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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克新材: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派克新材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导读:派克新材: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派克新材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机构")作为无锡派克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克新材"、"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阶段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派克新材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使用部分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 置的募集资金,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 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对总 额不超过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 可循环使用,并于期满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资金来源

公司2026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750号)同意 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1,58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10,353,584.92元,募集资金净额

为1,569,646,415.0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2026]B076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 了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四)投资方式

1、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 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 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 告。

2、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以及由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

3、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控制分析

尽管公司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 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二)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审 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 审计。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 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 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财务部要及时 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 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三、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 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 展。

通过适度的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合理利用闲置的 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2026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8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本 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浙商证券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资金使用需求、确保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 响公司募投项目及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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