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ST英飞: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29 日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公司2025 年度经 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11,272.94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 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6 年4 月30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英飞拓”变更为“*ST 英飞”,证券代码仍为“002528”。
如公司2026 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 条规定的第一项至第十项 关于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 易。
2.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重组中心”)于2026 年4 月7 日决 定受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英飞拓仁用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仁用”) 的庭外重组申请,并于2026 年4 月16 日确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中伦律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律所”) 为本项目的重组协调人。公司及英飞拓仁用在重组协调人的协助下统筹推进庭外 重组相关工作。
公司分别于2026 年6 月2 日、2026 年6 月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 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议案》,同意英飞拓股份及英飞拓仁用向有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
庭外重组工作旨在查明公司重整价值及可行性,不代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 公司后续能否进入重整程序、重整计划能否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能否获得 人民法院裁定批准、能否顺利执行完毕,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 条第九项之规定,如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 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公司及英飞拓仁用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 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 告破产的风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 条第八项之规定,公司股票将面 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于2026 年8 月25 日披露《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英飞拓仁用 信息有限公司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6)。本次招募重 整投资人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存在本次招募未能招募到适格重整投资人、重整投 资人未按期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或未按期缴纳投资款等风险。
4.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市场对公司重整事项存在过高预期, 公司股价已严重脱离当前业绩,最新市净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与公司持续 亏损的现状严重背离。未来公司股价存在大幅波动、快速下跌及估值回归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公司发展现状与估值水平,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于2026 年7 月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 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指出上市公司披露的 2019 年、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 款第八项之规定,公司股票自2026 年7 月20 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本次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 英飞;证券代码:002528) 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 年8 月27 日、2026 年8 月28 日、2026 年8 月31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自2026 年1 月30 日至2026 年8 月31 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涨幅为214.29%, 短期内价格涨幅较大,但公司业绩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已于2026 年1 月30 日、2026 年3 月27 日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 告》(公告编号:2026-005、2026-013),于2026 年4 月3 日、2026 年4 月14 日、 2026 年5 月15 日、2026 年6 月4 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 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2026-022、2026-038、2026-049)。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 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 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 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6 年4 月29 日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6-036),公司2025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11,272.94 万元,根据《股票 上市规则》第9.3.1 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6 年4 月30 日 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英飞拓”变更为“*ST 英飞” ,证券 代码仍为“002528”。
如公司2026 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 条规定的第一项至第十项 关于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 易。
3.重组中心于2026 年4 月7 日决定受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英飞拓仁用的庭 外重组申请,并于2026 年4 月16 日确定中伦律所、德恒律所为本项目的重组协 调人。公司及英飞拓仁用在重组协调人的协助下统筹推进庭外重组相关工作。
公司分别于2026 年6 月2 日、2026 年6 月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 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议案》,同意英飞拓股份及英飞拓仁用向有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
庭外重组工作旨在查明公司重整价值及可行性,不代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 公司后续能否进入重整程序、重整计划能否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能否获得 人民法院裁定批准、能否顺利执行完毕,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 条第九项之规定,如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 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公司及英飞拓仁用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 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 告破产的风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 条第八项之规定,公司股票将面 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于2026 年8 月25 日披露《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英飞拓仁用 信息有限公司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6)。本次招募重 整投资人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存在本次招募未能招募到适格重整投资人、重整投 资人未按期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或未按期缴纳投资款等风险。
5.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市场对公司重整事项存在过高预期,
公司股价已严重脱离当前业绩,最新市净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与公司持续 亏损的现状严重背离。未来公司股价存在大幅波动、快速下跌及估值回归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公司发展现状与估值水平,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发生银行借款债务逾期,逾期本息约5.62 亿元。其中, 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逾 期,逾期本息1.95 亿元。公司正积极与债权机构沟通,探讨切实可行的解决方 案,争取妥善处理上述债务逾期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1 月27 日、 2026 年1 月31 日、2026 年2 月10 日、2026 年2 月28 日、2026 年3 月3 日、 2026 年6 月3 日、2026 年6 月22 日、2026 年9 月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债务逾期最终能否解决仍存在不确定性。
7.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存在较多重大诉讼及累计诉讼,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 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 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4 月28 日、2023 年7 月22 日披露的《关于累 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2023-066),于2024 年1 月 18 日、2024 年4 月16 日、2024 年8 月30 日、2025 年3 月15 日、2025 年4 月 30 日、2025 年6 月10 日、2025 年8 月15 日、2026 年1 月9 日、2026 年3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及已披露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05、2024-020、2024-073、2025-006、2025-027、2025-035、2025-041、 2026-001、2026-011),于2025 年10 月25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1),于2026 年3 月25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12)及2026 年5 月28 日、2026 年7 月24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 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2026-059),于2026 年5 月22 日披露 的《关于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于2026 年5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暨公司部分资产被查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1), 于2026 年8 月15 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61)。同时,由于涉诉事项被申请财产保全,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产已 被法院冻结/查封。
8.公司于2026 年7 月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 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指出上市公司披露的
2019 年、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 款第八项之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自2026 年7 月20 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本次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 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7 月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57)。
9.公司2023 年度因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 兴华”)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而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自2024 年5 月6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4 年度,公司被中兴华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5)第(010060)号),同时因公司2022 年度、 2023 年度、202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4 年度被中兴华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5)第015194 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 均为负值,且2025 年度被中兴华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6)第00009978 号),根据《股 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4 月30 日、2025 年4 月30 日、2026 年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0.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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