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统联精密:关于“统联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债券代码:118066
债券简称:统联转债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统联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价格:55.96 元/股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6 年9 月7 日至2032 年3 月1 日
?转股股份来源:新增股份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4 号)同意注册,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了57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 57,600.00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6〕46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 的57,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6年3月2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债券简称“统联转债”,债券代码“118066”。
根据有关规定和《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 行的“统联转债”自2026年9月6日(如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 交易日,即顺延至2026年9月7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起可转换为公司 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56.20元/股。
二、“统联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57,600.00 万元
(二)票面金额:每张面值100 元人民币
(三)票面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 1.00%、第五年1.50%、第六年2.00%。
(四)债券期限:自发行之日起6 年,即自2026 年3 月2 日至2032 年3 月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 计息)。
(五)转股期起止日期:2026 年9 月7 日至2032 年3 月1 日。
(六)转股价格:55.96 元/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债券代码和简称
可转债代码:118066
可转债简称:统联转债
(二)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统联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1,0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 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1 股的可转债部分,本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资金兑付。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元,转股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单。
5、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额的申报, 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三)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2026年9月7日至2032年3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统联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2、本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本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四)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 (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 额,完成变更登记。
(五)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无限售条件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 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 益。
(六)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七)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统联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 日,即2026 年3 月2 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 份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统联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56.20 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55.96 元/股。
(二)转股价格调整的具体情况
因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归属登记工作,公司股本总数由 161,858,827 股增加至162,660,508 股,“统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6.20 元/股调整 为55.9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统联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
(三)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在“统联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 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或配股、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 一位四舍五入)。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 P 1=P 0 div(1+n);]
[增发新股或配股: P 1=(P 0+A × k) div(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P 1=(P 0+A × k) div(1+n+k);]
派送现金股利: (P 1=P 0-D) :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P 1=(P 0-D+A ×k) div(1+n+k)) 。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 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 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 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 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 作办法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予以制定。
(四)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和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 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 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 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 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统联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6 年2 月26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23720932
邮箱:Stocks@pu-sz.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松轩社区环观中路282 号D 栋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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