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永清环保: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08 月31 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08 月 31 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08 月31 日的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正军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4 人,代表股份 298,538,1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404%。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共3 人,代表股份293,398,6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443%。
通过网络方式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1 名,代表股份5,139,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796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 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已于2026 年8 月15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 案 名 称
提 案 编 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
分类
表决结
股数
(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 (股) 比例 股数 (股) 比例 果
比
例
)
总表 决情
况
《关
于变
更经
营范 围并
修订
〈公
司章
程〉
的议
案》
298,354,076 99.9383% 180,900 0.0606% 3,200 0.0011% 0 0%
其
中,
中小
股东
的表
决情
况
审议通
1.00
过
4,955,400 96.4179% 180,900 3.5198% 3,200 0.0623% 0 0%
提案1.00 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靖珂、吴娟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 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09 月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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