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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黎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浙江黎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2026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 月18日通过电话、邮件、专人向全体董事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 董事8名。公司董事长俞黎明先生主持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半年度评 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半年 度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6-029)。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 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章程》《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 进行如下调整:董事郑晓敏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选举陈常青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他成员保持不变。本次调整前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如下:

调整前:宋寒斌(主任委员)、郑晓敏、华林

调整后:宋寒斌(主任委员)、陈常青、华林。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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