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万通发展: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3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北京 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以及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实施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340,000 股,注册 资本相应减少人民币340,00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 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53)。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 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 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要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以邮寄或电子邮 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同时于邮寄当日或发送电子邮件 当日电话通知公司。
1、申报时间:2026 年9 月1 日起45 日内(工作日9:00-11:00,13:00-17:00)
2、申报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 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 座4A 层
3、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联系电话:010-59071169
5、电子邮箱:dongban@vantone.com
6、邮编:100020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 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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