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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久光电: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导读:日久光电: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分别于2026 年 8 月13 日、2026 年8 月3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同意对当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4 年已回购的股份4,828,900 股进 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8 月14 日披露的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40)。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81,066,667 股减少至 276,237,767 股,公司注册资本拟由人民币281,066,667 元减少至人民币276,237,767 元,相应减少4,828,900 元。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由于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 日内、 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

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 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工作日8:00-12:00,13:00-17:00)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509 号证券部

邮编:215325

联系人:徐一佳、王静、成一诺

电话:0512-83639672

邮箱:info@rnafilms.cn

3.其它说明: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 债权”字样。采取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请致电公司联系人进 行确认。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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