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国仪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
688828证券简称:国仪公司公告编号:
2026-004
国仪量子技术(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国仪量子技术(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19,185.7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个月,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
月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国仪量子技术(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254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发行价格
21.2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4,901.2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342.7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6年
月
日出具《国仪量子技术(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230Z0110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国仪量子技术(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于2026年8月3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调整后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 1 | 高端科学仪器产业化项目 | 78,483.00 | 45,472.00 | 36,454.52 |
| 2 | 量子技术发展研究院建设项目 | 44,940.07 | 44,940.07 | 31,888.26 |
| 3 | 应用中心网络建设项目 | 26,482.67 | 26,482.67 | 4,000.00 |
| 合计 | 149,905.73 | 116,894.73 | 72,342.78 | |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根据《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公司可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待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及支付剩余款项。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6年8月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8,592.92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592.9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调整后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已投入自筹资金 | 拟置换金额 |
| 1 | 高端科学仪器产业化项目 | 36,454.52 | 9,316.14 | 9,316.14 |
| 2 | 量子技术发展研究院建设项目 | 31,888.26 | 8,322.34 | 8,322.34 |
| 3 | 应用中心网络建设项目 | 4,000.00 | 954.44 | 954.44 |
| 合计 | 72,342.78 | 18,592.92 | 18,592.92 | |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公司本次发行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558.44万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6年8月6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592.78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92.78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 |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 拟置换金额 |
| 1 | 承销及保荐费用 | 9,169.81 | 377.36 | 377.36 |
| 2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1,858.00 | 66.04 | 66.04 |
| 3 | 律师费用 | 919.00 | 108.49 | 108.49 |
| 4 | 信息披露费用 | 552.64 | - | - |
| 5 |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含印花税) | 58.99 | 40.90 | 40.90 |
| 合计 | 12,558.44 | 592.78 | 592.78 | |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募集资金置换总额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总额为19,185.70万元,其中,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18,592.92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592.78万元(不含增值税)。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9,185.7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国仪量子技术(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30Z1818号)。认为公司编制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转入专项账户后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国仪量子技术(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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