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正帆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正帆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31 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经会议召集人说明,全体 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8 月31 日以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YU DONG LEI(俞东雷)先生 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7 人,实际参加董事7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董事史可成、朱莎回 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董事史可成、朱莎回 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董事史可成、朱莎回 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为了具体实施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 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 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 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股票期权份额调整 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 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登记事宜;

(9)在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条件等相 关要求的基础上,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 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和授权日等全部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 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 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 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 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 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 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 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 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部分议案需经股东 会审议,同意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召开日期、地点及内容将另 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 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