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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龙激光: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德龙激光: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龙激光”)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 年8 月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2026 年8 月17 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裕 兴先生主持,应到董事8 人,实到董事8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章制度和《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 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 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公告编号:2026-044)。

3、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 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 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为了更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 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紧密结 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 号――股权激励 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苏 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 施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赵裕兴先生、狄建科先 生、袁凌女士、高峰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 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 编号:2026-047)及《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赵裕兴先生、狄建科先 生、袁凌女士、高峰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 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202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等事项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 涉及的标的股票授予/归属数量或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或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可在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上限内,将离职或自愿放弃参与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 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 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归属,对 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解除限售/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 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归属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 资本的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划的 变更、终止以及股票回购注销等相关程序性事宜以及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 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 回购注销/作废失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 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 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0)授权董事会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 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 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 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公司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 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 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 其他事项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赵裕兴先生、狄建科先 生、袁凌女士、高峰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苏 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6-048)。

特此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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