65 | 436,403,436.65 | 436,403,436.65 | ||
| 其他应付款 | 20,306,140.81 | 20,306,140.81 | 20,306,140.81 | ||
| 长期应付款 | 1,249,481.15 | 1,249,481.15 | 1,249,481.15 | ||
| 应付债券 | 517,552,018.89 | 584,922,026.39 | 8,522,797.97 | 21,929,699.39 | 554,469,529.03 |
| 小计 | 1,297,247,205.65 | 1,378,072,432.23 | 666,357,872.61 | 70,165,214.87 | 641,549,344.75 |
(续上表)
| 项目 | 上年年末数 |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 银行借款 | 176,085,235.79 | 189,124,956.41 | 131,057,172.40 | 26,657,654.74 | 31,410,129.27 |
| 应付票据 | 122,999,563.30 | 122,999,563.30 | 122,999,563.30 | ||
| 应付账款 | 443,722,092.96 | 443,722,092.96 | 443,722,092.96 | ||
| 其他应付款 | 14,710,179.34 | 14,710,179.34 | 14,710,179.34 | ||
| 长期应付款 | 1,249,481.15 | 1,249,481.15 | 1,249,481.15 | ||
| 应付债券 | 535,137,209.02 | 619,677,157.27 | 4,778,994.13 | 20,641,603.25 | 594,256,559.89 |
| 小计 | 1,293,903,761.56 | 1,391,483,430.43 | 717,268,002.13 | 47,299,257.99 | 626,916,170.31 |
(三)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
2.外汇风险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81之说明。
/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 (五)生物资产 |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208,706,465.80 | 208,706,465.80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杭州 | 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经营等 | 316亿元 | 54.35 | 54.35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十、在其他权益主体中的权益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
□适用√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 宁波碧海供水有限公司 | 公司股东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之下属公司 |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之下属公司 |
|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之下属公司 |
| 沈曙光 | 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 |
| 周强 | 公司监事会主席 |
| 张远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 石艳春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其他说明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 | 培训费 | 15,518.86 | 30,915.10 | ||
| 物流费 | 5,627,174.45 | 728,221.76 | |||
| 服务费等 | 246,226.41 | 188,207.55 | |||
| 办公用品等 | 181,633.64 | 187,807.74 | |||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94,339.62 | |||
|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保险费 | 1,317,826.65 | 1,355,036.31 | ||
| 宁波碧海供水有限公司 | 购买工业水 | 5,603,238.66 | 5,859,570.99 |
[注]已对除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外的同属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企业同类业务合并披露,下同。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宁波碧海供水有限公司 | 次氯酸钠 | 644,410.80 | 711,243.38 |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聚氯乙烯 | 823,008.85 | 2,009,203.54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已对除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外的同属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企业同类业务合并披露。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53.11 | 143.54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方交易内容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借款利息支出 | 1,501,035.85 | 93,777.78 |
| 存款利息收入 | 221,651.87 | 258,533.05 | |
| 合计 | 1,722,687.72 | 352,310.83 |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银行存款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9,927,539.12 | 92,289,708.91 | ||
| 小计 | 29,927,539.12 | 92,289,708.91 | |||
| 应收账款 | 宁波碧海供水有限公司 | 66,839.36 | 3,341.97 | 100,135.19 | 5,006.76 |
| 小计 | 66,839.36 | 3,341.97 | 100,135.19 | 5,006.76 | |
| 预付款项 |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1,312,113.18 | |||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5,834.00 | 15,500.00 | |||
/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小计 | 35,834.00 | 1,327,613.18 | |||
| 其他应收款 | 宁波碧海供水有限公司 | 25,335.00 | 1,266.75 | 25,335.00 | 1,266.75 |
| 小计 | 25,335.00 | 1,266.75 | 25,335.00 | 1,266.75 |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短期借款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29,305.57 | 50,032,236.11 |
| 小计 | 50,029,305.57 | 50,032,236.11 | |
| 长期借款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86,000,000.00 | 75,000,000.00 |
| 小计 | 86,000,000.00 | 75,000,000.00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9,961.13 | 57,520.84 |
| 小计 | 59,961.13 | 57,520.84 | |
| 应付账款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539,972.03 | 4,552,567.24 |
| 宁波碧海供水有限公司 | 1,357,675.54 | 1,212,774.29 | |
| 小计 | 4,897,647.57 | 6,318,932.53 | |
| 其他应付款 | 周强 | 190,000.00 | 190,000.00 |
| 石艳春 | 164,000.00 | 164,000.00 | |
| 沈曙光 | 164,000.00 | 164,000.00 | |
| 张远 | 164,000.00 | 164,000.00 | |
| 小计 | 682,000.00 | 682,000.00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1)明细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公司、浙江沪杭甬正在推进由浙江沪杭甬公司向本公司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事项。2026年6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576号),同意本次交易的注册申请。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主要业务为生产和销售氯碱类及PVC产品。公司将此业务视作为一个整体实施管理、评估经营成果。因此,本公司无需披露分部信息。本公司收入分解信息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二)1之说明。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76,182,763.52 | 67,423,809.83 |
| 1年以内 | 76,182,763.52 | 67,423,809.83 |
| 1年以内小计 | 76,182,763.52 | 67,423,809.83 |
| 1至2年 | ||
| 2至3年 | ||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
| 4至5年 | ||
| 5年以上 | ||
| 合计 | 76,182,763.52 | 67,423,809.83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 其中: | ||||||||||
| 账龄组合 | 76,182,763.52 | 100.00 | 3,809,138.18 | 5.00 | 72,373,625.34 | 67,423,809.83 | 100.00 | 3,371,190.49 | 5.00 | 64,052,619.34 |
| 合计 | 76,182,763.52 | / | 3,809,138.18 | / | 72,373,625.34 | 67,423,809.83 | / | 3,371,190.49 | / | 64,052,619.3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76,182,763.52 | 3,809,138.18 | 5.00 |
| 合计 | 76,182,763.52 | 3,809,138.18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371,190.49 | 437,947.69 | 3,809,138.18 | |||
| 合计 | 3,371,190.49 | 437,947.69 | 3,809,138.18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 | 13,019,564.80 | 13,019,564.80 | 17.09 | 650,978.24 | |
| 诺力昂化学品(宁波)有限公司 | 12,878,440.90 | 12,878,440.90 | 16.90 | 643,922.05 | |
| 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10,353,195.36 | 10,353,195.36 | 13.59 | 517,659.77 | |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注] | 9,603,865.11 | 9,603,865.11 | 12.61 | 480,193.26 | |
| 浙江联环科技有限公司 | 3,779,341.85 | 3,779,341.85 | 4.96 | 188,967.09 | |
| 合计 | 49,634,408.02 | 49,634,408.02 | 65.15 | 2,481,720.41 |
[注]应收账款金额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披露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2,219,986.42 | 3,316,029.21 |
| 合计 | 2,219,986.42 | 3,316,029.2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3)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748,120.01 | 2,652,988.81 |
| 1年以内 | 1,748,120.01 | 2,652,988.81 |
| 1年以内小计 | 1,748,120.01 | 2,652,988.81 |
| 1至2年 | 511,590.51 | 829,910.42 |
| 2至3年 | 300,000.00 | 263,523.00 |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
| 4至5年 | ||
| 5年以上 | ||
| 合计 | 2,559,710.52 | 3,746,422.23 |
(14)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 押金保证金 | 1,826,343.39 | 2,951,992.06 |
| 应收暂付款 | 731,018.46 | 756,430.17 |
| 其他 | 2,348.67 | 38,000.00 |
| 合计 | 2,559,710.52 | 3,746,422.23 |
(15)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6年1月1日余额 | 132,649.44 | 165,982.08 | 131,761.50 | 430,393.02 |
| 2026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25,579.53 | 25,579.53 | ||
| --转入第三阶段 | -60,000.00 | 60,000.00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19,663.91 | -29,243.51 | -41,761.50 | -90,668.92 |
| 本期转回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2026年6月30日余额 | 87,406.00 | 102,318.10 | 150,000.00 | 339,724.10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30,393.02 | -90,668.92 | 339,724.10 | |||
| 合计 | 430,393.02 | -90,668.92 | 339,724.10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7)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郑州商品交易所 | 300,000.00 | 11.72 | 押金保证金 | 2-3年 | 150,000.00 |
| 宁波石化开发区公共管理有限公司 | 240000.00 | 9.38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12,000.00 |
| 宁波安捷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 164861.84 | 6.44 | 押金保证金 | 1-2年 | 32,972.37 |
| 56026.80 | 2.19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2,801.34 | |
| 杭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190128.00 | 7.43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9,506.40 |
| 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水分公司 | 188400.00 | 7.36 | 押金保证金 | 1-2年 | 37,680.00 |
| 合计 | 1,139,416.64 | 44.51 | / | / | 244,960.11 |
(19)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资 | 7,432,200.93 | 7,432,200.93 | 7,432,200.93 | 7,432,200.93 |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 合计 | 7,432,200.93 | 7,432,200.93 | 7,432,200.93 | 7,432,200.93 |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台州市高翔化工有限公司 | 4,553,946.43 | 4,553,946.43 | ||||||
| 宁波市镇海众利化工有限公司 | 2,878,254.50 | 2,878,254.50 | ||||||
| 合计 | 7,432,200.93 | 7,432,200.93 |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1,159,141,058.79 | 1,062,348,491.78 | 1,333,001,431.59 | 1,187,502,984.19 |
| 其他业务 | 549,210.92 | 480,872.68 | ||
| 合计 | 1,159,690,269.71 | 1,062,348,491.78 | 1,333,482,304.27 | 1,187,502,984.19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合同分类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
| 氯碱类 | 623,514,310.24 | 442,504,660.87 |
| MIBK类 | 79,093,776.29 | 73,557,712.83 |
| PVC类 | 389,818,735.63 | 480,422,761.72 |
| 其他 | 67,263,447.55 | 65,863,356.36 |
| 小计 | 1,159,690,269.71 | 1,062,348,491.78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 中国地区 | 1,159,690,269.71 | 1,062,348,491.78 |
| 小计 | 1,159,690,269.71 | 1,062,348,491.78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1,159,690,269.71 | 1,062,348,491.78 |
| 小计 | 1,159,690,269.71 | 1,062,348,491.78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 直销 | 717,640,516.99 | 708,021,591.13 |
| 经销 | 442,049,752.72 | 354,326,900.65 |
| 小计 | 1,159,690,269.71 | 1,062,348,491.78 |
| 合计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 销售商品 | 商品交付时 | 信用期内付款或款到发货 | 氯碱类产品、PVC | 是 | / | 保证类质量保证 |
| 合计 | / | / | / | / | / |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债务重组收益 | ||
|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 | -296,557.51 | -93,122.70 |
| 合计 | -296,557.51 | -93,122.70 |
其他说明:
无
/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654,759.95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84,000.00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1,307.63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92,363.08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合计 | -2,977,089.24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14 | 0.01 | 0.0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30 | 0.01 | 0.01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沈曙光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6年8月28日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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