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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导读:上海合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合晶”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上,关联董事毛瑞源、焦平海及邰中和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一致同意。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形成以下意见:公司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公司自身业务与关联方的业务存在一定的关联性,也存在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会上对本议案需回避表决。

(二)本次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6年度预计金额本次增加预计额度本次增加后预计金额2026年1月至6月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年内日常关联交易增加的原因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和服务及其他合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12,000.008,000.0020,000.004,577.97根据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增加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合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编号16138282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台湾上柜)
成立时间1997年7月24日
负责人焦平海
实收资本新台币5,936,013,150元
住所及主要办公地点中国台湾桃园市龙潭科学园区龙园一路100号
主营业务半导体硅片及其材料的研发、设计、制造、进出口及代理销售等
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单位:新台币千元)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38,915,92425,494,9339,817,242465,198
关联关系合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合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为专业的半导体硅材料研发设计制造加工公司,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订单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和服务及其他,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合理,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关联方就交易的具体内容,根据业务的开展情况,签署具体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或订单。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的稳定。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本次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 雯张俊晖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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