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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石股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德石股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158证券简称:德石股份公告编号:2026-043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3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31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31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天衢新区晶华南大道1518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5、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贵华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0人,代表股份数为90,396,6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262%。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所持股份数89,307,6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63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86

人,代表股份数量1,088,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9%。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86人,代表股份1,088,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9%。公司部分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表决分类同意反对弃权回避表决结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总表决情况90,131,78399.7070%258,6200.2861%6,2200.0069%--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出席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824,11075.6793%258,62023.7495%6,2200.5712%--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选举张玉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89,316,00398.8046%------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8,3300.7650%------
2.02选举郑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89,316,00298.8046%------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8,3290.7649%------
2.03选举刘华洁女士为总表决情89,317,08998.8058%------当选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9,4160.8647%------
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选举程贵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89,316,11498.8047%------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8,4410.7752%------
3.02选举路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89,316,10398.8047%------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8,4300.7741%------
3.03选举任鸿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89,316,13298.8047%------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8,4590.7768%------
3.04选举孙宝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89,316,09698.8047%------当选
其中,中8,4230.7735%------
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3.05选举陈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89,316,09198.8047%------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8,4180.7730%------

提案1.0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张玉红女士、郑毅先生、刘华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程贵华先生、路伟先生、任鸿源先生、孙宝生先生、陈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均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崔成立律师和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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