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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成大: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导读:辽宁成大: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 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前身是成立于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12 月22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合伙人数量:244 人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36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61 人

3.业务规模

2025 年度业务总收入:268,431.78 万元

2025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16,438.46 万元

2025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6,763.18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03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0,156.48 万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 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5 次、行 政监管措施20 次、自律监管措施14 次和纪律处分3 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84 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 批次、 行政监管措施21 次、自律监管措施12 次、纪律处分6 次。

6.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关涛,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2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 份、挂 牌公司审计报告4 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赖积鹏,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3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 份。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涛,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 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公司 2026 年度审计费用为18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4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40 万元。审计收费较2025 年度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并对其 2025 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证 券法》的要求,其从业人员勤勉敬业,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在2025 年度 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工作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客观、公允地进行独立审计,实事求是地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体 系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同意推荐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 年。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 年8 月2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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