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ST纳川: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3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31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31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金超女士
7、合法有效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3人,代表股份239,110,4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7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913,731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8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9人,代表股份238,196,6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92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0人,代表股份29,685,8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83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7人,代表股份28,853,8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71%。
其他人员出席及列席的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见证律师现场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 1.00 | 关于《董事2025年度考核结果》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236,030,425 | 98.7119% | 2,966,200 | 1.2405% | 113,800 | 0.0476% | 0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26,605,865 | 89.6247% | 2,966,200 | 9.992% | 113,800 | 0.3833% | 0 | 0% |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赖传化律师、张建波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现
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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